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惠城际地方公安办公保障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44.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24-2420s20562731
预算金额44.9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020-89119879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先生020-3786114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邀请单位名称

根据有关建设程序规定,广惠城际地方公安办公保障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形式确定供应商。现邀请贵单位参加,具体事项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编号:0724-2420S2056273

1.2项目名称:广惠城际地方公安办公保障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1.3采购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1.4 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1.5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采购一批广惠城际地方公安办公物资,包括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电器、家具等。办公用品包括复印纸、签字笔、装订机等;生活用品包括碟、碗、扫把、锅铲等;电器包括电脑、电蒸饭柜、落地风扇、碎纸机、扫描仪等;家具包括办公桌、办公椅、床、洗手池柜、胶凳等。具体物资数量及要求详见第六章供货要求。

1.6 服务期:自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或合同生效至2024年10月31日前费用结算总金额累计达到采购预算金额,视为项目履行期间届满,采购合同自动终止)。

1.7 交货地点:分为广惠城轨惠州段公安办公点(现惠州铁路公安处特警支队办公室)及东莞段公安常平东站路1号(东莞市公安局轨道第二派出所)、部分站区值勤办公室。

1.8 项目最高限价:449069元人民币。本项目设定单价最高限价、分项最高限价和合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单价、分项报价和合价超过该项单价最高限价、分项最高限价和合价最高限价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报价处理。各物资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六章供货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2.2资格要求:/;

2.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9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具有1项办公用品或电器或家具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信誉要求:

2.4.1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9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2.4.2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4.3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以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作为评审时的判断依据);

2.4.4供应商未在广州地铁集团最新一期发布的《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内(以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查询的最新一期名单结果作为评审时的判断依据);

2.5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磋商,请于20249191730分前在城轨采购网(www.mtrmart.com)系统上传确认回函并完成报名登记,供应商可在城轨采购网系统上免费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4.报价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为202492014001430,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9201430,地点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新港东路1220号万胜广场B塔132号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5.异议受理部门

受邀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邀请函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89119318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0号万胜广场B塔11楼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20号万胜广场B塔13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89119879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邮编:510080

联系人:苏先生、彭先生

电话:020-3786114537860725

电子邮箱:surui@ebidding.com

 

 

2024914


确认回执

 

我方已收悉广惠城际地方公安办公保障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决定  参加(或不参加)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附:我方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邮                             

特此确认。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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