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洗烘炉在线点位72小时验收备案(河北宝钢制罐北方有限公司)
清洗烘炉综合运维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内应配备不同浓度的有证标准气体安装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管理日常运行质量保证数据审核核和处理烟气湿度测试质控监测仪器颗粒物CEMS技术要求相关记录表格质量保证颗粒物排放火电厂锅炉工业/民用锅炉工业炉窑生活垃圾焚烧炉危险废物焚烧炉外壳防护等级建筑物防雷设计自动化仪表电气装置电缆线路颗粒物测定气态污染物排放浓度自动监控废气监测固定污染源烟气参数污染物排放量检测器污染校验取样系统分析系统初调比对监测断面抽检标准气体分析仪表零点漂移调节零点气体量程漂移气态污染物浓度颗粒物相关校准曲线颗粒物浓度烟气流速速度场系数nCEMS烟气参数监测数据采集处理CEMS测量的各种气体气态污染物SO2NOX浓度数据显示记录各种数据和参数图文管理部门氮氧化物NO2转化炉室外的CEMS空调采暖来电自动重启功能排风扇通风设施三孔插座稳压电源UPS电源二氧化硫氮气二氧化碳量程校准固定污染源排放控制设备检测探头防水低压配电箱漏电保护器10A插座监测设备多层采样平台参比方法采样孔监测平台采样枪日常维护清洁光学镜头检查调整光路准直检测仪器性能更换部件Z字梯旋梯矩形烟道CEMS监测断面正压烟道有毒气带闸板阀圆形烟道气态污染物CEMS新建排放源排气装置分析探头上传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流程图备技术文件设计图样配件施工安全细则资料清单产品合格证机械结构装箱清单配套件外购件检验使用说明书技术制图机械制图电气制图建筑结构制图清理维护保养零部件运转部件取样泵压缩机滑动部位均需清洗注油润滑防护防锈漆表面油漆现场端连接材料垫片螺母螺栓短管连接法兰管子管件发射单元采样管线电缆桥架穿管伴热管线机柜连接片配电套管钢管PVC管配线管动力自控电缆输入输出分开数字信号模拟信号连接部件配导线各连接管路气路阀门气路排水系统自动监测系统反吹气反吹系统耐压强度试验电气控制电气负载系统仪器设备接地电缆芯护套电缆避雷接地线交流电源设备管缆屏蔽层厂内区域保护接地网多点接地防雷系统信号线设防雷装置电源线避雷线烟窗主烟道上数据柜数据信号线避雷器屏蔽电缆线烟囱设备金属外壳所有管路无自动校准功能校准记录表nNOX分析仪校准易耗品气体更换记录表传输安全管理排放源闷炉修理数据计算手工数据替代修约数据数据处理定时段数据组时间标签颗粒物检测污染物体积浓度热态流量烟气流量烟气含氧量烟气流速烟气温度烟气静压大气压污染源运行状态标记整点1h数据组污染物质量浓度数据存储实时数据1h数据存日常查询文档管理污染物排放数据报警信息导出设定期\n间的定时段数据运行参数设置污染源排放口的尺寸和截面积污染物测量量程超标报警值皮托管系数过量空气系数系统维护系统反吹耗材系统能够生成并保存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日平均值月报表运行操作记录报告通讯系统的设备配置例行维护系统的设置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5/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单号 | RA22053000558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采购员 |
王禹斌
|
联系电话 |
15732028581
|
报名截至时间 | 2022-06-02T17:00:00.000+08: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2-06-02T17:00:00.000+08: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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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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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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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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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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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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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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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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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洗烘炉在线点位72小时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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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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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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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7
|
|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1、投标方必须按照我司挂网的技术条款要求,编写上传加盖合同章或者公章的综合运维报价及方案作为报价的有效附件。 2、合同执行期间为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3、付款条件:货到需方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13%增值税发票,需方一个月内付清。 4、供货周期:供货周期需满足双方所签合同之条款,未在合同周期内到货的货物标的,需方有权取消合同,任何责任及费用由供方自行负责。5、运输费用与职责:运输及费用由供方负责承担。6、供方不能交货要求中止合同时,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20%。7、如供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或数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供方负责包换、包修、包退及补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8、异议处理:出现质量、数量异议,由需方电告供方,如五日内供方对其未有答复,则视为按需方意见处理.9、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0、本条款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11、进场前,供需双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运营方必须有驻厂运营人员管理条例,并且对驻厂运营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及交底,并作好相应记录交需方备查。 12、供需双方必须签订廉洁协议。
