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灵寿县人民医院放射防护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870002936001g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杰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大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玉玮0311-8292255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2
公告正文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灵寿县人民医院放射防护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870002936001G01
招标内容:

灵寿县人民医院放射防护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人民医院放射防护装修工程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灵寿县人民医院放射防护装修工程 2.1.2建设地点:灵寿县人民医院 2.1.3工程规模:1标段血管造影X射线机装饰装修工程机房装修;2标段DR室改造装修 2.1.4计划工期:30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含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3 00:002024-01-1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02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寿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大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灵寿县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210号橙悦城商务楼1609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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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联系人:

黄杰

联系人: 白玉玮
电话:

0311-82968882

电话: 0311-8292255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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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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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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