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等应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09/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类别 | 内容 |
1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时间:2022年5月9日 |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R有 £无 | ||
2 | 项目预算安排 | 总预算金额(万元):654.79 |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654.79 | ||
项目资金来源:基本支出 | ||
3 | 项目采购内容 | 服务内容:全面监控本项目所涉应用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在提高整体运行效率的同时,确保应用信息系统应用性能最大程度满足设计要求,建立应用信息系统保障机制,保证各级税务机关工作及纳税人涉税业务顺利开展。 |
4 | 项目实施时间 | 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
5 | 项目实施地点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
6 | 项目实施范围 | 对包含核心征管系统、电子税务局、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征收子系统、综合信息监管系统、统一工作平台(税收征管辅助功能)、好差评系统在内的应用信息系统提供运维服务。 |
7 | 项目相关单位 | 需求部门: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验收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 ||
8 | 采购意向公开 | R本项目已于2022年5月20日公开采购意向 |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 ||
9 | 支持中小企业 | R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 ||
10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11 | 意见反馈方式 |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意见反馈,请以书面形式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518号;项目联系人:罗立权、张展赫; 联系方式:0431-80500300/80500303 |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电子税务局、社保费征收子系统、统一工作平台、征管辅助平台、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好差评系统分别是总局统推和我省自行开发系统,是我省税务系统目前使用的重要应用系统,现针对上述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上一服务期采购合同的金额为650万元,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至2022年11月30日,中标供应商为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全面监控本项目所涉应用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在提高整体运行效率的同时,确保应用信息系统应用性能最大程度满足设计要求,建立应用信息系统保障机制,保证各级税务机关工作及纳税人涉税业务顺利开展。
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实现了从区县局,到地市局,再到省级,总局的数据流向,形成了系统内一套完整的专用共享网络,它将建立在十多年税务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之上,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通过业务重组、技术重构、功能整合,分期分批逐步实施,最终完成中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通过制度、业务和技术创新,完成“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的建设,进一步强化纳税服务和税收管理,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降低征纳成本,为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提供有力保障。
电子税务局,依照总局下发的《电子税务局规范(2019年版)》,根据文件中的业务功能、技术架构、数据建设、接口标准、运维、管理和制度方面的要求与规范,严格按照总局要求,建设电子税务局系统。目前电子税务局与金税三期、电子签章、发票2.0等十多个系统完成业务对接。纳税人可以在互联网实现申报、缴款等业务,也可以通过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附列资料完成在线办税业务。
社保费征收子系统,完成社保费的征收管理各项工作,包括银行账户信息采集、三方协议采集及验证、社保费缴费、退费、对账、批扣等业务,并完成对社保费未及时足额缴纳等违法行为的相关处理。对接特色软件完成社保费缴纳业务。