四、技术条款:见附件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环保相关资质
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
HJ75-2017.pdfHJ75-2017.pdf
报价地址:
https://www.obei.com.cn/obei-web-ec-ego/ego/rfq/deploy/egoBusinessOpportunity.html#/id=6f543fc2892146398344ec6e0cf403a9/rfqMethod=RAQ/orgCode=U06221/statusFlag=0
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 环境保护标 准
\n\n75-2017
\n\nHJ
\n\n75-2007
\n\n代替 HJ/T
\n\n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
\n\n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n\nand
\n\nNOX,
\n\nSO2,
\n\nof
\n\nmonitoring
\n\nemissions
\n\ncontinuous
\n\nfor
\n\nSpecifications
\n\nsources
\n\nfrom stationary
\n\nemitted
\n\ngas
\n\nflue
\n\nthe
\n\nin
\n\nparticulate matter
\n\n(发布稿)
\n\n本电 子版 为发 布稿 。请 以中 国环 境出 版社 出版 的正 式标 准文 本为 准。
\n\n2018-03-01 实施
\n\n2017-12-29 发布
\n\n部
\n\n护
\n\n保
\n\n境
\n\n环
\n\n布
\n\n发
\n\n目次
\n前言...............................................................................................................................................................II
\n1适用范围
\n2规范性引用文件
\n3术语和定义
\n4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要求
\n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性能要求
\n6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站房要求
\n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要求
\n8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指标调试检测
\n9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验收
\n10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n11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日常运行质量保证要求
\n12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数据审核和处理
\n附录A(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主要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方法
\n附录B(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指标调试检测结果分析和处理方法.29
\n附录C(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输出参数计算方法
\n附录D(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调试检测原始记录表
\n附录E(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调试检测报告
\n附录F(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指标验收报告
\n附录G(资料性附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日常巡检、校准和维护原始记录表
\n附录H(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数据采集处理和传输系统要求
\ni
\n前言
\n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
\n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监测监管,提高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
\n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
\n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管理、日常运
\n行质量保证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的有关要求。
\n本标准是对《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的修
\n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1年,2007年第一次修订,原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n本次为第二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n——增加了烟气湿度测试与质控要求;
\n——简化了方法和监测仪器结构的介绍;
\n——细化了CEMS的安装要求;
\n——补充完善了调试检测和技术验收的方法、技术要求和相关记录表格;
\n——细化了运行管理和质量保证及数据审核和处理要求。
\n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附录H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D、附录E、附录F、
\n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
\n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
\n2007)废止。
