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2024年鹿城公安辅警服装采购质疑函的质疑答复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质 疑 人: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质疑事项1:商务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存在串标嫌疑

事实依据:1、根据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鹿城公安辅警服装采购(重)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广州贵昌实业有限公司商务技术得分为27.38(总分为70分),明知道商务技术得分不能中标的情况下,投标报价第一次公布为折扣0.05%,后修正为5%,明显低于市场价,而且低价的幅度超过正常范围太,为不合理的低报价,存在恶意竞争和串标嫌疑。从公布的结果看,也证明了这一点,广州贵昌实业有限公司报价得分为满分30分,其他未中标的单位报价得分最高为2分,涉嫌故意拉低报价分。导致中标公司以96%高报价中标。其他正常按市场价竞争报价的公司反而无法中标。2、广州贵昌实业有限公司报价为0.05%的情况下,在其他供应商不知晓的情况下修正为5%,违了公平竞争原则,只为一家修正,实际上也存在不公平的现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四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无效,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给采购机关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与采购机关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其他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情形。 2、《浙江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第四十三条: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责令限期 改正、给予警告,并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给招标人、代理机构、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向招标人、投标机构串通投标的;

质疑答复内容:

1、根据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的“五、 开标和评标”中“3.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24项“询标澄清在评标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存有疑问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将采用在政采云系统上向投标人发起询标函的方式进行。

故依据以上条款的要求评标委员会现场进行询标,并做询标记录。

2、根据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的“五、 开标和评标”中“3.7“报价文件”开启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进行核查,核查时发现投标报价内容不清楚可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计算上的错误,可按下面方法修正:(1)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的价格和系统中报价一览表里填写的价格不一致的,以投标人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故本项目广州贵昌实业有限公司上传的报价文件的价格与系统报价一览表中填写的价格不一致,以其上传的报价文件中的价格为准,则评标委员会给予修正。


附件信息:

  • 质疑函.pdf

    158.7 KB

  • 质疑回复(1).pdf

    1.6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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