统一工作平台,包含门户、界面集成、消息通知等,实现应用系统集成,实现“一人一机一系统”,提升前台办事效率,增强纳税人体验,集成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
征管辅助平台,包含任务定义、任务生成、任务跟踪评价、工作流平台跟踪管理等功能,随业务新增或调整任务计划。
好差评系统,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策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以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为导向的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体系,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实现对接,建立数据归集共享、分析处理和业务协同机制。
综合信息监管平台,通过提炼、归集、分析现有信息化系统资源, 为全局提供一个数据共享、科学决策和指挥调度的综合展示与监控管理平台。对税务系统内各项管理工作的集成展示,为领导决策提供直观的可视化界面,便于全局性整体事务管理的进展情况的直观展示,同时实现重要税务管理任务尤其是纳税服务、故障排除、舆情快速反应等远程指挥功能。
(二)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思路、采购内容、项目实施要求、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等。
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思路指项目要达成的总体目标、软件升级需实现的主要功能、实现总体目标的思路。
采购内容为供应商完成项目建设目标所需提供的软件升级完善和运行维护服务。
项目实施要求指项目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实施范围等要求。其中项目实施时间一般包括项目整体服务期限、软件升级完善完成期限、测试完成期限、系统上线期限、推广实施期限、运行维护服务期限等。
二、投标/响应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备的资质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2020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开业不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告中要求提供内容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缺少相关资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3)★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4)★近6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5)★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2.供应商优选资质要求
(1)具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
(3)具有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资质
(4)成功案例要求:
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实施的类似应用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5)技术力量要求: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定位、岗位职责、合理。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资质、专业程度、工作经验。项目总监、项目经理的工作年限、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丰富。投标人拟投入的高级、中级技术人员的数量、比例及稳定性情况。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响应内容要求
1.项目理解要求
(1)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本次招标运维系统的规模、业务复杂度,准确把握涉及本项目应用信息系统的业务特点并且进行详细阐述。
(2)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本次招标运维系统功能划分、主要功能描述并且进行详细阐述。
(3)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本次招标运维系统的数据架构、技术架构、应用架构,熟悉掌握涉及的应用关系、部署关系以及数据关系、对外部关联系统已提供的接口类型及用途并且进行详细阐述。
2.技术实施运维服务方案要求
(1)投标人应描述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实施方案。投标人应描述所投入运维团队的组织结构及人员,应描述具备在吉林省税务局现场准确实施所运维系统统一升级和维护系统源代码的能力;应描述技术实施的策略、管理、规程、流程等。上述内容描述合理、适宜、全面和高效。
