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二航局花湖开发区城市更新及市政基础设施EPC项目经理部智能分流井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SCFA00000020779中交二航局花湖开发区城市更新及市政基础设施EPC项目经理部智能分流井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因中交二航局花湖开发区城市更新及市政基础设施EPC项目经理部项目施工需要,决定自筹资金采购智能分流井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花湖开发区城市更新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共包含三大工程:西部建成区擦亮小城镇、北部工业园区市政道路及地下管网工程、花马湖公园(湿地公园一期)。
西部建成区东至鄂城大道、南至大广高速,西、北至花马湖港总用地面积约320.8公顷。主要建设项目包含建筑立面改造、绿化提升、智慧停车、口袋公园、城市家具及道路改造等25个子项工程。
北部工业园区市政道路及地下管线工程东至鄂城大道,南、西至外环路,北至横一路,总用地面积约42.1公顷。主要建设项目包含横一路、横二路、纵一路、外环路4个子项目。
花马湖公园(湿地公园一期)北接规划路,东距杨叶安置小区500米,主要建设项目包含驿站、商业街、民俗、综合服务中心等9个子项工程。纳入项目范围的其他配套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燃气工程、绿化景观等公用工程。
2.2招标内容:
设备名称:智能分流井
招标数量:1台
交货地点:鄂州市花湖开发区中交二航局项目指定施工地点。
交 货 期:根据施工进度提供符合要求的智能分流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须是智能分流井系统(核心产品液动下开式堰门)的制造商或核心产品唯一授权代理商(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核心产品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等)。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制造商已经授权了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商不得再独立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5日11 时至2024 年10月21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以下简称供应链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将银行回单发送邮件至ehywlfgs@163.com,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2万),请按下述信息汇款:
账户名称:中交二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行金银湖支行
账 号:127905855610706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鄂州花湖分流井标书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月25日15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二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华中中交城
联 系 人:聂玉琪
电 话:18807417232
2024年10 月15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泥水处理设备
1
台
1. 招标条件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因中交二航局花湖开发区城市更新及市政基础设施EPC项目经理部项目施工需要,决定自筹资金采购智能分流井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花湖开发区城市更新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共包含三大工程:西部建成区擦亮小城镇、北部工业园区市政道路及地下管网工程、花马湖公园(湿地公园一期)。
西部建成区东至鄂城大道、南至大广高速,西、北至花马湖港总用地面积约320.8公顷。主要建设项目包含建筑立面改造、绿化提升、智慧停车、口袋公园、城市家具及道路改造等25个子项工程。
北部工业园区市政道路及地下管线工程东至鄂城大道,南、西至外环路,北至横一路,总用地面积约42.1公顷。主要建设项目包含横一路、横二路、纵一路、外环路4个子项目。
花马湖公园(湿地公园一期)北接规划路,东距杨叶安置小区500米,主要建设项目包含驿站、商业街、民俗、综合服务中心等9个子项工程。纳入项目范围的其他配套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燃气工程、绿化景观等公用工程。
2.2招标内容:
设备名称:智能分流井
招标数量:1台
交货地点:鄂州市花湖开发区中交二航局项目指定施工地点。
交 货 期:根据施工进度提供符合要求的智能分流井。
序号 |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计划 交货期 | 备注 |
1 | | 智能分流井 | 详见配件清单 | 台 | 1 | 2024.11.15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须是智能分流井系统(核心产品液动下开式堰门)的制造商或核心产品唯一授权代理商(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核心产品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如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等)。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制造商已经授权了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商不得再独立参加本合同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5日11 时至2024 年10月21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以下简称供应链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将银行回单发送邮件至ehywlfgs@163.com,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2万),请按下述信息汇款:
账户名称:中交二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行金银湖支行
账 号:127905855610706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鄂州花湖分流井标书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月25日15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二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华中中交城
联 系 人:聂玉琪
电 话:18807417232
2024年10 月15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泥水处理设备
1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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