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hhgd-sjk-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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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焊轨段
送轨机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编号:HHHGD-SJK-01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焊轨段现就送轨机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送轨机


1

2023年12月31日前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焊轨段


注:送轨机为我单位钢轨输送的专业设备,已申请专利。具有制造送轨机能力的单位,竞争性谈判前可以咨询图纸(包括工作内容、工作量),竞争性谈判成交后,我段提供全部图纸,并与成交单位签订技术保密协议有关技术未经我单位授权不能用于商业用途,否则一经查实,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后果。
二、相关要求
1.送轨机是焊接生产线钢轨驱动设备。该设备采用辊轮夹持轨腰驱动,室外环境零下二十度情况下能正常工作。具备输送50kg/m、60kg/m、75kg/m钢轨的功能。
2.本次采购项目包括:送轨机(主机)1台及配套驱动电机。
3.送轨机应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机械标准、国家质量检验检测标准、相关安全生产要求及环保要求。
4.提供的送轨机(主机)1台及配套驱动电机必须为全新制造产品。
5.送轨机交付前需要测试相关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6.技术参数要求:
①主机
(1)尺寸:长度1280mm、宽度800mm、高度665mm
(2)技术要求:
1、齿轮接触斑点,沿齿高方向不小于50%,沿齿长方向不小于70%;
2、齿轮啮合侧隙,第一级Jmin=0.140,第二级Jmin=0.160,第三级Jmin=0.160;
3、轴承内圈应紧贴轴肩或定距环,用0.05的塞尺不得通过;
4、减速器使用时的温升不得超过45摄氏度,最高油温不得超过90摄氏度;
5、减速器应进行空载试验,高速轴转速n=1500r/min,正反向不得少于1小时,无冲击振动,各联接件、紧固件不得松动,密封处不渗漏;
6、紧固螺栓涂放松胶(217/乐泰),结合面涂密封胶(515/乐泰);
7、减速器不加工面涂防锈底漆后,内表面涂红色耐油油漆,外表面按主机配色
8、工厂标牌安装时应与箱体油漆层隔开:
9、减速器上面轴承使用(GB7324-87)通用钾基润滑脂1号,下面轴承使用N220-320中极压齿轮油。
②电机
(1)功率:15KW
(2)电源:△380V/31A;Y660V/17.80A
(3)转速:1460r/min
(4)频率:50Hz
(5)型号:DV160L4
7.须对既有送轨机防尘装置进行改造,具体事宜待单位中标后沟通。
8.关于送轨机制作等未尽事宜以设计图纸为准。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能开具与所属行业税率对应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须为机械设备的生产企业且注册资金(本)不低于50万元。
3.具备从事本行业的专业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高效的设备安装、使用培训和售后服务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5.近五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7.不得为中介组织、个人或联合体。
8.需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公开竞争性谈判。
四、谈判文件组成
(1)经年审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企业简介(包括经营范围、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和其他能证明企业实力、信誉的文件和各类荣誉证书等);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还需提供设备生产企业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5)设备生产企业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可以证明设备质量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6)产品报价单(所报价格应包括设备价格、运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等全部费用,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报价中应明确列出产品的不含税价格与税金。);
(7)机械类设备(整机)制造的业绩材料(合同、成交通知书等);
(8)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文件(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9)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文件(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10)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视为无效文件。
五、售后服务要求
1.供方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所售商品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经济损失,对于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发生的问题,由供方承担责任。
2.供方应保证产品质量、各项性能指标应完全达到本公告技术要求,提供的产品(含相应配件和材料)质量保证期为设备调试完成并且收到使用单位签发的验收报告之日起一年。
3.供方的责任包括从设备的制造、运输,以及现场安装、技术指导、调试直到设备交付使用并按技术条件正常运转。设备按需方要求运输在指定位置,安装中所发生的人工、材料均由供方负责。
4.产品安装和试运行期间,供方应派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到设备安装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协助设备交验。供方应派遣技术服务的内容包括:
A现场的技术指导服务。
B现场培训。
C现场调试,现场验收试验技术指导。
D现场验收完成后,设备试运行期间的技术服务。
E质保期内的相关技术指导服务。
5.供方应提供相关产品中文技术资料:防尘装置图纸、随机备品、合格证书、保修卡、厂家验收标准等其他资料。
6.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设备故障,供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的7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并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故障设备,属供方责任的,其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发现设备有任何缺陷,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之后一个月之内完成免费更换或维修。如果在试运行中发生非人为因素的严重故障,供方应及时免费解决出现的问题。
六、评审方式
按照报价最低原则(即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的潜在供应商价低者确定成交候选人,成交价格均不能超过采购方最高限制价格。
七、合同签订与履行
采购人与中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如因特殊原因需延期履行合同期限时,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此期间双方继续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继续执行原供货方式、结账方式、原合同条款各项之规定。
八、验收方式
双方根据技术质量要求及相关标准,经现场检查、安装调试、试用后验收。
九、付款方式
设备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规定条款执行。
十、真实性责任
在任何时候发现参与报价单位提交的谈判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焊轨段有权依法追究报价单位的责任。
十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未报名者不可参加谈判。
报名方式: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再按照流程报名。
十二、谈判时间及地点
1.本次采购项目定于2023年8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进行谈判。
2.谈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瓜房子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焊轨段二楼会议室。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技术咨询电话:0471-2243035/15754899767 联系人:陈工
采购程序咨询电话:0471-2243085/15248039019 联系人:李工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焊轨段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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