(2)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运维服务方案,投标人能够根据运维服务需求,准确理解应用信息系统的运维内容,主要内容包括运维系统的日常运维、数据运维、运行监控、健康检查、系统升级优化、数据库与中间件维护、故障处理、培训服务等;方案描述切实合理的,服务响应级别高、管理范围合理有特色,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性强。
三、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需详细列明所软件升级完善需实现的各项功能和目标,一般按业务需求和技术需求、功能性需求(系统需实现的主要功能)和非功能性需求(一般包括性能需求、部署需求、易用性、可靠性、可维护性、可扩展性等)进行区分。
四、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1基础环境保障
基础环境保障工作主要包括应用系统环境监控、系统优化、故障处理、发布部署和系统备份等工作;运维基础环境范围具体包括应用系统的生产环境和预生产环境等。
1.1系统环境监控维护
①主机基础环境日常维护
1.主机监控指标(CPU利用率、内存使用率、文件系统使用率、IO使用率、存储使用率及其它重要指标等)及正常范围。维护人员每日对主机进行定时采样并记录。
2.每日收集反映主机运行情况的数据,监控主机运行效率。
3.当维护人员发现可能影响系统运行的征兆时,应及时通知局方运维负责人。如需维护,由运维人员提交《维护申请》,说明维护原因、影响范围及解决方案。经局方运维负责人同意后,尽量在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做出调整,保证系统稳定运行。
4.系统补丁升级等其他日常维护工作。
②数据库平台日常维护
1.每日对影响应用系统的数据库各部分(实例状况、日志、表空间、存储空间、监听及其它重要方面等)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2.每日收集反映数据库运行情况的数据,监控数据库运行效率。
3.当发现可能影响应用系统运行的征兆时,应及时通知局方运维负责人。如需维护,由运维人员提交《维护申请》,说明维护原因、影响范围及解决方案。经局方运维负责人同意后,尽量在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调整数据库,保证系统稳定运行。
4.数据库的调优等其他日常性维护工作。
③中间件平台日常维护
1.每日监控中间件运行情况(主要监控连接数、请求等待队列的百分比、活动线程百分比及其它重要指标等)。
2.每日收集反映中间件运行情况的数据,监控中间件运行效率。
3.当发现可能影响应用系统运行的征兆时,应及时通知局方运维负责人。如需维护,由运维人员提交《维护申请》,说明维护原因、影响范围及解决方案。经局方运维负责人同意后,应尽量在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调整中间件,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4.中间件的调优、升级等其他日常性维护工作。
1.2系统环境优化
①数据库优化
定期检查、监控数据库脚本、语句性能问题,同时周期性对数据库整体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接收到和检查发现的性能问题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脚本调优、数据库参数调整分别实施优化。
②故障处理
当应用系统出现程序错误或运行环境故障时,运维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并立即启动相应的处理流程,通知局方运维负责人,详细描述故障现象和可能的发生原因以及建议的解决办法,首先保证系统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基本运行。属于硬件发生故障、系统软件本身问题等原因的,由局方协助共同分析解决。故障解决之后,3个工作日之内运维人员应编制《故障处理报告》,提交局方相关人员,确认文档接收。
《故障处理报告》中包含:故障描述,故障产生的原因,故障的解决办法以及在以后日常维护工作中应该采取的措施等。
应确保对每一次故障所提交的《故障处理报告》,对所涉及到的故障描述清晰、原因明确、解决办法切实合理。故障判断时,涉及到第三方故障原因的,投标人应通过局方协调第三方公司,以便明确原因、避免故障的重复发生。运维人员应严格控制重复故障的发生频率,原则上不允许出现可控的重大故障的重复。
③发布与部署
在系统产生新的应用补丁时,对进行补丁进行发布与部署,其中补丁发布与部署要遵循统一的发布流程,做好补丁登记管理、补丁发布过程记录以及对应用系统的影响分析和系统部署前的备份等工作;
系统部署指由于硬件环境变更、网络环境变更等造成的系统部署变更。当需要将系统部署环境进行迁移或变更时,运维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以支撑该项工作,按照硬件参数、网络参数及关联系统的部署参数制定部署方案,完成部署工作,并进行环境验证测试等工作。
1.3应用系统备份
①应用系统软件备份
应用系统软件应视情况定期或在变更时进行备份,并监控备份的完成情况。
②数据库备份
按照局方统一要求的数据库备份策略完成数据库的数据备份工作,并每日检查确认数据库的备份情况。
1.4基础环境保障工作月报
每月提交《基础环境保障工作月报》,报告应包括主机、数据库及中间件等系统软件的监控情况、配置调整情况、故障处理情况、性能优化情况和备份完成情况等内容。
2应用系统运维服务
为应用系统提供数据处理、数据应用等数据处理各环节的技术支持服务,包括问题处理、问题咨询、口径解释、数据查询、技术支持、应用支持等。
2.1应用系统问题处理
运维人员应及时响应分析、解决用户通过运维平台上报或技术支持电话反映的应用系统问题。涉及系统程序缺陷的,按照总局运维要求的流程,提交总局运维团队解决,并跟进提交后的工作,跟进处理结果的验证等工作。应用系统问题应分类记录并跟踪管理。
①操作类问题
操作人员对应用系统上述业务的基本操作和业务流程操作不熟悉,造成业务处理无法正常进行时,针对这些问题,运维支持人员将通过电话指导操作人员完成操作。针对有共性的问题应该进行提炼和总结,并维护到知识库中。
