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站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发布时间:2023-05-12 14:5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站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901G23051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站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勃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勃发改字 (2023)7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站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勃利县双创服务产业园区。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 2262 平方米,占地 8500 平方米,新建 500 吨/天污水处理站一座,天然气锅炉房一座,配套建设给排水,供暖,电力,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
2.4计划工期:5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7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的验收、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及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1,436,671.19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68,000.00元,施工费招标控制价为11,268,671.19元。
注: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为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价格(后附初步设计概算清单,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最终合同价格以按照施工图编制的项目预算(预算价格不得超过投资估算价格11,268,671.19元),招标阶段投标人参照概算下浮率报价,最终竣工结算价格以财政评审价格乘以投标下浮率为计算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人员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2)设计专业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4)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投标人须提供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承诺。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2023年02月至2023年04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如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劳务合同。(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要求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简历表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承诺书,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信誉情况及其他条件:
(1)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近3年(2020年04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2) 潜在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查询,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所提供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或电子章,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联合体内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二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需满足3.1资质条件要求;
③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交易平台”操作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等相关事宜,以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进行“交易平台”操作的视为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5月15日00时00分至2023年05月2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5日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5日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jyw.hlj.gov.cn/)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勃利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464-8538137
招标人: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勃利县
联系人:鄂勇
电 话:1864643779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诚谦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何家沟-河梁街-河鼓街富力江湾T2栋2711号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18182746845
邮 箱:cqygczx@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