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哈密顺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车辆采购项目-新能源车辆采购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yh-2023-03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哈密顺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车辆采购项目-新能源车辆采购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YH-2023-038)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本哈密顺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车辆采购项目-新能源车辆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9万元,招标人为哈密顺达企业管理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油电混动轿车5辆,油电混动越野车1辆,纯电越野车3辆,纯电商务车辆3
辆,共计12辆,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清单。供货期:30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哈密顺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车辆采购项目-新能源车辆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哈密顺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车辆采购项目-新能源车辆采购)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
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执行公开网)、税收违法黑名单
(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