\n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和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n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n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n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7年12月29日批准。
\n本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n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nii
\n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
\n技术规范
\n1适用范围
\n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的气态污染物(SO2、NOX)排放、
\n颗粒物排放和有关烟气参数(含氧量等)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
\n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管理、日常运行质量保证以及数据审
\n核和处理的有关要求。
\n本标准适用于以固体、液体为燃料或原料的火电厂锅炉、工业/民用锅炉以及工业炉窑
\n等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n生活垃圾焚烧炉、危险废物焚烧炉及以气体为燃料或原料的固定污染源烟气(SO2、
\n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n其他烟气污染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相应标准未正式颁布实施前,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n2规范性引用文件
\n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n适用于本标准。
\nGB4208外壳防护等级
\n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nGB50093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nGB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n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nHJ76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
\n法
\nHJ/T212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n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n3术语和定义
\n3.1
\n烟气排放连续监测continuousemissionmonitoring,CEM
\n对固定污染源排放的颗粒物和(或)气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进行连续、实时
\n的自动监测,简称CEM。
\n3.2
\n连续监测系统continuousmonitoringsystem,CMS
\n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烟气参数所需要的全部设备,简称CMS。
\n3.3
\n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ontinuousemissionmonitoringsystem,CEMS
\n1
\n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颗粒物和(或)气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所需要的全部设备,
\n简称CEMS。
\n3.4
\nCEMS的正常运行validoperationofCEMS
\n符合本标准的技术指标要求,在规定有效期内的运行,但不包括检测器污染、仪器故
\n障、系统校准或系统未经定期校准、定期校验等期间的运行。
\n3.5
\n有效数据validdata
\n符合本标准的技术指标要求,经验收合格的CEMS,在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条件下,
\nCEMS正常运行所测得的数据。
\n3.6
\n有效小时均值validhourlyaverage
\n整点1h内不少于45min的有效数据的算术平均值。
\n3.7
\n参比方法referencemethod
\n用于与CEMS测量结果相比较的国家或行业发布的标准方法。
\n3.8
\n校验checkout/verification
\n用参比方法对CEMS(含取样系统、分析系统)检测结果进行相对准确度、相关系数、
\n置信区间、允许区间、相对误差、绝对误差等的比对检测过程。
\n3.9
\n调试检测performancetesting
\nCEMS安装、初调和至少正常连续运行168h后,于技术验收前对CEMS进行的校准
\n和校验。
\n3.10
\n比对监测comparisiontesting
\n用参比方法对正常运行的CEMS的准确度进行抽检。
\n3.11
\n系统响应时间responsetime
\n系统响应时间指从CEMS系统采样探头通入标准气体的时刻起,到分析仪示值达到标
\n准气体标称值90%的时刻止,中间的时间间隔。包括管线传输时间和仪表响应时间。
\n3.12
\n零点漂移zerodrift
\n在仪器未进行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CEMS按规定的时间运行后通入零点气体,
\n仪器的读数与零点气体初始测量值之间的偏差相对于满量程的百分比。
\n3.13
\n量程漂移spandrift
\n2
\n在仪器未进行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CEMS按规定的时间运行后通入量程校准
\n气体,仪器的读数与量程校准气体初始测量值之间的偏差相对于满量程的百分比。
\n3.14
\n相对准确度relativeaccuracy
\n采用参比方法与CEMS同步测定烟气中气态污染物浓度,取同时间区间且相同状态的
\n测量结果组成若干数据对,数据对之差的平均值的绝对值与置信系数之和与参比方法测定
\n数据的平均值之比。
\n3.15
\n相关校准correlationcalibration
\n采用参比方法与CEMS同步测量烟气中颗粒物浓度,取同时间区间且相同状态的测量
\n结果组成若干数据对,通过建立数据对之间的相关曲线,用参比方法校准颗粒物CEMS
\n的过程。
\n3.16
\n速度场系数velocityfieldcoefficient
\n参比方法与CEMS同步测量烟气流速,参比方法测量的烟气平均流速与同时间区间且
\n相同状态的CEMS测量的烟气平均流速的比值。
\n4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要求
\nCEMS由颗粒物监测单元和(或)气态污染物监测单元、烟气参数监测单元、数据采
\n集与处理单元组成。
\nCEMS应当实现测量烟气中颗粒物浓度、气态污染物SO2和(或)NOX浓度,烟气参
\n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含氧量等),同时计算烟气中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
\n放量,显示(可支持打印)和记录各种数据和参数,形成相关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等
\n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等功能。输出参数计算应满足附录C的要求。
