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扫车粉尘及扫车泥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金额
60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女士15640057260
标书截止时间2021/05/1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清扫车粉尘及扫车泥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2021年08月03日 17:31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清扫车粉尘及扫车泥水处理站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铁西区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行政区域 铁西区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03日 17: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4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辽宁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2021年06月01日 09:30
开标地点 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5640057260
采购单位 沈阳市铁西区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揽军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85400302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金谷大厦BD座8楼微合空间vip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640057260
附件:
附件1 公开招标文件.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清扫车粉尘及扫车泥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5-08 至 2021-05-14
撰写单位: 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清扫车粉尘及扫车泥水处理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扫车粉尘及扫车泥水处理站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06-00024
项目名称:清扫车粉尘及扫车泥水处理站设备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0.00
采购需求:

1.交货时间时间: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交货地点。运输、货物拆卸、安装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付款方式及条件:根据财政财力情况支付。

4.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合同期满或完成交付后,招标人应对货物(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招标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招标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一年,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

6.

采购要求

1、整站设计:体现城市现代建筑设计风格、采用钢结构框架体系工厂化生产、现场整体装配式、与城市景观相协调,提供效果图及设计方案;

★2、结构要求及性能:统一模块装配式结构,主体结构形式:340mm×250mm×9mm钢框架结构;

3、主体钢结构表面处理方式:喷砂除锈处理方式。除锈质量处理等级≥Sa2级,钢结构除锈后喷涂环氧富锌底漆2 遍(70mu),环氧云铁中间漆 2 遍(70mu),丙烯酸聚氨酯面漆 2 遍(75mu);

4、屋面、墙面采用100mm厚岩棉夹芯面板,内外墙表面整洁美观;

5、供电方式:380V三相交流电;

6、室内电气设计要求:室内屋顶安装节能照明灯,照明系统采用手动开关,开关及插座安装在墙面合适位置,所有电路汇总于优质电控箱;电控箱做到防水、防潮、防火,保证电路正常运作,箱内设置优质漏电控制开关;室内导线及插座线采用国标不小于4平方的铜芯线,电线采用暗装,所有电线均采用保护管套;

7、站房通风窗:外墙合适位置设置通风窗,窗户采用优质塑钢窗尺寸 ≥3000mm×1100mm ,数量 ≥16 个;

8、墙体材料:隔声、防水、防火型材料;

9、站房立柱基础处螺栓组承载能力≥120t;

★10、净化处理站站房规格≥27000×13000×8000(mm);

11、站房房门形式:遥控防火电动卷帘门、房门高度:6500(mm);

★12、站房地面规格≥27000×13000×300(mm)、地面材质:C30混凝土;

13、预埋件钢板厚度/材质:20mm/Q235A;

14、控制系统模式:自动、手动两种模式、电压:24V;

15、额定总功率:110KW;

★16、卸车车位:4个;

★17、地埋部分外形尺寸≥8300mm×3600mm×4000mm提供证明材料;

★18、卸灰口外形尺寸≥7000mm×3300mm×3200mm提供证明材料;

★19、收集箱外形尺寸≥5600mm×2100mm×2200mm提供证明材料;

★20、收集箱内置推灰装置,提供设计方案;

21、升降系统工作压力:25MPa、升降行程:2900mm;

★22、举升油缸最大承载质量≥35吨;

23、举升平台上升时间≤180秒、下降时间≤90秒;

24、液压系统功率≤11KW;

25、粉尘收集卸料装置提供设计方案;

26、负压引风风速≥2-4m/s;

27、降噪方式提供解决方案;

★28、极化式静电净化设备外形尺寸<3500mm×3000mm×1700mm,提供证明材料;

29、极化式静电净化设备额定电压:220v;

★30、高压发生器体积:140mm×150mm×150mm,提供证明材料;

31、除尘设备阻力:100par,粉尘倾倒无二次污染,提供证明材料;

★32、智能称重系统,提供设计方案;

★33、泥水卸料口外形尺寸:7000mm×3000mm×2500mm,提供证明材料、围挡高度:2000mm;

34、泥水收集池容积≥70m³,提供证明材料;

★35、一级固液分离设备外形尺寸≥6300mm×1500mm×450mm,功率:3.0kw,提供证明材料;

36、泥水调节池容积:30m³

37、加药装置容积:1000L 、数量:4个;

★38、二级固液分离设备外形尺寸:5700mm×1000mm×950mm,功率:4KW,提供证明材料;

★39、三级固液分离设备外形尺寸:9000mm×3200mm×3000mm,功率1.5kw,提供证明材料;

★40、四级固液分离设备外形尺寸:8900mm×1940mm×1640mm,提供证明材料;

41、四级固液分离设备功率:功率5.5kw,提供处理工艺证明材料;

42、采用厌氧工艺,结合生态滤池处理技术,达到回水再用标准,提供证明材料;

43、泥水净化处理能力≥300t/d;

44、清水收集罐体容积50m³,壁厚8mm,提供证明材料;

45、飞灰固化处理工艺完善,提供证明材料;

46、杀菌消毒系统电机功率≤0.75KW,流量≥3.5 L/min,提供设计方案;

★47、智能监控系统,提供实时数据监测,对接城市数据管理平台,提供证明材料;

48、中标人负责破坏地方的土地平整、残土清运、绿化恢复。

★49、净化处理站要求处理工艺完善,需满足环保要求,设备运行时处理标准需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³,提供证明材料。

50、粉尘收集系统排放标准为PM10;泥水分离系统处理后的水达到3级排放标准;脱水后污泥含水率<80%,达到混合填埋标准,可以作为垃圾场覆盖土使用。

51中标单位在项目完工后需要出具空气和水的合格检测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近三年内(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温馨提示:加强个人防护工作,请到场相关人员自行戴好口罩,做好相关卫生消毒等工作,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问询制度)
2. 投标人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铁西区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揽军路18号
联系方式: 024-85400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金谷大厦BD座8楼微合空间vip30
联系方式: 15640057260
邮箱地址: 174853751@qq.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301005209200013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女士
电 话: 1564005726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