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定市界河防洪治理工程(南水北调退水闸以下至京广铁路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3100000021a088390012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闫杰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正旭全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闫杰0312-306555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6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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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名称: 保定市界河防洪治理工程(南水北调退水闸以下至京广铁路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3100000021a08839001201
招标内容:

保定市界河防洪治理工程(南水北调退水闸以下至京广铁路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界河防洪治理工程(南水北调退水闸以下至京广铁路桥)EPC总承包已由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保发改农经【202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投资和地方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保定市界河防洪治理工程(南水北调退水闸以下至京广铁路桥)EPC总承包。2)项目编号:HBZX20240113)建设地点:保定市顺平县、满城区。4)建设规模:界河左堤(兼做城市防洪堤)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右堤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治理。治理范围为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至京广铁路桥,治理河长21km。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有堤防加高培厚、新建堤防、边坡防护、堤顶路工程、穿堤建筑物等。6)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2个月,并满足招标人项目进度要求。7)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项目建设需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项目建设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优良标准。8)其他:①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②异议受理主体: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闫杰、赵雪,联系电话:0312-3065553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全部工作,并在完工后,对本项目承担相应期限内的保修工作,具体包括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编制施工图预算)、BIM数字化设计、工程施工(含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1.2资质要求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甲级资质;3)工程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业绩要求:具备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或堤防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3.1.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3.1.5项目负责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及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3.1.6其他主要人员:1)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地质类高级工程师职称;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且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3.1.7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3.1.8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7 09:002024-01-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0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正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保定市三丰中路1261号 地址: 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3号楼503室
邮编:

0710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樊艳改

联系人: 闫杰、赵雪
电话:

0312-2196286

电话: 0312-306555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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