\n对于氮氧化物监测单元,NO2可以直接测量,也可通过转化炉转化为NO后一并测量,
\n但不允许只监测烟气中的NO。NO2转换为NO的效率应满足HJ76的要求。
\n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性能要求
\n满足HJ76中相关要求。
\n6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站房要求
\n6.1应为室外的CEMS提供独立站房,监测站房与采样点之间距离应尽可能近,原则上不
\n超过70m。
\n6.2监测站房的基础荷载强度应≥2000kg/m2。若站房内仅放置单台机柜,面积应≥
\n2.5×2.5m2。若同一站房放置多套分析仪表的,每增加一台机柜,站房面积应至少增加3m2,
\n便于开展运维操作。站房空间高度应≥2.8m,站房建在标高≥0m处。
\n6.3监测站房内应安装空调和采暖设备,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5~30)℃,相对湿度应≤
\n60%,空调应具有来电自动重启功能,站房内应安装排风扇或其他通风设施。
\n6.4监测站房内配电功率能够满足仪表实际要求,功率不少于8kW,至少预留三孔插座5
\n个、稳压电源1个、UPS电源一个。
\n3
\n6.5监测站房内应配备不同浓度的有证标准气体,且在有效期内。标准气体应当包含零气
\n(即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0.1μmol/mol的标准气体,一般为高纯氮气,纯度≥
\n99.999%;当测量烟气中二氧化碳时,零气中二氧化碳≤400μmol/mol,含有其他气体的浓
\n度不得干扰仪器的读数)和CEMS测量的各种气体(SO2、NOX、O2)的量程标气,以满
\n足日常零点、量程校准、校验的需要。低浓度标准气体可由高浓度标准气体通过经校准合
\n格的等比例稀释设备获得(精密度≤1%),也可单独配备。
\n6.6监测站房应有必要的防水、防潮、隔热、保温措施,在特定场合还应具备防爆功能。
\n6.7监测站房应具有能够满足CEMS数据传输要求的通讯条件。
\n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要求
\n7.1安装位置要求
\n7.1.1一般要求
\n7.1.1.1位于固定污染源排放控制设备的下游和比对监测断面上游;
\n7.1.1.2不受环境光线和电磁辐射的影响;
\n7.1.1.3烟道振动幅度尽可能小;
\n7.1.1.4安装位置应尽量避开烟气中水滴和水雾的干扰,如不能避开,应选用能够适用的
\n检测探头及仪器;
\n7.1.1.5安装位置不漏风;
\n7.1.1.6安装CEMS的工作区域应设置一个防水低压配电箱,内设漏电保护器、不少于2
\n个10A插座,保证监测设备所需电力;
\n7.1.1.7应合理布置采样平台与采样孔;
\na)采样或监测平台长度应≥2m,宽度应≥2m或不小于采样枪长度外延1m,周围
\n设置1.2m以上的安全防护栏,有牢固并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便于日常维护(清洁光学
\n镜头、检查和调整光路准直、检测仪器性能和更换部件等)和比对监测。
\nb)采样或监测平台应易于人员和监测仪器到达,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2m
\n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斜梯(或Z字梯、旋梯),宽度应≥0.9m;当采样平台设置在
\n离地面高度≥20m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升降梯。
\nc)当CEMS安装在矩形烟道时,若烟道截面的高度>4m,则不宜在烟道顶层开设
\n参比方法采样孔;若烟道截面的宽度>4m,则应在烟道两侧开设参比方法采样孔,并设置
\n多层采样平台。
\nd)在CEMS监测断面下游应预留参比方法采样孔,采样孔位置和数目按照GB/T
\n16157的要求确定。现有污染源参比方法采样孔内径应≥80mm,新建或改建污染源参比
\n方法采样孔内径应≥90mm。在互不影响测量的前提下,参比方法采样孔应尽可能靠近
\nCEMS监测断面。当烟道为正压烟道或有毒气时,应采用带闸板阀的密封采样孔。
\n4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操作平台烟白 | |||||||||||||||||||||||
量短2m或采样枪长度+1操作平台 | 操作平台烟白 | ||||||||||||||||||||||
操作平台宽度至少2n | 操作平台烟白 | ||||||||||||||||||||||
操作平台烟白 | |||||||||||||||||||||||
烟肉 | 烟肉 | 操作平台 | |||||||||||||||||||||
烟肉 | 烟肉 | ||||||||||||||||||||||
取样口量短2n或采样枪长度+1n | 采样枪长度+1n |
取样口
\n烟道
\n取样口
\n采样 平台 与采 样孔 示意 图
\n\n图 1
\n\n具体 要求
\n\n7.1.2
\n\n应优 先选 择在 垂直 管段 和烟 道负 压区 域, 确保 所采 集样 品的 代表 性。
\n\n7.1.2.1
\n\n7.1.2.2
\n\n测 定位 置应 避开 烟道 弯头 和断 面 急剧 变化 的部 位。对 于圆 形烟 道,颗 粒物 CEM S
\n\n和 流速 CMS ,应 设置 在距 弯头 、阀 门、变 径管 下游 方向 ≥4 倍 烟道 直径,以 及距 上述 部件
\n\n上 游方 向≥2 倍 烟道 直 径 处; 气 态污 染 物 CEMS , 应设 置 在 距弯 头 、阀 门 、变 径 管 下游 方
\n\n向≥2 倍 烟道 直径 ,以 及距 上述 部件 上游 方向 ≥0.5 倍 烟道 直径 处 。对于 矩 形烟 道,应 以当
\n\n量直 径计 ,其当 量直 径 按式 (1)计算 。
\n\nAB
\n\n2
\n\n………………………………………..(1)
\n\n
\n\nD
\n\n
\n\nB
\n\nA
\n\n式中 :D—— 当量 直径 ;
\n\nA、B—— 边长 。
\n\n对 于新 建排 放源,采 样平 台应 与排 气装 置同 步设 计、同 步建 设,确 保采 样断 面满
\n\n7.1.2.3
\n\n足 本 标 准 7.1.2.2 的 要 求 ; 对 于 现 有 排 放 源 , 当 无 法 找 到 满 足 7.1.2.2 的 采 样 位 置 时 , 应 尽
\n\n可 能选 择在 气流 稳定 的断 面安 装 CEMS 采 样或 分析 探头 ,并 采取 相应 措施 保证 监测 断面 烟
\n\n气分 布相 对均 匀, 断面 无紊 流。
\n\n对烟 气 分布 均 匀 程 度 的判 定 采 用 相 对均 方 根σr 法 , 当σ r≤0.15 时 视 为烟 气 分 布 均 匀,
\n\nσr 按式 (2)计算 。
\n\n2
\n\n
\n\n)
\n\nv
\n\nv
\n\n(
\n\ni
\n\nn
\n\n
\n\n1
\n\ni
\n\n…………………………………..(2)
\n\n
\n\n
\n\nr
\n\n2
\n\n
\n\n
\n\nv
\n\n1)
\n\nn
\n\n(
\n\n式中 :σr—— 流速 相对 均方 根;
\n\n—— 测点 烟气 流速 ,m/s ;
\n\niv
\n\nv —— 截面 烟气 平均 流速 ,m/s;
\n\n16157 执行 。
\n\nn—— 截面 上的 速度 测点 数目 ,测点 的选 择按 照 GB/T
\n\n5
\n\n7.1.2.4为了便于颗粒物和流速参比方法的校验和比对监测,CEMS不宜安装在烟道内烟
\n气流速<5m/s的位置。
\n7.1.2.5若一个固定污染源排气先通过多个烟道或管道后进入该固定污染源的总排气管
\n时,应尽可能将CEMS安装在总排气管上,但要便于用参比方法校验CEMS;不得只在其
\n中的一个烟道或管道上安装CEMS,并将测定值作为该源的排放结果;但允许在每个烟道
\n或管道上安装CEMS。
