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2206fj-117001001
预算金额757.9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海涛027-8727362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25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07-01 18:48浏览: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新建污水处理站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206FJ-11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新建污水处理站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红安卷烟厂新建污水处理站项目的批复》(鄂烟工【2022】35号)、《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采购计划的决议》(鄂烟工董决【20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红安卷烟厂物流车间南面、停车场以北的空地。
建设规模:建设日处理量400m3/d污水处理站及其配套设施。同时满足中水回用水量320m3/d。总建筑面积550m2。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湖北中烟红安卷烟厂新建污水处理站项目的建设提供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直至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服务(交钥匙工程)。(1)设计: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批复,进行初步设计及概算、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进行限额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VI设计、第三方图审等),并通过相关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工艺、污水处理站全部建(构)筑物、所有各专业(内外装饰装修、场地绿化景观、给排水、暖通、配电、照明、弱电、动力、消防安全、乳胶预处理)的施工图设计。(2)采购:完成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全部材料、设备的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组织采购、运输、保险、检验、保管和发放材料及设备,进口材料、设备各种清关手续等。(3)施工:负责按照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施工(基坑防护)、设备安装、调试、检测、人员培训、试运行直至顺利通过竣工验收、行政许可审批、交付使用等全过程服务。(4)其他:工程保险;工程检测;配合能管系统和安防系统安装等在本项目实施的设备基础、预留、预埋管线、穿墙套管、桥架、地沟、墙洞封堵等相关配合工作及提供总承包服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技术资料并通过验收、移交;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备案证不动产证办理;售后服务、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期服务等。备注:详见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757.96万元
2.3其他:1、设计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提交满足招标人要求和强制性审查条件的完整施工图设计文件,30日历天内完成;2、工程施工工期:自监理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联合试车、生产试运行止,210日历天内完成。 备注:计划工期不包含发包人对施工图文件的审查时间以及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审查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和工程业绩。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EPC实施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应注明可从事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②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质文件的原件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5年)至少具有以下一项业绩: ①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站总承包业绩或污水处理站设备购置及安装专项施工业绩; ②单项合同处理能力200m3/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站总承包业绩或污水处理站设备购置及安装专项施工业绩。 (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个合同只能算1个业绩案例,按高分计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封面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一张对应发票或银行收款凭证予以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完整、有效、可事后查证,否则不予认可。) 3.1.3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至少在一项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或处理能力200m3/d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中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须提供有效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业绩合同、近3个月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未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承诺书等原件影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个合同只能算1个业绩案例,按高分计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封面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一张对应发票或银行收款凭证予以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完整、有效,否则不予认可。)】 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须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近3个月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 【须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近3个月的社保连续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1.4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⑤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⑦在最近三年内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官方网站出具行贿、诈骗、非法经营方面的判决书或裁定书; ⑧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⑨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7月02日至2022年07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25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
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红安县红金龙大道1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号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袁海涛、周宇
电话:
0713-5243328
电话:
027-8727362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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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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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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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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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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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1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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