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潭县店子镇王清村片区2022年生态文明小康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潭县店子镇王清村片区2022年生态文明小康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由临潭县发展和改革局潭发改〔2022〕1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潭县店子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招标条件,甘肃嘉云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临潭县店子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临潭县店子镇王清村片区2022年生态文明小康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
3、资金来源:资金筹措为多渠道整合投入,包括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生态功能区补偿转移支付资金、帮扶援建资金、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及群众自筹等。
4、建设内容
(一)王清村一二组片区
王清村一组:风貌改造工程:混水墙面草筋墙/真石漆改造 1064.18㎡,混水墙面乳胶漆改造4040.42㎡,新建文化石墙裙 433.24㎡,墙头挂瓦399.2m;农牧村“七改”工程:群众住房院落、厨房、厕所等改造41户;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路面渗水砖铺装 2203.66:㎡,路面硬化526㎡,道路护坡修缮及安置围栏 55.39m,新建U型边沟62.17m,新建混凝土仿木护栏175.68 m,新建挡土墙187.8m3。
王清村二组:风貌改造工程;混水墙面草筋墙/真石漆改造 1212.57㎡,混水墙面乳胶漆改造3284㎡,新建文化石墙裙 492.63 ㎡,墙头挂瓦454.41m;农牧村“七改”工程;群众住房院落、厨房、厕所等改造 37 户;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路面渗水砖铺装2584.54㎡,道路护坡修缮及安置围栏38.23m,新建混凝土仿木护栏110.32m,新建挡土墙 159.6m3,新建文化墙122.15m,新建凉亭1座。
(二)王清村三四组片区
王清村三组:风貌改造工程:混水墙面草筋墙/真石漆改造 1328.94 ㎡,混水墙面乳胶漆改造2883.84㎡,新建文化石墙裙769㎡,墙头挂瓦559.46m;农牧村“七改”工程:群众住房院落、厨房、厕所等改造37户;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路面渗水砖铺装2844.81㎡,护坡维修及安置围栏25.84m,新建混凝土仿木护栏185m,新建挡土墙 108.6m3,新建凉亭1座。
王清村四组:风貌改造工程:混水墙面草筋墙/真石漆改造738.74 ㎡,混水墙面乳胶漆改造2042.28㎡,新建文化石墙裙518.6㎡,墙头挂瓦335.28m;农牧村“七改”工程:群众住房院落、厨房、厕所等改造16户;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路面渗水砖铺装207.7㎡,护坡维修及安置围栏285.91m,新建挡土墙99.25m3,新建围栏388m,河道清淤整治346m。
5、建设地点:临潭县店子镇王清村
6、招标范围:施工图中设计的所有内容(详见施工图)
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计划日期:99日历天
(开工日期:2022年5月25日,竣工日期:2022年8月31日。)
9、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以上,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生产考核C证及以上,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2、项目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造价员、机械员、材料员、安全员(由持安全生产考核C证及以上的人员担任)均要求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本单位必须在机械设备、人员、服务方面具备承揽该工程的能力。
3、省外企业进入甘肃从事施工活动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在报名有效期内提交《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并确认盖章,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无效。)
4、根据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开标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投标人近三年(指2019年4月1日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新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业绩不做强制性要求,以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取时间为准)。
6、投标人在开标前五日携带《投标申请人资格申请书》1套(正本1套、副本1套)及投标资格审查通知(大表,一式4份)到临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备案,并将通过审查的备案表及申请书1份送至临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股,备案不通过或在开标前未按要求递交备案资料的投标人不予投标,后果自负。投标申请人资格申请书主要内容有: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取费证副本(如有);d、安全生产许可证;e、开户银行许可证、最新银行资信证明;f、项目经理资格证书;g、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机械员、材料员、造价员、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及以上)的证书,以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h、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截图以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的承诺书(法人签字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须在备案时核查原件。
7、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凡是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截图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
8、投标人在开标前五日,投标单位须将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截图以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须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我公司邮箱(2567726427@qq.com)。
9、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应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他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六、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gnzrmzf.gov.cn)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证书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投标人确定投标的需在系统首页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相关信息发送至投标人预留的手机。
2、获取时间:2022年04月27日18:00至2022年05月02日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3、获取地点:投标人在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界面中找到临潭县电子招投标系统登录,进行投标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
5、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关注该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2年05月19日15时30分。
2、递交地点:临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网上开评标系统”(网址: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OpenTender/login),操作选择自己参与的开标项目,点击我要投标,确认进入网上开标厅,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转账、电汇、网银或电子保函。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电汇、转账或网银转账到甘肃嘉云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转账、电汇、网银转账时投标单位必须将“××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填写在用途、备注或附言栏内(项目名称可简写)。并于开标前持汇款单到我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收据),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收据),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注:(1)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到账。若投标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打款时需在备注栏里注明项目项目名称,并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它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
(3)开标现场以甘肃嘉云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证金到账凭证为依据。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需经招标单位同意后方可办理(投标单位可登陆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板块,直接申请办理电子保函业务)。投标人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且凭证中必须具备以下信息: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额(大写或小写)、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
3、投标单位应将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期内 ,将投标保证金已申请投标保函查询截图或到账凭证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2567726427@qq.com,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期内不发送者,一律按照废标处理。
各单位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万元整(¥;80000.00元整)
开户单位:甘肃嘉云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希望分理处
账 ?号:27361101040005018
九、联系方式
1. ?招标人:临潭县店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临潭县店子镇戚旗村
联系人:王嗣贤?
联系电话:15709418596
2、?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嘉云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南州水电花苑3号楼A栋一单元一楼101室
联系人:胡欣艺
联系电话:0941—821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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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嘉云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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