\n7.1.2.6固定污染源烟气净化设备设置有旁路烟道时,应在旁路烟道内安装CEMS或烟
\n温、流量CMS。其安装、运行、维护、数据采集、记录和上传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n7.2安装施工要求
\n7.2.1CEMS安装施工应符合GB50093、GB50168的规定。
\n7.2.2施工单位应熟悉CEMS的原理、结构、性能,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流程图、设
\n备技术文件、设计图样、监测设备及配件货物清单交接明细表、施工安全细则等有关文件。
\n7.2.3设备技术文件应包括资料清单、产品合格证、机械结构、电气、仪表安装的技术说
\n明书、装箱清单、配套件、外购件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等。
\n7.2.4设计图样应符合技术制图、机械制图、电气制图、建筑结构制图等标准的规定。
\n7.2.5设备安装前的清理、检查及保养应符合以下要求。
\na)按交货清单和安装图样明细表清点检查设备及零部件,缺损件应及时处理,更换
\n补齐。
\nb)运转部件如:取样泵、压缩机、监测仪器等,滑动部位均需清洗、注油润滑防护。
\nc)因运输造成变形的仪器、设备的结构件应校正,并重新涂刷防锈漆及表面油漆,
\n保养完毕后应恢复原标记。
\n7.2.6现场端连接材料(垫片、螺母、螺栓、短管、法兰等)为焊件组对成焊时,壁(板)
\n的错边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na)管子或管件对口、内壁齐平,最大错边量≥1mm;
\nb)采样孔的法兰与连接法兰几何尺寸极限偏差不超过±5mm,法兰端面的垂直度
\n极限偏差≤0.2%;
\nc)采用透射法原理颗粒物监测仪器发射单元和颗粒物监测仪反射单元,测量光束从
\n发射孔的中心出射到对面中心线相叠合的极限偏差≤0.2%。
\n7.2.7从探头到分析仪的整条采样管线的铺设应采用桥架或穿管等方式,保证整条管线
\n具有良好的支撑。管线倾斜度≥5º,防止管线内积水,在每隔4~5m处装线卡箍。当使
\n用伴热管线时应具备稳定、均匀加热和保温的功能;其设置加热温度≥120℃,且应高于
\n烟气露点温度10℃以上,其实际温度值应能够在机柜或系统软件中显示查询。
\n7.2.8电缆桥架安装应满足最大直径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要求。电缆桥架的连接应采用
\n连接片。配电套管应采用钢管和PVC管材质配线管,其弯曲半径应满足最小弯曲半径要
\n求。
\n7.2.9应将动力与信号电缆分开敷设,保证电缆通路及电缆保护管的密封,自控电缆应
\n符合输入和输出分开、数字信号和模拟信号分开的配线和敷设的要求。
\n7.2.10安装精度和连接部件坐标尺寸应符合技术文件和图样规定。监测站房仪器应排列
\n6
\n整齐,监测仪器顶平直度和平面度应不大于5mm,监测仪器牢固固定,可靠接地。二次
\n接线正确、牢固可靠,配导线的端部应标明回路编号。配线工艺整齐,绑扎牢固,绝缘性
\n好。
\n7.2.11各连接管路、法兰、阀门封口垫圈应牢固完整,均不得有漏气、漏水现象。保持
\n所有管路畅通,保证气路阀门、排水系统安装后应畅通和启闭灵活。自动监测系统空载运
\n行24h后,管路不得出现脱落、渗漏、振动强烈现象。
\n7.2.12反吹气应为干燥清洁气体,反吹系统应进行耐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常用工作
\n压力的1.5倍。
\n7.2.13电气控制和电气负载设备的外壳防护应符合GB4208的技术要求,户内达到防护
\n等级IP24级,户外达到防护等级IP54级。
\n7.2.14防雷、绝缘要求
\na)系统仪器设备的工作电源应有良好的接地措施,接地电缆应采用大于4mm的独
\n芯护套电缆,接地电阻小于4,且不能和避雷接地线共用。
\nb) 平台、监测站房、交流电源设备、机柜、仪表和设备金属外壳、管缆屏蔽层和套
\n管的防雷接地,可利用厂内区域保护接地网,采用多点接地方式。厂区内不能提供接地线
\n或提供的接地线达不到要求的,应在子站附近重做接地装置。
\nC)监测站房的防雷系统应符合GB50057的规定。电源线和信号线设防雷装置。
\nd),电源线、信号线与避雷线的平行净距离W1m,交叉净距离W0.3m(见图2)。
\ne),由烟窗或主烟道上数据柜引出的数据信号线要经过避雷器引入监测站房,应将避
\n雷器接地端同站房保护地线可靠连接。
\nf)信号线为屏蔽电缆线,屏蔽层应有良好绝缘,不可与机架、柜体发生摩擦、打火,
\n屏蔽层两端及中间均需做接地连接(见图3)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烟肉避雷线与信号线交叉净距离W | 烟肉避雷线与信号线交叉净距离W | 烟肉避雷线与信号线交叉净距离W | 烟肉避雷线与信号线交叉净距离W | 烟肉避雷线与信号线交叉净距离W | 烟肉避雷线与信号线交叉净距离W | 烟肉避雷线与信号线交叉净距离W | ||||||||||||||||||||||||||
信号线安装平台 | 信号线安装平台 | 信号线安装平台 | ||||||||||||||||||||||||||||||
信号线安装平台 | 信号线安装平台 | |||||||||||||||||||||||||||||||
汇雷线 | 信号线 | |||||||||||||||||||||||||||||||
电源线 | 汇雷线 | 信号线 | ||||||||||||||||||||||||||||||
电源线 | 汇雷线 | 信号线 | ||||||||||||||||||||||||||||||
电源线 | 避雷线与信号线电源线平行净距离≥1000m | 避雷线与信号线电源线平行净距离≥1000m | 信号线 |
数据柜
\n图2电源线、信号线与避雷线距离示意图
\n屏蔽电缆
\n接地线接地线接地线
\n图3信号线接地示意图
\n7
\n\n图 3
\n\n信号 线接 地示 意图
\n\n图 2
\n\n电源 线、 信号 线与 避雷 线距 离示 意图
\n\n屏蔽 层两 端及 中间 均需 做接 地连 接( 见图 3)。
\n\nf)
\n\n信号 线为 屏蔽 电缆 线,屏蔽 层应 有良 好绝 缘 ,不可 与机 架、柜体 发生 摩擦 、打火 ,
\n\n雷器 接地 端同 站房 保护 地线 可靠 连接 。
\n\ne)
\n\n由烟 囱或 主烟 道上 数据 柜引 出的 数据 信号 线要 经过 避雷 器引 入监 测站 房,应将 避
\n\n电源 线、 信号 线与 避雷 线的 平行 净距 离≥1
\n\nm,交 叉净 距离 ≥0.3
\n\nm(见 图 2)。
\n\nd)
\n\n监测 站房 的防 雷系 统应 符合 GB
\n\n50057 的规 定。 电源 线和 信号 线设 防雷 装置 。
\n\nc)
\n\n或提 供的 接地 线达 不到 要求 的, 应在 子站 附近 重做 接地 装置 。
\n\n管 的防 雷接 地,可 利用 厂内 区域 保护 接地 网,采 用多 点接 地方 式。厂 区内 不能 提供 接地 线
\n\nb)
\n\n平 台、监 测站 房、交 流电 源设 备、机 柜、仪 表和 设备 金属 外壳 、管 缆屏 蔽层 和套
\n\n芯护 套电 缆, 接地 电阻 小于 4Ω,且 不能 和避 雷接 地线 共用 。
\n\n系 统仪 器设 备的 工作 电源 应有 良好 的接 地措 施,接 地电 缆应 采用 大于 4
\n\nmm2 的 独
\n\na)
\n\n7.2.14
\n\n防雷 、绝 缘要 求
\n\n等级 IP24 级, 户外 达到 防护 等级 IP54 级。
\n\n电 气 控 制 和 电 气 负 载 设 备 的 外 壳 防 护 应 符 合 GB
\n\n4208 的 技 术 要 求 , 户 内 达 到 防 护
\n\n7.2.13
\n\n压力 的 1.5 倍。
\n\n7.2.12
\n\n反 吹 气 应 为 干 燥 清 洁 气 体 , 反 吹 系 统 应 进 行 耐 压 强 度 试 验 , 试 验 压 力 为 常 用 工 作
\n\n行 24h 后, 管路 不得 出现 脱落 、渗 漏、 振动 强烈 现象 。
