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医用洁净设备招标变更公告(2023-JQ05-W1182)(第一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于2023年07月03日 发布了2023-JQ05-W1182医用洁净设备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医用洁净设备):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报名审核未设置、单位账户调整、系统版本升级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7-07,更正为:2023-07-12。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李静雁,更正为:冯逢。
一、该项目使用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发售招标文件,供应商报名前需进行报名审核,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已进行相关修订,请前期未提交报名审核资料的供应商及时提交相关资料。招标文件申领时间申领时间由“2023年7月3日至7月7 日,每日上午 8 : 00 至 11 : 30 ,下午 15 : 00 至 17 : 30(北京时间)”变更为“2023年7月3日至7月12 日,每日上午 8 : 00 至 11 : 30 ,下午 15 : 00 至 17 : 30(北京时间)”
二、因单位账户调整,现就投标保证金缴存事项调整明确如下:
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变更为:原账户名称后面加上“收缴户”
2.投标保证金账号变更为:9558830302001538770
3.投标保证金缴存金额不变。
4、投标人在原账户缴存的保证金不再有效,我站将于7月底前统一退回投标人前期缴存保证金;请投标人在投标受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存至新账户。
三、因系统升级原因,部分条款内容调整如下:
1.第六章商务要求中付款及结算方式由“★(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采购包1:本项目不预付货款,货物运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合同乙方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30天内向乙方支付货款”变更为“5★付款及结算方式本项目不预付货款,货物全部验收完毕之后,中标供应商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30天内向乙方支付95%的合同总金额,预留5%的合同总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全额无息退还。”
2.第六章 商务要求中新增条款“6★物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要求本项目对物资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当予以明确响应,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四、因系统升级原因,招标文件中部分条款、位置均有改动,请供应商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线上下载修订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其它事项均按照修订后的《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逢助理
办公电话:022-84653072
移动电话:18722369173
传真:022-8465311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 ,请供应商将拟参与项目名称、编号以及咨询问题编辑短信发送至联系人,联系人将于3小时内答复。服务时间:每个工作日8:00-11:30,15:00-17:30”;1.联系人无法接通服务热线电话:022-84653339; 2.服务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30。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助理
办公电话:022-84653011
移动电话:15102217425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6日
二、其他补充事项
1.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刻录采用windows系统刻录时,务必选择“用于CD/DVD播放器”模式刻录光盘,选择“类似于USB闪存驱动器”模式将不被识别;采用第三方软件刻录时,格式应选择为ISO9660。刻录完成后,请及时复核是否刻录成功。 2.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到达开标现场,预留充足的文件上传时间,至投标截止时,投标文件未成功完整上传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服务站业务服务电话:0022-84653339、022-84653340 业务值班员工作时间:冬季 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30 ;夏季 上午8:00-11:50、下午15:00-18:00(周六、日为休息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如无法与项目联系人取得联系,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业务服务电话。业务服务电话工作时间无人接听可将有关问题反馈至监督部门。
2023年07月06日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医用洁净设备):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报名审核未设置、单位账户调整、系统版本升级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7-07,更正为:2023-07-12。
原公告的项目联系人:李静雁,更正为:冯逢。
一、该项目使用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发售招标文件,供应商报名前需进行报名审核,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已进行相关修订,请前期未提交报名审核资料的供应商及时提交相关资料。招标文件申领时间申领时间由“2023年7月3日至7月7 日,每日上午 8 : 00 至 11 : 30 ,下午 15 : 00 至 17 : 30(北京时间)”变更为“2023年7月3日至7月12 日,每日上午 8 : 00 至 11 : 30 ,下午 15 : 00 至 17 : 30(北京时间)”
二、因单位账户调整,现就投标保证金缴存事项调整明确如下:
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变更为:原账户名称后面加上“收缴户”
2.投标保证金账号变更为:9558830302001538770
3.投标保证金缴存金额不变。
4、投标人在原账户缴存的保证金不再有效,我站将于7月底前统一退回投标人前期缴存保证金;请投标人在投标受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存至新账户。
三、因系统升级原因,部分条款内容调整如下:
1.第六章商务要求中付款及结算方式由“★(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采购包1:本项目不预付货款,货物运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合同乙方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30天内向乙方支付货款”变更为“5★付款及结算方式本项目不预付货款,货物全部验收完毕之后,中标供应商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30天内向乙方支付95%的合同总金额,预留5%的合同总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全额无息退还。”
2.第六章 商务要求中新增条款“6★物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要求本项目对物资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当予以明确响应,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四、因系统升级原因,招标文件中部分条款、位置均有改动,请供应商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线上下载修订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其它事项均按照修订后的《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逢助理
办公电话:022-84653072
移动电话:18722369173
传真:022-8465311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 ,请供应商将拟参与项目名称、编号以及咨询问题编辑短信发送至联系人,联系人将于3小时内答复。服务时间:每个工作日8:00-11:30,15:00-17:30”;1.联系人无法接通服务热线电话:022-84653339; 2.服务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30。
六、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助理
办公电话:022-84653011
移动电话:15102217425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06日
二、其他补充事项
1.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刻录采用windows系统刻录时,务必选择“用于CD/DVD播放器”模式刻录光盘,选择“类似于USB闪存驱动器”模式将不被识别;采用第三方软件刻录时,格式应选择为ISO9660。刻录完成后,请及时复核是否刻录成功。 2.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到达开标现场,预留充足的文件上传时间,至投标截止时,投标文件未成功完整上传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服务站业务服务电话:0022-84653339、022-84653340 业务值班员工作时间:冬季 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30 ;夏季 上午8:00-11:50、下午15:00-18:00(周六、日为休息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如无法与项目联系人取得联系,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业务服务电话。业务服务电话工作时间无人接听可将有关问题反馈至监督部门。
2023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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