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四堡七堡单元JG1403-03地块12班幼儿园机电安装专业分包工程空调机组、新风机组采购项目的公开询价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3天
金额
28.0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2/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询价人: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四堡七堡单元JG1403-03地块12班幼儿园机电安装专业分包工程空调机组、新风机组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GKXJ202412009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五、采购内容:空调机组、新风机组的供货、包装、运输、保险、装车、技术支持、验收、售后及质保服务。
六、报价要求:
1、人民币报价。
2、报价包括货物费、包装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车费、辅材费、质保费(含质保期内技术服务、所需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售后服务费、技术支持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应价人须按报价函中的格式要求填写。
3、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票。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价。(以开启当天询价人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不接受联合体应价。
4、若经销商或代理商参与报价的,需提供厂家的品牌或项目授权。
八、成交原则:
1、采用最低总价(除税价)成交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除税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如出现最低总价(除税价)一致的情况,则采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3、本货物最高含税总价限价为280280元,超过总价限价的应价文件都无效。
九、商务要求:
1、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包干,数量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发货后支付剩余款项。供方每次根据双方确认的付款金额开具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的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供货方需提供合同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可提供银行质量保函。
十、服务要求:
1、供货方式:一次性供货,接到需方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将货物送至需方指定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具体交货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
供方将货物送达需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完成交付,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在货物交付之前由供方承担。
2、质保期:合同有效期内所有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4、供方配合设备调试、保障试运行验收合格。
十一、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报价明细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报价代表为法人代表则无需提供)、或相当于的证明材料。报价函、报价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询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严禁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文件用文件袋密封包装,密封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应价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在2024年12月25日16时之前不得启封”字样。未按要求包装导致询价人提前拆封的,后果由应价人负责。
3.报价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十二、报价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6时
2、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聚园路290号五楼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招投标中心。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到的询价文件不予接受。若快递方式递交的,则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
4、快递单上备注项目名称。
十三、错误修正
报价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1)报价明细表与响应文件其他报价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但报价明细表存在明显错误的,则澄清、说明、补正;
(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3)除明显文字错误外,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对漏(缺)报项、多报项的处理:采购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响应总价中,但在评审时取有效响应供应商中该项最高报价计入报价评审。对多报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审。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由评审小组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但根据第(5)条款调整后的总价如果超过报价一览表总价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采购人不接受调高后的总价,高出部分的价格供应商按优惠条件给予采购人;如果调整后的总价比响应函总价低的,采购人接受调整总价。
十四、联系方式:
询价人名称: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聚园路290号
联系人:付佳卉、谢清扬
联系电话:15957135556、15267099578
纪检监督电话:0571-86029152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19日
附件信息:
四堡七堡单元JG1403-03地块12班幼儿园机电安装专业分包工程空调机组、新风机组采购项目(1).docx
53.7 KB
二、项目名称:四堡七堡单元JG1403-03地块12班幼儿园机电安装专业分包工程空调机组、新风机组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GKXJ202412009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五、采购内容:空调机组、新风机组的供货、包装、运输、保险、装车、技术支持、验收、售后及质保服务。
标的物一览表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单元式空调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 | 1.设备编号:KT-BS-01,送风量14000m3/h,新风量2300,机外余压400Pa;2.包含室内机、室外机。 | 台 | 1 | 其中新风换气机组型号:XFHQ-1000,推荐品牌或厂家:环都拓普、广州同方瑞方、上海百瑞或相当于,提供或相当于的证明材料 |