\n\n所 有管 路畅 通,保 证气 路阀 门、排 水系 统安 装后 应畅 通和 启闭 灵活。自 动监 测系 统空 载运
\n\n7.2.11
\n\n各 连 接 管 路 、 法 兰 、 阀 门 封 口 垫 圈 应 牢 固 完 整 , 均 不 得 有 漏 气 、 漏 水 现 象 。 保 持
\n\n好。
\n\n接 线正 确、牢 固可 靠,配 导线 的端 部应 标明 回路 编号。配 线工 艺整 齐,绑 扎牢 固,绝 缘性
\n\n整 齐 , 监 测 仪 器 顶 平 直 度 和 平 面 度 应 不 大 于 5mm , 监 测 仪 器 牢 固 固 定 , 可 靠 接 地 。 二 次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n | 内容\n | 内容\n | 维护情况\n | 备注\n |
烟气\n监测\n参数\n | 温度测量数据检查(1)\n | 温度测量数据检查(1)\n | ||
烟气\n监测\n参数\n | 湿度测量数据检查(1)\n | 湿度测量数据检查(1)\n | ||
数据\n传输\n装置\n | 通信线的连接(1)\n | 通信线的连接(1)\n | ||
数据\n传输\n装置\n | 传输设备电源(1)\n | 传输设备电源(1)\n | ||
巡检人员签字\n | 巡检人员签字\n | |||
异常\n情况\n处理\n记录\n | ||||
注 1:正常请打“√”\n注 2:“1”为每 7d 至少进行一次的维护,“2”为每 15d 至少进行一次的维护,“3”为每 30d 至少进行一\n次 的维 护,“4”为 每 90d 至 少进 行一 次的 维护 ,“5” 为 每 90d( 无自 动校 准功 能) 或每 180d( 有自\n;\n不正常请打“×”并及时处理并做相应记录;未检查则不用标识。\n动校准功能)至少进行一次的维护。\n | 注 1:正常请打“√”\n注 2:“1”为每 7d 至少进行一次的维护,“2”为每 15d 至少进行一次的维护,“3”为每 30d 至少进行一\n次 的维 护,“4”为 每 90d 至 少进 行一 次的 维护 ,“5” 为 每 90d( 无自 动校 准功 能) 或每 180d( 有自\n;\n不正常请打“×”并及时处理并做相应记录;未检查则不用标识。\n动校准功能)至少进行一次的维护。\n | 注 1:正常请打“√”\n注 2:“1”为每 7d 至少进行一次的维护,“2”为每 15d 至少进行一次的维护,“3”为每 30d 至少进行一\n次 的维 护,“4”为 每 90d 至 少进 行一 次的 维护 ,“5” 为 每 90d( 无自 动校 准功 能) 或每 180d( 有自\n;\n不正常请打“×”并及时处理并做相应记录;未检查则不用标识。\n动校准功能)至少进行一次的维护。\n | 注 1:正常请打“√”\n注 2:“1”为每 7d 至少进行一次的维护,“2”为每 15d 至少进行一次的维护,“3”为每 30d 至少进行一\n次 的维 护,“4”为 每 90d 至 少进 行一 次的 维护 ,“5” 为 每 90d( 无自 动校 准功 能) 或每 180d( 有自\n;\n不正常请打“×”并及时处理并做相应记录;未检查则不用标识。\n动校准功能)至少进行一次的维护。\n | 注 1:正常请打“√”\n注 2:“1”为每 7d 至少进行一次的维护,“2”为每 15d 至少进行一次的维护,“3”为每 30d 至少进行一\n次 的维 护,“4”为 每 90d 至 少进 行一 次的 维护 ,“5” 为 每 90d( 无自 动校 准功 能) 或每 180d( 有自\n;\n不正常请打“×”并及时处理并做相应记录;未检查则不用标识。\n动校准功能)至少进行一次的维护。\n |
52
\n表G.4CEMS零点/量程漂移与校准记录表
\n企业名称:,安装地点: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气\n态\n污\n染\n物\nCEMS\n设 备 生\n产商\n | 气\n态\n污\n染\n物\nCEMS\n设 备 规\n格型号\n | 校准日期\n | |||
CEMS\n颗 粒 物\n设备生产商\n | CEMS\n颗 粒 物\n设备规格型号\n | 校准开始时间\n | |||
安装地点\n | 维护管理单位\n |
SO2分析仪校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分析仪原\n理\n | 分析仪量程\n | 计量单位\n | ||||
零点漂移\n校准\n | 零气浓度值\n | 上次校准后\n测试值\n | 校前测试值\n | 零点漂\n移%F.S.\n | 仪器校准是\n否正常\n | 校准后测试值\n |
零点漂移\n校准\n | ||||||
量程漂移\n校准\n | 标气浓度值\n | 上次校准后\n测试值\n | 校前测试值\n | 量程漂\n移%F.S.\n | 仪器校准是\n否正常\n | 校准后测试值\n |
量程漂移\n校准\n |
NOX分析仪校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分析仪原\n理\n | 分析仪量程\n | 计量单位\n | ||||
零点漂移\n校准\n | 零气浓度值\n | 上次校准后\n测试值\n | 校前测试值\n | 零点漂\n移%F.S.\n | 仪器校准是\n否正常\n | 校准后测试值\n |
零点漂移\n校准\n | ||||||
量程漂移\n校准\n | 标气浓度值\n | 上次校准后\n测试值\n | 校前测试值\n | 量程漂\n移%F.S.\n | 仪器校准是\n否正常\n | 校准后测试值\n |
量程漂移\n校准\n |
O2分析仪校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分析仪原\n理\n | 分析仪量程\n | 计量单位\n | ||||
零点漂移\n校准\n | 零气浓度值\n | 上次校准后\n测试值\n | 校前测试值\n | 零点漂\n移%F.S.\n | 仪器校准是\n否正常\n | 校准后测试值\n |
零点漂移\n校准\n | ||||||
量程漂移\n校准\n | 标气浓度值\n | 上次校准后\n测试值\n | 校前测试值\n | 量程漂\n移%F.S.\n | 仪器校准是\n否正常\n | 校准后测试值\n |
量程漂移\n校准\n |
颗粒物测量仪校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分析仪原\n理\n | 分析仪量程\n | 计量单位\n | ||||
零点漂移\n校准\n | 零气浓度值\n | 上次校准后\n测试值\n | 校前测试值\n | 零点漂\n移%F.S.\n | 仪器校准是\n否正常\n | 校准后测试值\n |
零点漂移\n校准\n | ||||||
量程漂移\n校准\n | 标气浓度值\n | 上次校准后\n测试值\n | 校前测试值\n | 量程漂\n移%F.S.\n | 仪器校准是\n否正常\n | 校准后测试值\n |
量程漂移\n校准\n |
校准人:,校准结束时间:
\n53
\n表G.5CEMS校验测试记录表
\n企业名称: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CEMS 供应商:\n | CEMS 供应商:\n | CEMS 供应商:\n | CEMS 供应商:\n | CEMS 供应商:\n | CEMS 供应商:\n | CEMS 供应商:\n | CEMS 供应商:\n | CEMS 供应商:\n | |
CEMS 主要仪器型号\n | CEMS 主要仪器型号\n | CEMS 主要仪器型号\n | CEMS 主要仪器型号\n | CEMS 主要仪器型号\n | CEMS 主要仪器型号\n | CEMS 主要仪器型号\n | CEMS 主要仪器型号\n | CEMS 主要仪器型号\n | |
仪器名称\n | 设备型号\n | 设备型号\n | 制造商\n | 制造商\n | 制造商\n | 测试项目\n | 测量原理\n | ||
CEMS 安装地点\n | 维护管理单位\n | ||||||||
本次校验日期\n | 上次校验日期\n | ||||||||