②程序类问题
包括程序错误和程序优化,如软件处理方式与实际的业务处理方式不符或者软件性能已经不能满足正常的使用等等。
运维人员接收到问题,并确认是程序错误后,应向用户给出临时解决办法,同时记录问题后,如果是本地个性化开发程序问题,由本地开发人员进行程序修改,如果是总局统推版本程序问题,由本地运维人员向总局二线团队报备进行程序修改。
③业务类问题
运维人员首先要记录问题的内容、提出人及联系方式,经确认是当前未能明确的业务问题时,转发业务运维组或相关处室。
④数据修改类问题
日常运维过程中,如出现需要对系统后台数据进行修改或调整的情况。应遵循省局相应的流程进行审批,然后由运维人员依据运维协调单执行修改操作。
⑤查询类问题
业务部门往往基于工作需要,需要对系统数据进行特殊指标的临时性查询统计,当这些需求通过应用系统当前功能无法实现或为一次临时性需求时,可由公司运维人员临时通过执行后台语句等方式协助查询。
⑥程序问题确认
由于系统设计缺陷、程序bug等原因造成的系统使用故障属于程序问题。技术支持人员需对转出的程序问题进行复现测试和确认,排查问题原因,提供临时解决方案,并将确认结果反馈相关负责人。
⑦需求问题确认
因业务变更、口径改进或新增功能等而产生的问题属于需求问题。高级技术支持工程师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对需求问题进行确认。
⑧紧急问题处理
因系统异常造成业务中断、需在支持人员能够随时响应、快速到位,尽可能短时间内恢复的问题按照紧急问题处理流程来进行处理。
2.2重大配置变更
当应用系统软件要进行重大配置变更时,技术支持人员需要对局方运维负责人提出的《重大配置变更申请》。事先要进行评估和方案制定,并综合判断重大配置变更执行的风险、回退方案、可行性、所需资源等。经局方运维负责人同意后,应尽量在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进行配置变更。
2.3运行监控及维护
主要监控内容为应用系统业务数据的异常,如数据加工日志表中的异常数据。要针对异常数据进行分析,确保批量处理业务被正确执行,业务数据无缺失,数据无异常。并及时针对错误数据进行维护修正。
2.4健康检查
健康检查是指以现场巡检的方式,针对省局应用系统的运行环境、应用配置及业务数据进行检查,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①制定健康检查计划。制定详细的健康检查计划,包含健康检查的时间、地点、范围、方式;
②制定健康检查方案及脚本。制定健康检查指标和判定准则并编制指标的采集脚本;
④健康检查实施。根据健康检查计划,及健康检查方案及脚本,实施应用系统的健康检查。运维工程师根据健康检查计划进行健康检查,采集指标信息并进行现场日志分析。
⑤出具健康检查统计表。根据健康检查结果,分析并填写健康检查统计表,每月撰写运维分析报告,反馈健康检查情况,并进行现场解决或给出解决建议或资源优化建议。
2.5补丁发布
补丁发布工作是指运维工程师需要根据公司总部的补丁发布流程对应用系统新版本或新补丁进行审核、测试、下发和后续的支持、汇总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①补丁验证
运维工程师需要对接收到的应用系统版本或补丁进行审核,审核点主要关注补丁文档是否齐全、是否能够支持升级,补丁升级的时间要求和资源要求是否明确,补丁升级是否会对其他相关应用系统产生影响。补丁审核通过后,对接收到的应用系统版本或补丁进行模拟环境测试,以验证其升级过程是否正确。模拟环境测试通过后,需形成补丁升级测试单。
②补丁升级实施
驻场运维工程师在补丁验证通过后,在省局内网发布系统升级通知,按照总局补丁升级文件要求完成升级工作。补丁发布需遵守局方的程序发布流程,需要准备程序发布说明、测试报告等相关资料。
确保正在对其进行改动的硬件和软件是可跟踪的、安全的和经过测试的。发布包所包含的发布项内容是兼容的,而且已安装的版本都是正确的、经过授权和经过测试的。确保将所有软件发布包的版本保存在最终软件库中,确保发布与部署可回退、可追溯,并确保对配置数据进行更新。避免或降低发布可能带来的风险、问题和影响,并具备解决问题的方案。
2.6问题协同解决
由于应用系统间的相关性较强、接口较多、数据交互复杂,一个问题的产生可能涉及多个应用系统,需要各相关系统支持人员互相协作定位问题原因,并处理解决。主要工作如下:
①初步分析问题。运维工程师对所上报的相关应用问题进行初步分析定位。
②调工申请。如果问题涉及其它应用系统或系统软件,则向省局相关应用系统负责人申请资源,调派相关运维工程师协助定位问题原因。
③各系统工程师协同定位原因。各系统运维工程师根据应用系统负责人的调派,协同发生问题的应用系统运维工程师分析问题现象,定位问题根本原因。
④出具方案及评审。运维工程师根据分析定位的问题原因,结合实际情况编写问题解决方案,在方案制定完成后,需要对方案进行审核,并征求用户意见。
⑤方案测试。在测试环境对技术方案进行测试,对测试过程中暴露的技术方案缺陷进行修正;
⑥方案实施。测试通过后在生产环境进行实施;
⑦最终填写运维处理单。问题处理完毕,详细记录问题处理过程、问题原因及解决方案,填写运维处理事件报告。
2.7数据抽取统计
严格准照省局数据提取审批流程提取相关数据。主要工作如下:
①抽数需求接收。运维工程师接收到省局主管部门批准后的数据抽取需求后,会同省局主管人员分析需求,确定实现的方式,给出数据抽取的时限;
②抽数脚本的编写和测试。原则上在预生产环境编写、测试抽数脚本。
③交付报表。在生产环境执行后,按指定的方式交付结果。
2.8重大任务保障
省局组织实施的重大工作,需要运维工程师全程参与和支持。主要工作是按照省局的总体安排,参与重大工作项目,做好现场值守服务。
2.9应急预案服务
①在应用系统发生故障时,采取应对措施所依照的流程、制度和准则。
②为了尽量减少由于应用系统故障对业务可能造成的损害,提高对各种故障、险情的应急救援能力,以达到快速有效救援,快速恢复,力求将损失减少到最小,制定应急预案。
③定期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根据计划进行演练。
