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葫芦岛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服务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5/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23年葫芦岛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服务(以下称为“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以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明确2023年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有关事宜的通知》(辽交发展建养〔2023〕194号) 批准,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以下称为“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称为“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服务主要包含2023年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下达了生产建设投资计划并由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作为代建人的干线公路一般养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普通国省道等建设改造工程78.58公里/5项、普通国省道危旧桥梁维修改造工程862.41米/12座等,具体以招标人安排调整为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协助招标人对管辖区域内一般养护工程进行相关的统计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试验检测、负责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汇编并提交相关成果文件、检测报告等内容。
2.3 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204日历天(计划服务时间:2023年6月10日~2023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5 月 15 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之前,登录阿里云盘(链接:https://www.aliyundrive.com/s/BhEU4XGEJxJ)免费获取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阿里云盘(链接同上)动态,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万元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5 月 25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5.5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第一个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上发布。
5.6 本项目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开标记录表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发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马先生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1号
电 话:0429-3113453
招 标 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21号
邮政编码:125000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429-3216016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先生 于女士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ljzb_hj@163.com
1. 招标条件
2023年葫芦岛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服务(以下称为“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以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明确2023年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有关事宜的通知》(辽交发展建养〔2023〕194号) 批准,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以下称为“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称为“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服务主要包含2023年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下达了生产建设投资计划并由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作为代建人的干线公路一般养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普通国省道等建设改造工程78.58公里/5项、普通国省道危旧桥梁维修改造工程862.41米/12座等,具体以招标人安排调整为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协助招标人对管辖区域内一般养护工程进行相关的统计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试验检测、负责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汇编并提交相关成果文件、检测报告等内容。
2.3 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204日历天(计划服务时间:2023年6月10日~2023年12月31日)。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须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单位或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 2.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为监理单位的,应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在2021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
企业业绩 | 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桥梁(或路面)工程的项目管理或设计或监理服务工作。 注:近5年是指(下同):项目管理工作的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设计服务工作的设计开始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监理服务工作的合同开始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
主要人员 | 项目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桥梁(或路面)工程的项目管理或设计或监理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5 月 15 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之前,登录阿里云盘(链接:https://www.aliyundrive.com/s/BhEU4XGEJxJ)免费获取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阿里云盘(链接同上)动态,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万元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5 月 25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5.5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第一个信封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上发布。
5.6 本项目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开标记录表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发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马先生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1号
电 话:0429-3113453
招 标 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21号
邮政编码:125000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429-3216016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先生 于女士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ljzb_h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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