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南城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凝光门铜店街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剩余部分
发布时间:2024-02-29 11:0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泸州市江阳区南城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施工凝光门铜店街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剩余部分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市江阳区南城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江发改投〔2019〕1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市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江发改投[20219]16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阳区南城街道
2.2规模及投资额:改造提升南城街道老旧小区内道路(白加黑),透水混凝土路面,完善小区花池绿化;新建小区居民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2个,新建小区大门,规划停车位,增设电瓶车充电车位;增加休息座椅,健身器材,监控,路灯;改造小区消防管网配套基础设施等。
2.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所示全部范围内容施工。
2.5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6标段投资额:3038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业绩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9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0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州市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4号
邮 编:/
联 系 人:邱先生
电 话:0830-3123034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8楼
邮 编:/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028-8609418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02月2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