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动物重大疫病防控保障项目猪瘟、狂犬疫苗采购公告
金额
2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拟进行2023年动物重大疫病防控保障项目-猪瘟、狂犬疫苗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动物重大疫病防控保障项目-猪瘟、狂犬疫苗采购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以及所投产品的批准文号批件复印件。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名称)复印件,并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以及所投产品的批准文号批件复印件。
三、免费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 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比选文件地点: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1室
3.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③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四、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8 月24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地点:平武县农业农村局四楼会议室
申请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申请文件送达该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平武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平武县飞龙桥东巷51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884747927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 月18 日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动物重大疫病防控保障项目-猪瘟、狂犬疫苗采购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以及所投产品的批准文号批件复印件。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名称)复印件,并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以及所投产品的批准文号批件复印件。
三、免费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比选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 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比选文件地点:平武县农业农村局201室
3.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③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四、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8 月24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地点:平武县农业农村局四楼会议室
申请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申请文件送达该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平武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平武县飞龙桥东巷51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884747927
平武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 月18 日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平武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884747927 |
2. | 采购预算 |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28万元。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作为无效处理。 |
3. | 项目名称 | 2023年动物重大疫病防控保障项目-猪瘟、狂犬疫苗采购 |
4. | 服务范围 | 1.猪瘟疫苗60万头份 2.狂犬疫苗1万头份 |
5. | 服务要求 | 按要求供货、提供相关售后服务 |
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7. | 投标人的询问及质疑 | 投标人提出询问、质疑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向采购人提出,过期不提者视为认可。 注: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
8.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不退还投标文件 |
9. | 谈判小组的组建 | 谈判小组成员:3人。 |
10. | 授权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 | 谈判小组根据最终报价的金额由低到高排序确定第一名为成交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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