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省纪委监委常态化疫情防控办案保障工程项目管理(含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仝英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艺菲024-23381114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1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监理][沈阳市·浑南新区]省纪委监委常态化疫情防控办案保障工程项目管理(含监理)

一、招标条件
省纪委监委常态化疫情防控办案保障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备案。以辽发改投资〔2022〕4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省纪委监委常态化疫情防控办案保障工程项目管理(含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大羊安村960号,省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院内西北侧预留用地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24880.0㎡ 其中: 层数: 其他: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210101TP002016729001003
省纪委监委常态化疫情防控办案保障工程项目管理(含监理)
省纪委监委常态化疫情防控办案保障工程项目管理(含监理)
395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4.工期要求:2022年11月08日 开工至 2023年12月08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01日 09: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6.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10月10日 08时00分至2022年10月17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仝英
姓名:
仝英
单位: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单位: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称:
工程师
职称:
工程师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
邮编:
110005
联系人:
仝英
联系人:
孙艺菲、张传琪
电话:
024-24155020
电话:
024-23381114
传真:
传真:
024-23391961
异议联系人:
孙艺菲
异议联系人电话:
024-2338111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xmz024@qq.com
张传琪 签于 2022/10/10 17:03:45
张传琪 签于 2022/10/10 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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