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唐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确保区法制审核工作高质量开展,全面提升合法性审查的质量和效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现拟采购区级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选择委托3家优秀服务单位承担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担任合作区及采购人常年法律顾问,服从采购人的调配和安排。按照服务内容的不同分为A包、B包和C包。
三个包的共同服务内容如下:
    (1)按照采购人及区领导的要求,参加相关会议,为会议议题提供法律意见;
    (2)根据采购人的统筹安排,为区领导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工作;
(3)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就区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法律意见;对其职能部门问询的答复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应采购人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4)参与处理涉及管委会或采购人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6)协助审查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及合同签订等工作;
    (7)负责收集、整理党工委、管委会及其职能部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提供评价、分析意见或建议;
    (8)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每年进行法律方面业务培训不少于4次。协助开展法治宣传,解答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
(9)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法律服务。
A包、B包和C包除上述工作内容外,还需另外承担:
    A包:协助开展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工作,协助开展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B包:协助提升合作区各单位法律顾问服务质量。
    C包:协助开展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常规清理工作,承担区党政办内部法律服务工作。
2.服务要求:
(1)服务团队提供的法律服务如涉及重大投融资事项、重大资产处置、股票发行与上市、立法项目、法治创新、金融创新、社会管理创新等需要律师全过程参与、提供全面法律意见,且工作量大、情况复杂、难度较大、投入时间精力多的,服务周期相对较长,责任较为重大的事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作为专项法律服务,不计入常规法律顾问的日常服务范围;
(2)区级法律合法性审查工作合计约650件(A+B+C≈650),办内合法性审查约120件;
  (3)服务团队需组建专业的法律团队提供服务,其中团队负责人(1人)执业年限不少于15年,团队主办律师不少于3人且执业年限不少于3年,团队成员总数不少于6人,服务团队成员须均为实际服务提供人,禁止挂名不参与实际服务的不诚信行为。
(4)服务团队在合同期内需指派不少于1名主办律师和1名律师助理(已取得法学类专业的学位及法律职业资格A证)作为常驻人员于采购人处办公。其中,A包服务团队至少一半以上团队成员政治面貌需为中共党员,且团队负责人及驻点律师政治面貌必须为中共党员。
团队律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③符合上述执业年限要求,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④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⑤身体健康。
团队其他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③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④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⑤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⑥身体健康。
(5)服务团队应在24小时内响应采购人需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原则上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法律意见应由主办律师出具;涉及重大、疑难的法律问题的法律意见,应由团队负责人把关;必要时,应采购人要求,列席相关会议及现场提出意见;遇到复杂、疑难法律问题,团队需专题研究讨论,并需要推迟服务时限的,应提前通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法律意见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审查法律意见、降低风险措施及其他合理、合法性建议。
(6)服务团队成员需具有一定稳定性,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服务过程中,采购人认为团队成员不能满足服务要求的,有权要求服务团队更换人员。
(7)服务团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服务内容约定的法律服务工作,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人的合理、合法的利益,涉及利益冲突及回避的,应当遵循职业要求及道德,充分维护采购人利益。
(8)服务团队对其获知的采购人的政府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必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严禁将有关资料及工作成果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9)服务团队对采购人的法律事务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采购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务应当妥善保管。
(10)以便利采购人为原则,采购人根据工作实际可以要求三家服务团队互相分享相关业务数据及工作成果。遇重大疑难案事件,三家服务团队需服从采购人安排、合理协同开展工作。
3.服务成果:
按采购人的服务要求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书面法律意见、提供培训等。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服务终止时间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为准。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如经采购人员验收,服务质量优秀,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合同期限,双方续签服务合同,但最长不超过3年。
2.付款方式:
(1)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法律服务费用,按照合同签约价格分两次付款,该费用为含税价;
(2)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采购人应向中标人支付总费用的70%;中标人完成项目成果并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后10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下30%的服务费用。采购人支付法律服务费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与当前法律服务费等额的正式发票;
(3)因采购人政策或内部审批延迟造成延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提供服务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提供项目成果经采购人三次验收仍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服务方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2.律师事务所及服务团队成员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最近三年参与的各级政府部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不存在履约评价不合格情形。(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招标机构查询)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指同一城市范围内,存在股权关系的总所、分所、联营所)。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2.制作明细报价书,格式自定。报价内容应包括完成本招标项目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服务团队成员的薪金、税费、交通费、住宿费、通信费、生活费、培训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报价应合理,不得偏离服务成本;
3.供应方报价供采购方市场摸底使用,不作为正式的采购方式;
4.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1月16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22日下午18: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dzb_sf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5.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6.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政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方式:0755-22100547  17675465416
附件 深汕特别合作区XXXX项目报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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