颗粒物校验\n | 颗粒物校验\n | 颗粒物校验\n | 颗粒物校验\n | 颗粒物校验\n | 颗粒物校验\n | 颗粒物校验\n | 颗粒物校验\n | 颗粒物校验\n | |
监测时间\n | 参比方法测定值\n(mg/m 3)\n | 参比方法测定值\n(mg/m 3)\n | CEMS 测定值\n(mg/m 3)\n | CEMS 测定值\n(mg/m 3)\n | CEMS 测定值\n(mg/m 3)\n | □相对误差\n□绝对误差\n | 评价标准\n | 评价结果\n | |
平均值\n | |||||||||
SO2 校验\n | SO2 校验\n | SO2 校验\n | SO2 校验\n | SO2 校验\n | SO2 校验\n | SO2 校验\n | SO2 校验\n | SO2 校验\n | |
监测时间\n | 参比方法测量值\n□μmol/mol\n□mg/m 3\n | 参比方法测量值\n□μmol/mol\n□mg/m 3\n | CEMS 测量值\n□μmol/mol\n□mg/m 3\n | CEMS 测量值\n□μmol/mol\n□mg/m 3\n | CEMS 测量值\n□μmol/mol\n□mg/m 3\n | □相对准确度\n□相对误差\n□绝对误差\n | 评价标准\n | 评价结果\n | |
平均值\n | |||||||||
NOx 校验\n | NOx 校验\n | NOx 校验\n | NOx 校验\n | NOx 校验\n | NOx 校验\n | NOx 校验\n | NOx 校验\n | NOx 校验\n | |
监测时间\n | 参比方法测量值\n□μmol/mol\n□mg/m 3\n | 参比方法测量值\n□μmol/mol\n□mg/m 3\n | CEMS 测量值\n□μmol/mol\n□mg/m 3\n | CEMS 测量值\n□μmol/mol\n□mg/m 3\n | CEMS 测量值\n□μmol/mol\n□mg/m 3\n | □相对准确度\n□相对误差\n□绝对误差\n | 评价标准\n | 评价结果\n | |
54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平均值\n | |||||
O2 校验\n | O2 校验\n | O2 校验\n | O2 校验\n | O2 校验\n | O2 校验\n |
监测时间\n | 参比方法测定值\n(%)\n | CEMS 测定值(%)\n | □相对准确度\n□绝对误差\n | 评价标准\n | 评价结果\n |
平均值\n | |||||
流速校验\n | 流速校验\n | 流速校验\n | 流速校验\n | 流速校验\n | 流速校验\n |
监测时间\n | 参比方法测定值\n(m/s )\n | CEMS 测定值(m/s) □相对误差\n | □绝对误差\n | 评价标准\n | 评价结果\n |
平均值\n | |||||
烟温校验\n | 烟温校验\n | 烟温校验\n | 烟温校验\n | 烟温校验\n | 烟温校验\n |
监测时间\n | 参比方法测定值\n(℃)\n | CEMS 测定值(℃)\n | 绝对误差(℃)\n | 评价标准\n | 评价结果\n |
平均值\n | |||||
湿度校验\n | 湿度校验\n | 湿度校验\n | 湿度校验\n | 湿度校验\n | 湿度校验\n |
监测时间\n | 参比方法测定值\n(%)\n | CEMS 测定值(%)\n | □相对误差\n□绝对误差\n | 评价标准\n | 评价结果\n |
55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平均值:\n | 平均值:\n | 平均值:\n | 平均值:\n | ||||||
校验结论\n | 如校验合格前对系统进行过处理、调整、参数修改,请说明:\n | 如校验合格前对系统进行过处理、调整、参数修改,请说明:\n | 如校验合格前对系统进行过处理、调整、参数修改,请说明:\n | 如校验合格前对系统进行过处理、调整、参数修改,请说明:\n | 如校验合格前对系统进行过处理、调整、参数修改,请说明:\n | 如校验合格前对系统进行过处理、调整、参数修改,请说明:\n | 如校验合格前对系统进行过处理、调整、参数修改,请说明:\n | 如校验合格前对系统进行过处理、调整、参数修改,请说明:\n | 如校验合格前对系统进行过处理、调整、参数修改,请说明:\n |
校验结论\n | |||||||||
校验结论\n | 如校验后,颗粒物测量仪、流速仪的原校正系统改动,请说明:\n | 如校验后,颗粒物测量仪、流速仪的原校正系统改动,请说明:\n | 如校验后,颗粒物测量仪、流速仪的原校正系统改动,请说明:\n | 如校验后,颗粒物测量仪、流速仪的原校正系统改动,请说明:\n | 如校验后,颗粒物测量仪、流速仪的原校正系统改动,请说明:\n | 如校验后,颗粒物测量仪、流速仪的原校正系统改动,请说明:\n | 如校验后,颗粒物测量仪、流速仪的原校正系统改动,请说明:\n | 如校验后,颗粒物测量仪、流速仪的原校正系统改动,请说明:\n | 如校验后,颗粒物测量仪、流速仪的原校正系统改动,请说明:\n |
校验结论\n | |||||||||
校验结论\n | 总体校验是否合格:\n | 总体校验是否合格:\n | 总体校验是否合格:\n | 总体校验是否合格:\n | 总体校验是否合格:\n | 总体校验是否合格:\n | 总体校验是否合格:\n | 总体校验是否合格:\n | 总体校验是否合格:\n |
校验结论\n | |||||||||
标准气体\n | 标准气体\n | 标准气体\n | 标准气体\n | 标准气体\n | 标准气体\n | 标准气体\n | 标准气体\n | 标准气体\n | 标准气体\n |
标准气体名称\n | 标准气体名称\n | 标准气体名称\n | 浓度值\n | 生产厂商名称\n | |||||
参比方法测试设备\n | 参比方法测试设备\n | 参比方法测试设备\n | 参比方法测试设备\n | 参比方法测试设备\n | 参比方法测试设备\n | 参比方法测试设备\n | 参比方法测试设备\n | 参比方法测试设备\n | 参比方法测试设备\n |
测试项目\n | 测试设备生产商\n | 测试设备生产商\n | 测试设备生产商\n | 测试设备型号\n | 方法依据\n | ||||
时间:\n年\n月\n日\n | 时间:\n年\n月\n日\n | 时间:\n年\n月\n日\n | 时间:\n年\n月\n日\n | 时间:\n年\n月\n日\n | 时间:\n年\n月\n日\n | 时间:\n年\n月\n日\n | 时间:\n年\n月\n日\n | 时间:\n年\n月\n日\n | 时间:\n年\n月\n日\n |
56
\n表G.6CEMS维修记录表
\n企业名称:,维修日期:年月日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安装地点\n | 停机时间\n | |||
颗粒物测量仪\n | 检修情况描述\n | |||
颗粒物测量仪\n | 更换部件\n | |||
烟气分析仪\n | 检修情况描述\n | |||
烟气分析仪\n | 更换部件\n | |||
烟气参数测试仪\n | 检修情况描述\n | |||
烟气参数测试仪\n | 更换部件\n | |||
加热采样装置(含自控温气体\n伴热管)\n | 检修情况描述\n | |||
加热采样装置(含自控温气体\n伴热管)\n | 更换部件\n | |||
气体制冷装置\n | 检修情况描述\n | |||
气体制冷装置\n | 更换部件\n | |||
数据采集与处理控制部分\n | 检修情况描述\n | |||
数据采集与处理控制部分\n | 更换部件\n | |||
空压机及反吹风机部分\n | 检修情况描述\n | |||
空压机及反吹风机部分\n | 更换部件\n | |||
采样泵、蠕动泵、控制阀部分\n | 检修情况描述\n | |||
采样泵、蠕动泵、控制阀部分\n | 更换部件\n | |||
维修后系统运行情况\n | ||||
站房清理\n | ||||
停机检修情况总结:\n | 停机检修情况总结:\n | 停机检修情况总结:\n | 停机检修情况总结:\n | 停机检修情况总结:\n |
备注:\n | 备注:\n | 备注:\n | 备注:\n | 备注:\n |
