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冶市西北片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施工招标公告[正在报名]
金额
8269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dy-202308qg-024001001
预算金额82690万元
招标公司大冶市佳茂林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714-886333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31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冶市西北片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DY-202308QG-024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大冶市西北片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总承包(EPC)已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304-420281-04-01-28449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大冶市佳茂林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振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大冶市保安镇、还地桥镇、金湖街道、陈贵镇等 建设规模:⑴储备林营造:合计约125000亩(其中通道绿化约40000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约29000亩(包括通道绿化约18000亩),现有林改培约72000亩(包括通道绿化约19000亩),茶园果园改造约2600亩,森林抚育约21500亩。大冶市西北片区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涉及的大箕铺镇、陈贵镇、金山店镇、灵乡镇、刘仁八镇、茗山乡、殷祖镇7个乡镇仅包括高速公路沿线通道绿化建设任务。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储备林建设面积约125000亩,建设内容包括人工造林工程、林地改造培育工程、森林抚育工程、茶园改造工程及林下种养殖工程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9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01 合同估算价:82690.00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①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林业工程)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营造林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五年)内需承担过一项林业工程EPC或勘察设计或施工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五年)内需承担过一项林业工程EPC或勘察设计或施工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扫描件,业绩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联合体投标时项目经理应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4)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若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格审查标准)。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软件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11日至2023年08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软件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下载公告页面附件不算正式投标,如有意向正式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36.133.17.9: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后缀名为.DYZF,.DYZS(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的招标文件,并在大冶招投标网站-软件指南-投标工具下载链接处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上传至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31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 8 月 31 日9时00分。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到达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开评标-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3.投标人操作流程: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交易主体注册→上传相关资料→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要求)→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参与开标。未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的业务操作一律无效。。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hbggzyfwpt.cn)、大冶政府网(招投标版块)(http://36.133.17.9:8081/zt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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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0日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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