2 | 单元式空调机组-立式机组 | 1.设备编号:KT-F1-01,送风量3800m3/h,机外余压400Pa;2.包含室内机、室外机;3.机组均设置初效板式过滤G4+中效袋式过滤F7段。 | 台 | 1 | |
3 | 单元式空调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 | 1.设备编号:KT-F2-01,送风量10000m3/h,新风量2000,机外余压400Pa;2.包含室内机、室外机;3.机组由新风段初效板式过滤G4+中效静电过滤F7、制冷(制热)段、湿膜加湿段、风机段组成。 | 台 | 1 | |
4 | 组合式新风机组 | 1.设备编号:XF-BS-1,送风量4000m3/h,机外余压400Pa;2.包含室内机、室外机;3.机组由新风段初效板式过滤G4+中效静电过滤F7、制冷(制热)段、湿膜加湿段、风机段组成。 | 台 | 1 | |
5 | 组合式新风机组 | 1.设备编号:XF-BS-2,送风量9000m3/h,机外余压400Pa;2.包含室内机、室外机;3.机组由新风段初效板式过滤G4+中效静电过滤F7、制冷(制热)段、风机段组成。 | 台 | 1 | |
6 | 组合式新风机组 | 1.设备编号:XF-F3-1,送风量4800m3/h,机外余压400Pa;2.包含室内机、室外机;3.机组由新风段初效板式过滤G4+中效静电过滤F7、制冷(制热)段、湿膜加湿段、风机段组成。 | 台 | 1 | |
7 | 组合式新风机组 | 1.设备编号:XF-F4-1,送风量3000m3/h,机外余压360Pa;2.包含室内机、室外机;3.机组由新风段初效板式过滤G4+中效静电过滤F7、制冷(制热)段、湿膜加湿段、风机段组成。 | 台 | 1 | |
8 | 新风换气机组 | 1.型号:XFHQ-1000,送风量600m3/h,机外余压150Pa;2.机组设置初效板式过滤G4+中效静电过滤F7段。 | 台 | 1 | |
合计 | 8 |
六、报价要求:
1、人民币报价。
2、报价包括货物费、包装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车费、辅材费、质保费(含质保期内技术服务、所需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售后服务费、技术支持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应价人须按报价函中的格式要求填写。
3、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票。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价。(以开启当天询价人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不接受联合体应价。
4、若经销商或代理商参与报价的,需提供厂家的品牌或项目授权。
八、成交原则:
1、采用最低总价(除税价)成交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除税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如出现最低总价(除税价)一致的情况,则采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3、本货物最高含税总价限价为280280元,超过总价限价的应价文件都无效。
九、商务要求:
1、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包干,数量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发货后支付剩余款项。供方每次根据双方确认的付款金额开具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的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供货方需提供合同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可提供银行质量保函。
十、服务要求:
1、供货方式:一次性供货,接到需方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将货物送至需方指定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具体交货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
供方将货物送达需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完成交付,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在货物交付之前由供方承担。
2、质保期:合同有效期内所有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
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4、供方配合设备调试、保障试运行验收合格。
十一、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报价明细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报价代表为法人代表则无需提供)、或相当于的证明材料。报价函、报价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询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严禁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文件用文件袋密封包装,密封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应价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在2024年12月25日16时之前不得启封”字样。未按要求包装导致询价人提前拆封的,后果由应价人负责。
3.报价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十二、报价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16时
2、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聚园路290号五楼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招投标中心。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到的询价文件不予接受。若快递方式递交的,则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
4、快递单上备注项目名称。
十三、错误修正
报价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1)报价明细表与响应文件其他报价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但报价明细表存在明显错误的,则澄清、说明、补正;
(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3)除明显文字错误外,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对漏(缺)报项、多报项的处理:采购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响应总价中,但在评审时取有效响应供应商中该项最高报价计入报价评审。对多报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审。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由评审小组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但根据第(5)条款调整后的总价如果超过报价一览表总价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采购人不接受调高后的总价,高出部分的价格供应商按优惠条件给予采购人;如果调整后的总价比响应函总价低的,采购人接受调整总价。
十四、联系方式:
询价人名称: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聚园路290号
联系人:付佳卉、谢清扬
联系电话:15957135556、15267099578
纪检监督电话:0571-86029152
杭州市能源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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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堡七堡单元JG1403-03地块12班幼儿园机电安装专业分包工程空调机组、新风机组采购项目(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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