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河北高速集团通衢科技有限公司张承高速承德段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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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1000949002952001008 | ||||||||||||||||||||||||||||||||||||||||
招标内容: | |||||||||||||||||||||||||||||||||||||||||
河北高速集团通衢科技有限公司张承高速承德段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集团通衢科技有限公司张承高速承德段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投资设立河北高速集团通衢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张承高速承德段光伏发电项目的批复》(冀高规〔2023〕386号)批准立项,以《关于张承高速承德段光伏发电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冀高建〔2023〕510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经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以冀交招核字〔2023〕E0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集团通衢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集团通衢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张承高速承德段高速互通、收费站区、工区、隧道口等位置。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总占地面积186.2亩,总计安装550Wp光伏组件17058块光伏组件。装机容量为9.3819MW,年均利用小时数1447.53小时,年均发电量为1358.056万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2.1.3工期:计划工期4个月。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计划开工时间为2024年3月,2024年5月达到并网发电条件,试运行期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时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8 09:00至2023-12-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及图纸资料(售价1000元),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8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及图纸资料(售价1000元),按规定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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