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某医院广州院区门诊楼配电增容改造工程(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第八层803单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LNSYY-G1004
项目名称:某医院广州院区门诊楼配电增容改造工程(第二次)
预算金额:68.26917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26917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某医院广州院区门诊楼配电增容改造工程(第二次)
2.2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我单位拟对院区门诊楼配电进行增容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4最高限价:682691.74(元)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在医院配电房和门诊电房新增配电柜各1个(详见附图),新敷设四芯电缆2条(规格分别为4*185mm2、4*240mm2,长度约为,300米,新建电缆井2座、新建埋管(4孔)约50米。修复现有桥架、电缆井、电缆沟、路面及相关配件;二是更换已损坏的门诊楼配电房至7楼电缆(规格为5*504*185mm2),长度约为50米;三是整修现有总配电房及门诊配电房部分地面、墙面,照明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7项目编号:2023-JLNSYY-G1004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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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2日 至 2023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第八层803单元
方式: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我司将以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第八层803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某医院广州院区门诊楼配电增容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医院广州院区门诊楼配电增容改造工程(第二次)(项目编号:2023-JLNSYY-G1004)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向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某医院广州院区门诊楼配电增容改造工程(第二次)
2.2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我单位拟对院区门诊楼配电进行增容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4最高限价:682691.74(元)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在医院配电房和门诊电房新增配电柜各1个(详见附图),新敷设四芯电缆2条(规格分别为4*185mm2、4*240mm2,长度约为,300米,新建电缆井2座、新建埋管(4孔)约50米。修复现有桥架、电缆井、电缆沟、路面及相关配件;二是更换已损坏的门诊楼配电房至7楼电缆(规格为5*504*185mm2),长度约为50米;三是整修现有总配电房及门诊配电房部分地面、墙面,照明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7项目编号:2023-JLNSYY-G100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投标函):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提供投标函)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投标函)
3.4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提供投标函)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函)
注:公司住址为同一地址的,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6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3.7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不得有以下“负面清单”行为(提供承诺书):
(1)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组织或者参与围标串标的;
(2)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采取操纵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违规手段谋取中标的;
(3)在军队工程发包活动中诬告乱告、恶意申诉,扰乱军队工程发包秩序的;
(4)挂靠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承揽工程的;
(5)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
(6)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者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的;
(7)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情节产重的;
(8)擅自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或者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批准擅离职守,情节严重的;
(9)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设备材料,或者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情节严重的;
(10)未按工程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或者在检验检测中弄虚作假,指使或直接伪造鉴定结论,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报告或者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
(11)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12)因承包人违法违规,导致发生劳资纠纷、商务纠纷或者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3)发生较大以上(含)质量事故的;
(14)违反保密约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者发生失泄密问题的;
(15)向军队人员行贿,或者向利益相关方行贿索贿的。
3.8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人员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项目负责人近6个月由投标人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1)【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无效。①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2)【二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纸质注册证书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①打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②提供电子证书的,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3年 9 月2 日至2023年 9 月 9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将登记信息(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标书款转账凭证(备注TC2394014,私人转账的还需备注公司名称并提供私人转账的授权书,格式自拟)发送到邮箱wangyinju@cntcitc.com.cn报名登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收款账号信息:
收款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收款银行: 建设银行广州北较场支行
银行帐号:4400 1400 1130 5300 1948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我司将以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9 月 21 日14时30分,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第八层803单元。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第八层803单元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20-83516265
电子邮件:wangyinju@cntcitc.com.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第八层803单元
联系方式:王音桔 020-835162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音桔
电 话: 020-83516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