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不动产登记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 公告内容
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不动产登记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10T0FW202401200
1. 招标条件
建设项目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核准的批复
冀发改基础(2018)591号 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和国内银行贷款 ,
项目出资比例为 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60%、国内银行贷款40% ,
招标人为 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招标项目 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不动产登记咨询服务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沧州市。(2)石衡沧港城际铁路线路西起石家庄,经衡水、沧州至黄骅港。石家庄至衡水段利用既有石济客专,线路长度109.94公里。衡水至黄骅港段新建,正线全长223.87km,其中衡水市线路长度78.728km,沧州市线路长度145.145km。线路自杜家村线路所引出,设衡水北、武邑、阜城南、交河、泊头西、文庙、沧州西、 沧州东、沧州机场(预留)、黄骅新、渤海新区西、渤海新区等12 座车站。同步配套建设沧州动车运用所和衡水地区、沧州地区、黄骅地区相关工程。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 设计速度目标值: 25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米 (困难地段2000米)。最大坡度: 20%。到发线有效长度: 650米。 牵引种类:电力。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CTCS-2。 调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其他具体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 ( TB10621-2014)。
招标范围及内容: 主要包括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约680.71公顷红线用地的地籍测绘、宗地图编制,补充完善地籍调查及入库、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代理服务。其中地籍测绘主要包括地籍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地籍要素数据采集编辑、面积计算、地籍图(含宗地)测绘、检查修改和成果整理。地籍调查主要依照国家的规定,通过权属调查,查清宗地的权属、界址线、面积、数量、质量、用途和位置等情况,形成数据、图件、表册等调查资料,为土地注册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的技术性工作。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咨询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号: SHCGBDCDJ-01,
2.1 SHCGBDCDJ-01 , 工程数量为: 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约680.71公顷红线用地的地籍测绘、宗地图编制,补充完善地籍调查及入库、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代理服务。其中地籍测绘主要包括地籍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地籍要素数据采集编辑、面积计算、地籍图(含宗地)测绘、检查修改和成果整理。地籍调查主要依照国家的规定,通过权属调查,查清宗地的权属、界址线、面积、数量、质量、用途和位置等情况,形成数据、图件、表册等调查资料,为土地注册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的技术性工作。 , 里程/范围: DK0+0~DK227+593。
招标范围及内容: 主要包括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约680.71公顷红线用地的地籍测绘、宗地图编制,补充完善地籍调查及入库、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代理服务。其中地籍测绘主要包括地籍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地籍要素数据采集编辑、面积计算、地籍图(含宗地)测绘、检查修改和成果整理。地籍调查主要依照国家的规定,通过权属调查,查清宗地的权属、界址线、面积、数量、质量、用途和位置等情况,形成数据、图件、表册等调查资料,为土地注册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的技术性工作。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咨询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号: SHCGBDCDJ-01,
2.1 SHCGBDCDJ-01 , 工程数量为: 新建石衡沧港城际铁路衡黄段约680.71公顷红线用地的地籍测绘、宗地图编制,补充完善地籍调查及入库、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代理服务。其中地籍测绘主要包括地籍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地籍要素数据采集编辑、面积计算、地籍图(含宗地)测绘、检查修改和成果整理。地籍调查主要依照国家的规定,通过权属调查,查清宗地的权属、界址线、面积、数量、质量、用途和位置等情况,形成数据、图件、表册等调查资料,为土地注册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的技术性工作。 , 里程/范围: DK0+0~DK227+59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施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 标段编号: SHCGBDCDJ-01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含界限与不动产测绘)。
(2)业绩要求: 近3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前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不动产登记代理的相关业绩。
(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本单位正式员工(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须加盖公章)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土地登记代理人证书,注册单位需与投标人一致。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任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应主持完成至少1项类似工程的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 。
(4)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 技术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正式员工(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须加盖公章)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任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应参与完成至少1项类似工程的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营业正常,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服务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在近3年(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在近3年(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中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1 标段编号: SHCGBDCDJ-01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含界限与不动产测绘)。
(2)业绩要求: 近3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前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不动产登记代理的相关业绩。
(3)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本单位正式员工(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须加盖公章)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土地登记代理人证书,注册单位需与投标人一致。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任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应主持完成至少1项类似工程的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 。
(4)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 技术负责人要求:本单位正式员工(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须加盖公章)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任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应参与完成至少1项类似工程的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营业正常,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服务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在近3年(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7)在近3年(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中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24年04月24日 17时00分 至 2024年04月29日 17时00分 ,
登录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4.2 其他要求: 。
4.2 其他要求: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4年05月28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05月28日 10时30分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5月28日 10时30分 。
5.2 递交方式: 投标人开标日需携带从交易平台中下载或打印的任意一个标段(或包件)的招标文件回执单,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现场办理签到后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隔夜评标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15号) 递交说明: /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递交方式: 投标人开标日需携带从交易平台中下载或打印的任意一个标段(或包件)的招标文件回执单,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现场办理签到后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隔夜评标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15号) 递交说明: /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港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解放西路渤海紫信大厦8层 |
邮编:061000 |
联系人:宋鹏、赵乐、乔藏升 |
电话:010-67136191-240、13811795320、0317-7588138 |
传真:010-67173415, 0317-7588107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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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4-23 |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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