检修人:\n | 检修人:\n | 离开时间:\n |
57
\n表G.7易耗品更换记录表
\n企业名称: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安装地点\n | 维护管理单位\n | ||||||
序号\n | 更换日期\n | 易耗品名称\n | 易耗品名称\n | 规格型号\n | 单位\n | 数量\n | 更换原因说明(备注)\n |
维护保养人:\n | 维护保养人:\n | 维护保养人:\n | 时间:\n | 时间:\n | 审核人:\n | 时间:\n | |
注:更换易耗品时应及时记录,每半年汇总存档。\n | 注:更换易耗品时应及时记录,每半年汇总存档。\n | 注:更换易耗品时应及时记录,每半年汇总存档。\n | 注:更换易耗品时应及时记录,每半年汇总存档。\n | 注:更换易耗品时应及时记录,每半年汇总存档。\n | 注:更换易耗品时应及时记录,每半年汇总存档。\n | 注:更换易耗品时应及时记录,每半年汇总存档。\n | 注:更换易耗品时应及时记录,每半年汇总存档。\n |
58
\n表G.8标准气体更换记录表
\n企业名称: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安装地点\n | 维护管理单位\n | |||||||||
序号\n | 更换日期\n | 标准物质名称\n | 标准物质名称\n | 气体浓度\n | 单位\n | 单位\n | 数量\n | 供应商\n | 有效期\n | |
维护保养人:\n | 维护保养人:\n | 维护保养人:\n | 时间:\n | 时间:\n | 时间:\n | 审核人:\n | 时间:\n | |||
注:更换标准气体时应及时记录,每半年汇总存档。\n | 注:更换标准气体时应及时记录,每半年汇总存档。\n | 注:更换标准气体时应及时记录,每半年汇总存档。\n | 注:更换标准气体时应及时记录,每半年汇总存档。\n | 注:更换标准气体时应及时记录,每半年汇总存档。\n | 注:更换标准气体时应及时记录,每半年汇总存档。\n | 注:更换标准气体时应及时记录,每半年汇总存档。\n | 注:更换标准气体时应及时记录,每半年汇总存档。\n | 注:更换标准气体时应及时记录,每半年汇总存档。\n | 注:更换标准气体时应及时记录,每半年汇总存档。\n | 注:更换标准气体时应及时记录,每半年汇总存档。\n |
59
\n\n\n\n\n\n\n\n\n\n\n附录 H\n |
(规 范性 附录 )\n |
固定 污染 源烟 气排 放连 续监 测系 统数 据采 集处 理和 传输 系统 要求\n |
系统应具有数据采集、处理、存储、表格和图文显示、故障警告、安全管理和支持打
\n印功能;系统应设置通信接口,用于数据输出和通讯功能。
\nH.1实时数据采集和数据格式
\n数据采集和记录格式要求按照HJ76执行。
\nH.2数据状态标记
\n系统应在分钟数据报表和小时数据报表的数据组后面给出系统和(或)污染源运行状
\n态标记。
\n分钟数据标记方法为:“N”表示系统各检测参数正常,“F”表示排放源停运,“St”
\n表示排放源启炉过程,“Sd”表示排放源停炉过程,“B”表示排放源闷炉,“C”表示
\n校准,“M”表示维护保养,“Md”表示系统无数据,“T”表示超测定上限,“D”表
\n示系统故障。
\n小时数据标记方法如下:
\nN——本小时内系统各检测参数正常,检测时间大于45min;
\nF——本小时内污染源处于停运状态,其时间大于等于45min;
\nSt——本小时内污染源处于启炉状态,其时间大于等于45min;
\nSd——本小时内污染源处于停炉状态,其时间大于等于45min;
\nB——本小时内污染源处于闷炉状态,其时间大于等于45min;
\nT——本小时内污染物排放浓度平均值超过系统测量上限;
\nC——本小时内系统处于校准状态,其时间大于15min;
\nM——本小时内系统处于维护、修理状态,其时间大于15min;
\nD——本小时内系统处于故障、断电状态,其时间大于15min。
\nMd——本小时内系统无数据。
\n对于N、F、St、Sd、B和T状态,均表明系统在本小时内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n对于C、M、D和Md状态,则表明系统在本小时内处于非正常工作状态;
\n数据标记优先级顺序从高到低依次为F→D→M→C→T→St、Sd、B→N。数据审核标
\n记(针对小时均值)实测数据计算、手工数据替代、按本标准修约数据。
\nH.3数据处理
\nH.3.1生成定时段数据组
\n系统能够将采集和记录的实时数据自动处理为1min数据组和整点1h数据组。
\n1min数据组包括以下项目:时间标签、颗粒物检测一次物理量、污染物体积浓度(或
\n质量浓度)、污染物排放量、热态流量、标准状态干烟气流量、烟气含氧量、烟气流速、
\n烟气温度、烟气静压、烟气湿度和大气压(可输入当地年平均值)的1min数据平均值。
\n在min数据组后面应给出系统和(或)污染源运行状态标记。
\n整点1h数据组包括以下项目:时间标签、污染物质量浓度、烟气含氧量、烟气流速、
\n60
\n烟气温度、烟气静压、烟气湿度、污染物折算浓度、烟气流量的1h数据平均值和污染物
\n排放量。在1h数据组后面应给出系统和(或)污染源运行状态标记。
\n数据时间标签格式按照HJ76执行。
\nH.3.2其他要求
\na)当1h污染物折算浓度平均值超过排放标准时,系统应能发出超标报警信息;
\nb)系统可以接收机组接入污染源停运的开关信号,当接收到污染源处于停运状态信
\n号时,污染物浓度与流速应设置为零;
\nc)当污染物检测值高于系统测量上限时,实时和1min数据组的质量浓度值记录为仪
\n器测量上限;
\nd)系统采集和处理数据时,污染物浓度、烟气含氧量均为标准状态干基值。
\nH.4数据存储
\n系统应能存储定时段数据和实时数据,其中1min数据存储12个月以上;1h数据存
\n储36个月以上;实时数据存储时间可根据需要设定。系统存储的定时段数据应能够自动
\n在非系统磁盘中备份。
\nH.5数据显示、查询和文档管理
\n系统的显示和操作界面均应为简体中文。
\n系统能够定时显示污染物排放数据、相关烟气参数和报警信息;可查询和导出设定期
\n间的定时段数据;能够自动生成1h数据构成的月数据曲线图。
\n软件应具备运行参数设置功能,能够查询和修改设置相关参数,主要包括:
\n系统运行参数:日期、时间、地点、污染源排放口的尺寸和截面积、污染物测量量程、
\n超标报警值、皮托管系数以及过量空气系数(基准含氧量)等。
\n系统维护参数:系统反吹、维护的时间间隔设置、耗材和部件的维护周期等。
\n系统测量参数:烟气流速速度场系数、颗粒物相关校准曲线的斜率和截距等。
\n系统能够生成并保存《烟气排放连续监测小时平均值日报表》《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日
\n平均值月报表》《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月平均值季报表》《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月平均值年报
\n表》,其格式参见附录表D.9~表D.12;能够生成并保存运行操作记录报告,其格式不作
\n统一规定。
\n系统具有支持打印以上数据、图表和报表的功能。
\nH.6数据输出和通讯
\n数据输出和通讯要求参见HJ/T212。
\nH.7安全管理
\n系统应具有安全管理功能,操作人员需登录工号和密码后,才能进入控制界面。
\n系统安全管理功能应为两级系统操作管理权限:
\na)系统管理员:可以进行所有的系统设置工作,如:设定操作人员密码、操作级别,
\n设定系统的设备配置等。系统对所有的控制操作均自动记录并入库保存。
\nb)一般操作人员:只进行日常查询、例行维护和操作,不能更改系统的设置。
\n系统受外界强干扰或偶然意外或掉电后又上电等情况发生,造成程序中断,应能实现
\n自动启动,自动恢复运行状态并记录出现故障时的时间和恢复运行时的时间。
\n61
\n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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