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荣昌)生猪区域性种业创新基地建设项目(设备)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国家级(荣昌)生猪区域性种业创新基地建设项目(设备)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目前市场上开具纸质的投标保函有:重庆交通融融资担有限公司、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不动产融资担保)都有点遐思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等”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果使用具有这六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提问二:{以上五家(宏耀担保、双业担保、交通担保、涪商担保、不动产担保)或其他家开具的纸质保函落款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格式要求是本人手写签名)请问“盖法人签字章”不是手写签名的投标保函是合格有效?是否满足形式评审合不合格?非法人亲笔签署是否有效?请问是不是只有开银行保函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工程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质疑2:关于纸质投标保函
提问一:
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目前市场上开具纸质的投标保函有:重庆交通融融资担有限公司、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不动产融资担保)都有点遐思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等”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果使用具有这六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提问二:
以上五家(宏耀担保、双业担保、交通担保、涪商担保、不动产担保)或其他家开具的纸质保函落款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格式要求是本人手写签名)请问“盖法人签字章”不是手写签名的投标保函是合格有效?是否满足形式评审合不合格?非法人亲笔签署是否有效?请问是不是只有开银行保函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提问三:
按重庆市金融管理局以及各区财政局的相关要求,“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地南川区)、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地永川区)、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地涪陵区)”三家融资担保公司作为重庆市区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不能开展区级以外的担保业务,只能服务本区内的企业客户,重庆宏耀融资担保和重庆涪商融资担保和重庆双业融资担保开展区级以外的担保业务是违规的,作为注册地区外的企业申请这三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参加投标,保函是否符合?
答: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工程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保函开立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质疑3:我司成立于2022年,成立不足三年,是否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答:可以只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且每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的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修改为:
2021年、2022年、2023年的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新成立的公司可以只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且每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交易服务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数,100 万元(含
100 万元) 以下的部分按 1.5%计取,100 万元至 500 万元部分按1.1%计取,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部分按 0.8%计取,1000万元至5000 万元部分按 0.5%计取,5000万元至10000 万元部分按 0.25%计取,10000万元至50000 万元部分按 0.05%计取,所得金额的75%即为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修改为:
2.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数,100 万元(含100 万元) 以下的部分按 1.5%计取,100 万元至 500 万元部分按1.1%计取,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部分按 0.8%计取,1000万元至5000 万元部分按 0.5%计取,5000万元至10000 万元部分按 0.25%计取,10000万元至50000万元部分按 0.05%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所得金额的75%即为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公司。
3.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的Excel版本已随本通知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本答疑及补遗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招标过程和招标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重庆荣昌农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12日
[50022620241024001020101].CQCF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xlsx
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