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09fw2023051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庞工1581338474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5
公告正文

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第三方审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Z09FW20230510
1. 采购条件
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轨道交通预留工程(一期)、(三期)和集散系统匝道工程(B部分)已由《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汕头高铁枢纽一体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汕市发改投预〔2020〕39号)批准建设;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周边市政道路工程(D、E部分)根据《关于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周边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汕市发改投预〔2021〕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现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第三方审价已具备采购条件,拟对本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
2.1工程概况
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轨道交通预留工程(一期):汕头市城市轨道交通汕头火车站位于汕头高铁站站场正下方,为规划轨道交通1号线、3号线的换乘车站。车站西端为既有西广场地下交通枢纽,东端为汕头高铁站一体化工程新建东广场。车站形式为地下双层明挖双岛四线车站,站台宽度15.5m+15.5m,预留工程总长504.85m,标准段总宽50.26m,车站底板埋深约20.820-21.859m。总建筑面积46931.57 m2,其中主体建筑面积44376.46 m2;
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轨道交通预留工程(三期):汕头市城市轨道交通汕头火车站位于汕头高铁站站场正下方,为规划轨道交通 1 号线、3号线的换乘车站。车站西端为既有西广场地下交通枢纽,东端为汕头高铁站一体化工程新建东广场。车站形式为地下双层明挖双岛四线车站,站台宽度 15.5m+15.5m,预留工程总长504.85m,标准段总宽 50.26m,车站底板埋深约20.820-21.859m。总建筑面积 46931.57m2,其中主体建筑面积44376.46m2。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轨道交通预留工程(一期)已实施,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轨道交通预留工程(三期)与站房二期同步实施。
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集散系统匝道工程(B部分):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配套工程,分为南集散系统(不含泰山路西侧下匝道、金砂东路下匝道及送客平台)和北两个集散系统(不含泰山路专用匝道、送客平台)。桥梁工程共包括两部分设计内容,分别为长江路跨铁路线高架桥及集散系统匝道桥。其中长江路跨铁路线主线桥总长842.64m,标准段桥宽22.2m、19.2m,桥梁总面积约14907.6m2 (其中钢箱梁6495.30m2,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箱梁8412.3m2);集散系统匝道桥包括专用匝道(A)高架桥、长江西进库匝道(B)高架桥等13条集散系统匝道桥,匝道桥总长约3438.6m,标准段桥宽8m、9m、12.5m,桥梁总面积约39870.19m2 (其中钢结构5184.41m2,现浇箱梁7852.01m2,预制小箱梁结构26833.77m2)。
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周边市政道路工程(D、E部分):D部分主要为长江路高架工程,包含新建长江路(泰山路~纵一路)和长江路(韶山路~玉山路)部分高架道路,E部分主要为集散系统地面道路工程,包含新建长江路高架、集散系统高架(B部分)下方及与其衔接的地面道路。
2.2计划工期:新建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轨道交通预留工程(一期):计划工期13个月,开工日期为:2021年3月1日,竣工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
新建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轨道交通预留工程(三期):计划2025年4月21日开工,2026年6月3日竣工。
新建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集散系统和周边道路:项目建设总工期为34个月,分两期实施。集散系统和周边道路一期开工日期2023年3月1日,完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工期16个月;集散系统和周边道路二期(匝道G和匝道H西侧邻近并行既有梅汕线段、C匝道跨铁路部分、U匝道跨既有行车公寓段及下部地面道路),待汕头站站场及站房(一期)开通投入使用、既有汕头站停用后实施,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日,完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工期15个月。
本服务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完成为止。
2.3采购范围:政策规定需要进行专项审价的项目(如征地拆迁、材料价差、岩溶处理、危岩落石)及建设单位因建设管理需要第三方审价及相关服务(如纳入风险包干费变更设计审价、施工单位变更设计补充合同审价、配合财政核对相关资料等)。
2.4项目预算:本采购项目采购限价为人民币463000元(肆拾陆万叁仟元整)。
3.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磋商要求谈判响应人具备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谈判响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资质、业绩、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3.1.2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9年~2021年)年度企业平均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工程的能力。
3.1.3业绩要求:
①近五年(2018年5月~2023年5月)承担过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项目征地拆迁(含迁改工程)的审价工作。
②近五年(2018年5月~2023年5月)承担过单项审价总额超过6亿元或审价合同标的在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审价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以业务约定书或合同为准)。
③具有财政投资评审服务业绩。
3.1.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的注册造价师,8年以上执业经历,应主持过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变更设计、征地拆迁或迁改工程或材料价差的审价工作、审计工作。
3.1.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近三年(2020年5月~2023年5月)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2020年5月~2023年5月)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三年(2020年5月~2023年5月)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1.6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2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谈判响应人及其参与谈判所列主要人员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
(4)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谈判响应人处于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
(7)谈判响应文件中所列主要服务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8)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9)与所参与标段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5月15日至519日,每日上午 9 00分至 1100分,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把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汇款凭证等扫描件发至shenjzjcb@163.com购买磋商文件,并在邮件中备注收件地址,联系人及电话。采购代理确认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磋商文件(pdf版)发出,如需纸质版磋商文件请联系采购代理。谈判响应人在购买完磋商文件后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bidding-crmsc.com.cn/)完成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将按照“系统管理”公司信息中谈判响应人录入的开票信息开具标书款发票(谈判响应人须及时更新公司信息),待开具成功后,谈判响应人通过“投标管理”中“电票下载”自行下载标书款发票。详细步骤请参考登录页面的《使用手册》。
4.2 磋商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元,采用银行汇款,售后不退。谈判响应人须在购买磋商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采购代理账号(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且不接受个人汇款),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号。 采购代理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005048
5.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25日10时0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10时0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船务街15号渔景大厦22楼会议室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渔景大厦
邮编:518001
联系人:施先生
电话:0755-61387283
电子邮件:shenjzjcb@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五号院鼎兴大厦A1109

邮编:

100036

联系人:

庞工

电话:

15813384741

电子邮件:

gtsanzu@163.com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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