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生态环境质量基础数据汇总分析研判及应用需求公示
金额
35.1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lan-2021-440301-0102012021-01032
预算金额35.1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序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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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LAN-2021-440301-0102012021-01031 | 生态环境质量基础数据汇总分析研判及应用 | 1.0 | 项 | 820000.0 | |
2 | PLAN-2021-440301-0102012021-01032 | 生态环境质量基础数据汇总分析研判及应用 | 1.0 | 项 | 351429.0 | |
具体技术要求
一、工作目标
(一)建成主采集、加工、清洗、审核的数据库建设模块以及生态环境数据中心包括对象基础库、标准库、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库。
(二)以数据中心为基础,形成主题清晰的环境数据集市。以决策内容为主线、生态指标为牵引,构建多维度的数据统计分析。
(三)实现对区域空气质量、水环境及污染源的监控、分析评价和异常预警。
二、服务内容
1.生态环境数据库扩充更新
完善优化集数据自主采集、加工、清洗、审核为一体的的数据库模块,保障生态环境质量基础数据汇总分析研判及监测应用平台的后期专业性、可靠性、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定期对收集到的辖区各类环境基础数据、污染源数据、监测数据等进行处理,及时对数据进行更新。
2.数据分析与决策辅助
以数据中心为基础,形成主题清晰的环境数据集市。以决策内容为主线、生态指标为牵引,通过多维度的数据统计模式,审视数据变化规律,使环境管理规划、应急处置决策、污染管理措施更可靠、更科学、更智慧。对各类数据进行整合分析,进行达标差距分析,对数据进行研判,提出决策建议,并完善生成数据分析研判报表功能。
3.可视化应用功能扩充
扩充可视化应用功能,开发决策辅助功能。完善对区域空气质量、水环境及污染源的监测数据监控、分析评价和异常预警功能。按照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环境异常事件,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可利用GIS平台对周边情况进行分析报警,保障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快速生成异常事件处置方案,达到分析快、决策快、处置快的效果。
4.建设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目录
建设生态文明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对生态环境信息资源进行规范的元数据描述,并进行分类编码等。主要包括对象基础库、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库等资源目录搭建。
5.运营维护
对可视化应用开展为期一年的运营维护,保障系统正常运转。
商务需求
1.项目服务期限(不可偏离项)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内
2.项目进度安排
(1)建设工期:项目自合同签订日起6个月完成。投标人需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提供详细的建设计划或进度安排。
(2)成果优化工期:项目周期后6个月对系统建设内容优化调整。
3.付款方式(不可偏离项)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收到采购单位付款申请和普通发票后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
(2)中标供应商完成本合同建设内容的开发并经采购单位按招标文件建设内容确认完成验收后,采购单位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总价款的30%。
4.技术培训
(1)在售后服务期间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单位要求免费提供技术培训服务。
(2)中标供应商购单应负责对采购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要求技术培训不限次数,直至采购单位相关人员熟练操作使用本项目的系统设备为止。
(3)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使用/技术说明书及培训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
5.组织实施要求
(1)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有项目组织、管理、进度、验收计划,以及风险控制、质量控制等方案,保证项目整体质量。
(2)中标供应商应成立相应的项目组,并指定1名专职项目经理,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
6.验收要求
本项目提交的系统成果必须满足采购单位的合同及招投标文件需求,并通过采购单位组织的验收会。
7.报价要求(不可偏离项)
(1)人民币报价,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投标报价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投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信息
评分项 | 权重(%) | |||||
价格部分 | 10分 | |||||
1、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注:小微企业投标按相关规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评审。 | ||||||
技术部分 | 47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1 | 技术及项目实施方案 | 20 | 专家打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及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满足以下五项要求的得100分,满足以下四项要求的得80分,满足以下三项要求的得60分,满足以下两项要求的得40分,满足以下一项要求的得20分,无不得分。 评审标准: 1、总体方案的完整、合理性、逻辑清楚、细致、完全响应需求,技术可行性强; 2、对对采购人现行数据状况、各类信息系统现状及针对本项目的建设需求分析全面、透彻; 3、本项目的技术路线、架构设计、软件功能描述贴合需求、科学合理、依据充分; 4、项目组织管理方案周密,思路清晰合理,有明确的工作程序,可操作性强,能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5、人员培训方案完全满足培训需求,培训计划科学合理,培训人员能力强。 | ||
2 | 实施保障技术团队 | 15 | 专家打分 | 1、项目经理(1人)要求: (1)有行政、事业单位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高级项目经理证书得25分;有行政、事业单位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中级项目经理证书得12.5分;其他不得分; (2)有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和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工作组联合颁发的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得20分;其他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得25分,其他不得分; 3、项目团队人员要求:团队成员中,每1个实施人员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得7.5分,最高得30分;每1个实施人员有中级项目管理类资格证的,得7.5分,最高得15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不超过30分。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证书和社保部门出个的近三个月在投标人处购买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注: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 ||
3 | 重要功能参数满足情况 | 10 | 专家打分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生态环境质量基础数据汇总分析研判及应用系统,参数全部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功能要求的,得100分,标注“▲”条款为关键技术参数,每项负偏离扣20分,无标注条款为一般技术参数,每项负偏离扣10分,扣完为止。 | ||
4 | 服务承诺 | 2 | 专家打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评审,满足以下三项要求的得100分,满足以下两项要求的得50分,其他不得分。 评审标准: 1.售后服务和现场技术支持方案完整; 2. 售后服务和现场技术支持方案可行; 3. 售后服务和现场技术支持方案响应处理机制合理。 | ||
商务部分 | 43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1 | 投标人拥有证书情况 | 18 | 专家打分 | 1.有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认证证书(CMMI5级或以上),得30分;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认证证书(CMMI4级),得15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不超过30分; 2.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壹级证书(ITSS)得20分;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贰级证书(ITSS)得10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不超过20分; 3.同时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得15分,其他不得分; 4.有信息安全服务一级或以上证书(安全工程类),得15分,其他不得分; 5.同时有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类奖项和高新技术企业类认证(以证书编号为GR或GF或R开头的为准)得20分,其他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2 | 投标人软件著作权 | 4 | 专家打分 | 自主研发的数据交换、监测预警系统等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一个得34分,最高得100分。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3 | 投标人业绩 | 12 | 专家打分 | 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软件开发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高100分。 评审依据: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4 | 服务网点 | 2 | 专家打分 | 投标人在深圳市设有服务网点的,得100分;广东省内其他地点(除深圳市外)或广东省外设有服务网点的得5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5 | 环保执行情况 | 2 | 2 |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 ||
6 | 企业诚信 | 5 | 5 |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100分。 注: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
其他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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