2.10安全漏洞治理
针对总局或省局安全部门扫描到的相关设备存在安全漏洞或基线扫描中存在问题的设备,按照省局要求进行整改(包括漏洞补丁升级和基线整改),保证所维护设备及各系统的安全。
在安全整改管理方面,要根据网络与安全管理组的安全漏洞扫描结果,完成系统补丁升级等安全整改工作,并形成整改报告。
2.11其他工作
完成甲方交办的与本系统运行、使用相关的其他工作。
五、项目管理和实施要求
(一)安全及保密要求
项目合同期内,中标方要严格遵守局方的各项运维管理规章制度,做好数据保密和信息安全工作,严禁非法修改和外泄数据,因中标方工作人员人为造成数据和技术文档泄密的,中标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故障损失的,或者对事故处理不当、不及时等造成税务局损失的,中标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人员数量要求
中标方派驻税务局方现场的运维技术人员,需列明主要工作资历,并详细说明拟承担的岗位、工作内容,总人数不少于32人。
(三)运维岗位要求
(1)平台维护岗
对日常发生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根本解决方法;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由平台管理岗分发的事件;负责全程跟踪事件的处理过程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事件的解决方案;对系统缺陷问题及时联系系统原开发单位寻求解决方案,及时向局方运维负责人汇报进展情况;对有代表性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及时维护到运维知识库中,供应用指导岗使用;做好日常版本升级,具备系统设置简单调优能力;针对应用信息系统环境发生异常问题排查并解决问题;对数据库、中间件及主机等疑难问题的解决能力;掌握省局运维体系总体流程。
(2)数据维护岗
可以通过登录用户实际环境,采用程序跟踪和调试等手段,解决一些表象不明、原因不定的问题;对于需要修改后台数据来处理的问题,经局方运维负责人同意后,在后台数据库进行相关数据处理;具备知识的归纳和总结能力;针对应用信息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硬件设备进行日常检查;掌握省局运维体系总体流程。
(3)应用指导岗
对日常发生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并给出根本解决方法;负责全程跟踪事件的处理过程以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事件的解决方案;负责将没有解决方案的服务请求分发给各个后续环节,及时向平台维护岗反馈寻求解决方案;具备良好的电话沟通技巧能力,相关的系统使用及支持技能,如操作问题解答等;熟悉应用信息系统的操作、业务运作流程,以及软件功能;能够搜索省局运维知识库完成相关的服务请求;熟悉事件管理和问题管理流程,掌握省局运维体系总体流程。
(四)工作时间及加、值班要求
中标方运维工作时间,应充分考虑吉林省税务局各市(州)局工作时间的差异,保障基层人员能够及时找到人员进行问题处理及咨询,同时,实行5*8工作制,7*24小时保障系统运行,重点监控系统平台及应用信息系统层面,并根据局方实际工作需要,参与包括节假日在内的各类加班和值班。
(五)人员变动要求
中标方合同期内,投标时所列人员如有变化,需提前一个月向用户方提出《人员变更申请》,在确认不影响运维工作的情况下,经局方许可后,方可调换人员。并保证一段时间的并行转换期。
(六)考核要求
中标方合同期内,应接受甲方的定期考核,并承诺接受甲方考核要求。对甲方提出的按照考核成绩与合同款项支付挂钩的安排不提出异议。
(七)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1.维护响应时间
支持类型 | 响应标准 | 备注 |
操作问题解答 | 现场及时答复 | |
数据修改 | 小于2个工作日 | 从问题流转到中标方开始计算 |
2.故障响应时间
故障等级 | 现象描述 | 响应时间 |
严重程度I | 导致吉林省税务局的业务系统完全丧失服务功能,对业务至关重要的工作无法继续进行,如数据库主机宕。 | 非硬件故障和非系统软件本身BUG问题引起的宕机30分钟内恢复系统运行; 硬件故障和系统软件本身BUG问题应立即与局方协调,主机故障解决时间要视厂商的解决时间。 |
严重程度Ⅱ | 系统中关键功能实现错误,直接导致业务无法正常进行并且无补救措施。 | 立即响应,1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解决问题。 |
严重程度Ⅲ | 系统中非关键功能实现错误,单一模块不能继续运转或错误,但不影响业务的正常进。 | 立即响应,1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解决问题。 |
严重程序Ⅳ | 系统中非关键功能实现错误,如系统操作时间过长,界面需要改进等,但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转。 | 立即响应,1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解决问题。 |
六、验收要求
中标方运维工作时间,应充分考虑吉林省税务局各市(州)局工作时间的差异,保障基层人员能够及时找到人员进行问题处理及咨询,同时,实行5*8工作制,7*24小时保障系统运行,重点监控系统平台及应用信息系统层面,并根据局方实际工作需要,参与包括节假日在内的各类加班和值班。
中标方派驻税务局方现场的运维技术人员,需列明主要工作资历,并详细说明拟承担的岗位、工作内容等。中标方提供驻场服务前,采购方根据中标项目所含运维服务内容,对驻场运维人员进行测试,测试范围包括:本项目运维服务所涉列系统的数据架构、技术架构、应用架构,涉及的其他应用关系、部署关系以及数据关系、对外部关联系统已提供的接口类型、用途及日常运维实操等方面,超过30%运维人员测试不及格的视为不具备运维服务能力的中标人,将视为无履约能力处理,采购方将根据合同条款,追究相应责任。
