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2022年3月-2023年5月期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购买社工服务
项目审计工作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2022年3月-2023年5月期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审计工作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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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总体目标 为保证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已顺利实施,加强对项目质量和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计划开展2022年3月-2023年5月期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审计工作。 (二)服务要求 1、承办方根据组织单位对2022年3月-2023年5月期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购买社工服务项目设计工作的要求,评估社工服务机构的合同履约、项目的管理以及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各方面的情况; 2、根据组织单位要求,评估社工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果,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 |
项目预算金额: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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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办
地址: 深圳市光明街道光翠北路6号
联系人: 郑则盛
联系电话: 29099105
传真:无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