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电信广西公司视联网攻坚战普通AI摄像头(室外枪机及室内云台机)终端集约选型项目选型公告
本项目为2024年中国电信广西公司视联网攻坚战普通AI摄像头(室外枪机及室内云台机)终端集约选型项目(项目编号: GXTFZB-2024-DX-08034),选型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选型,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就2024年中国电信广西公司视联网攻坚战普通AI摄像头(室外枪机及室内云台机)终端集约选型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选型(针对行业市场、小B市场等特殊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双AI、双1400抓拍、无电无网、梯控、一键报警和火情识别等功能要求的室外枪机不在本次选型范围内)。
1.2 选型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2个分包,分包一:室外枪机,分包二:室内云台机,具体如下:
分包 |
产品名称 |
成交人数量 |
备选供应商数量 |
预估数量 |
预估金额 |
分包一 |
室外枪机 |
2 |
2 |
20万台 |
含税2500万元 |
分包二 |
室内云台机 |
2 |
2 |
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为2个分包成交人或备选供应商。
1.3 服务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如在服务期内产品授权书终止的,须在终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取得延期授权书,未能提供延期授权的终止相应产品的履约。
1.4 服务地点:广西区内。
1.5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CP10056泛智能终端产品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含税单价最高应答限价,含税单价最高应答限价为应答产品现有直供价(选型公告发布当日执行的集团直供价),应答含税单价超过含税单价最高应答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选型人和选型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允许代理商应答。应答人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省内唯一合法代理授权书。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应答的,则代理商应答无效。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多家代理商应答的,不能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省内唯一合法代理授权书的代理商应答无效。须提供授权书复印件。
2.1.3应答产品须为在售且正常供货的集采型号。
2.1.4应答产品已经过中国电信广西公司数字生活中心测试且取得测试报告(提供中国电信广西公司数字生活中心测试报告复印件,报告结论为认可合格或合格)。
2.1.5(标包一室外枪机)须同时满足天翼云眼5个端侧AI能力(分别为:区域入侵、客流统计、人脸布控、车辆布控、口罩识别)和天翼看家3个端侧AI能力(分别为:区域入侵、客流统计、AI守护),须提供中国电信广西公司数字生活中心测试报告复印件。
(标包二室内云台机)须满足天翼看家3个端侧AI能力(分别为:区域入侵、客流统计、AI守护),须提供中国电信广西公司数字生活中心测试报告复印件。
2.1.6应答人不为联合体。
2.1.7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2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选型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项目的代理机构;
(13)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应答人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应答人及其任一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应答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应答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选型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4. 选项文件获取
4.1选型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30日18时30分至2024年10月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2选型文件获取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获取选型文件,转账时备注“XXX项目文件费”,将“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人邮箱、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发至gxtfzb@163.com后联系蒙女士获取选型文件,联系方式0771-2419331。
4.3选型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选型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选型人/代理机构,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50.00元。选型人/代理机构在收到选型文件费用后1个工作日内寄出。
购买文件转账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苏州路支行
账 号:45001604466050701096
开 户 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 行 号:105611044521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可通过邮寄/人工送达方式递交。
5.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4年10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0楼2003会议室。
5.3唱价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选型人/选型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选型文件的;
5.4.3选型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 【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7.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选型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完成供应商注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选 型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信路1号
邮 编:530000
选型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1:蒙女士(报名联系人,仅负责发售选型文件)
电 话:0771-2419331
电子邮件:gxtfzb@163.com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苏州路支行
账 号:45001604466050701096
开 户 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项目负责人:彭楚华/梁云彩/郭耀洲/吴春雪
联系人 1:梁云彩
电 话:18074871880
联系人 2:彭楚华
电 话:18978810770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0楼2003B
异议接收方式:zbweihuanhua.gx@chinatelecom.cn
选 型 人:中国电信股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选型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