中标人在项目完成后提供该项目所有相关过程资产,提供的过程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本节“1.阶段产出物”、“2.最终交付物”所列的产出物。
1. 阶段产出物
下表列出了在本项目实施阶段中的主要产出物:
产出阶段 | 产出物名称 | 主要内容 |
运维服务 | 《健康检查报告》 | 每次健康检查工作结束后提供《健康检查报告》。 |
《故障处理报告》 | 针对基础设施和系统故障出具《故障处理报告》。 | |
《运维工作月报告》 | 每月由现场支持人员提交本月的工作总结 | |
《运维过程文档》 | 运维过程中产出的所有技术文档等。 |
2. 最终交付物
下表列出了在本项目实施阶段中的主要交付物:
文档名称 | 介质 | 产生阶段 | 备注 |
健康检查报告 | 电子 | 运维服务 | 对每次健康检查工作的总结。 |
故障处理报告 | 电子 | 运维服务 | 针对发生的故障进行分析和解决的报告。 |
运维工作月报告 | 电子 | 运维服务 | 对每个月的运维情况进行收集、整理与分析的文档。 |
运维过程文档 | 电子 | 运维服务 | 运维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技术文档资料。 |
七、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
本项目管理实施和验收由省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实施运维项目过程中,中标方应严格按照吉林省税务局应用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方管理要求开展运维工作,确保各应用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八、其他要求
(一)项目保密要求:
1.双方应对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数据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中标人在使用用户方为其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采购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约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用户方的信息;
(2)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采购方场所;
(4)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 用户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4.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知识产权要求:
中标方需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因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三)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后15日内,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出具合法等额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到2023年9月1日,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出具合法等额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服务结束经甲方需求部门验收合格后15日内乙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15日内甲方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五)本项目运维服务所涉应用系统为国家税务总局金税工程系统,运维工作需遵循国家税务总局总体要求。本项目为应用系统运维项目不涉及接口对接工作。
(六)中标供应商禁止另行开发合同业务需求范围内、供纳税人、缴费人使用的软件;禁止在合同履行期间“围猎”税务人员,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将纳入失信名单;对于违反网络安全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中标供应商,3年内限制参加税务系统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供应商应建立防止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风险控制制度,如出现违法违规聘用离职税务人员行为,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采取以下措施:限期改正、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3年内限制参加所聘人员原单位及下属单位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等措施。投标人针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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