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SJTCG-20220826(招标文件编号:ZSJTCG-20220826)
二、项目名称: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文华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岭路60号办公楼12楼1201-1208
中标(成交)金额:41.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湖南文华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程序降温仪 | 奥地利 | ICECUBE 14S | 1 | 419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组长:钱洁成员:陈粮丰、邓军卫、黄彪、林春丽(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相关标准收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
供应商信息 |
资格审查结果 |
符合性审查结果 |
报价(元) |
评标价(元) |
评分 |
推荐排名 |
湖南文华医药物流有限公司 |
审核通过 |
审核通过 |
419000.00 |
419000.00 |
94.00 |
1 |
湖南铭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审核通过 |
审核通过 |
424500.00 |
424500.00 |
74.41 |
2 |
湖南济明医药有限公司 |
审核通过 |
审核通过 |
422800.00 |
422800.00 |
72.3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湘春路53号
联系方式:李也 李晖 0731-84332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市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6层(烈士公园东门南侧)
联系方式:左丽、刘慧婷、兰琛 0731-85163966/400-961-2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晖 李也
电 话: 0731-84332328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台/件/套) | 采购项目预算(元)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元) |
1 | 程序降温仪 | 1 | 425000 | 425000 | 6375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一、说明 | ||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六) |
第1.2款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第2.1款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左丽、刘慧婷、兰琛电 话:0731-85163966/400-961-2010 |
第2.2款 |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1)名 称:湖南省妇幼保健院(2)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湘春路53号 (3)联系人:李晖李也 (4)电 话:0731-84332328 |
第2.3款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1)名 称:中市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6层(烈士公园东门南侧)(3)联系人:左丽、刘慧婷、兰琛(4)电 话:0731-85163966/400-961-2010(5)电子邮箱:527039743@qq.com |
第2.5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第3.1款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第3.2款 |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第5.1款 |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 2022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第5.2款 |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 不组织□ 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 ,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二、招标文件 | ||
第7.4款 |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 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项数≥6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
第9.1款 | 招标公告指定媒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三、投标文件 | ||
第13.2款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本项目设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即为最高限价(★各包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各包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
第13.8款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
第14.1款 |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和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因为疫情,国家有文件和政策减免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因为疫情,国家有文件和政策减免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投标人资格声明。注: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办理了“五证合一”,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2、以上近三个月均指2022年6月至8月。 |
第14.1(3)项 | 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 所投货物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备案凭证) |
第16.1款 | 投标有效期 | 90日(日历日)自投标截止日起开始计算 |
第17.1款 | 投标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1、缴纳数额:/元(按项目收取)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以下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和相应包号(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账户名称:中市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泰支行 银行账号:787601880001277913、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或收到银行保函为准). |
第18.1款 | 分包 | □允许向外分包转包。不允许向外分包转包。 |
第19.1款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U盘一份(含√扫描件和√ Word。扫描件版本应当为响应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 |
四、投标 | ||
第21.1款 |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6层602室 |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 ||
第24.1款 | 开标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6层602室 |
第24.2款 |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 交货期、质保期 |
六、中标信息公布 | ||
第28.2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随机抽取 |
第29.3款 |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1)名 称:湖南省妇幼保健院(2)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湘春路53号 (3)联系人:李晖 李也 (4)电 话:0731-84332328 |
第29.3款 |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1)名 称:中市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6层(烈士公园东门南侧)(3)联系人:左丽、刘慧婷、兰琛(4)电 话:0731-85163966/400-961-2010(5)电子邮箱:527039743@qq.com |
七、合同签订 | ||
第31.1款 | 履约担保 |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九、其他规定 | ||
第35.1款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
第36.1款 | 其他规定 |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1 |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
2 | (2)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 | |
3 | (3)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
4 | (4)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未按要求递交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 |
5 |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
6 |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 |
7 | 信用记录 | |
结论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 | 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名称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第1.3款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第3.4款 |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 ■核心产品为:单一产品 | |
第4.2款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 按本章正文规定修正 | |
第5.2(2)项 | 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 |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
第5.3(1)项 | 价格评审优惠 | ①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②给予联合体 / %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第5.3(2)项 | 优先采购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 | 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评标因素权重分 4%的加分;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技术和价格项评标因素权重分 4 %的加分;两型产品:分别给予价格、技术、商务项评标因素权重分的4 %的加分。其中商务评标项加分只对设有完善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 |
第6.2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1 | (1)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
2 | (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 |
3 |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 |
4 |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
5 | (5)不符合本节第1.1款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的; | |
6 |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 | |
结论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符合性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 |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原因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名称 |
综合评分法 | |||
适用范围 |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六) | ||
评审因素及权值 | |||
评审因素 | 权值范围 | ||
技术部分 | 40 | ||
商务部分 | 30 | ||
价格部分 | 30 | ||
综合评分表 | |||
评审因素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计分标准 |
技术部分(F1、满分为100分) | 两型、环境加分 | 0 | 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不是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环保产品的价格———————————×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两型社会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社会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商务加分,并合计到商务最终得分。 |
技术部分(F1、满分为100分) | 设备技术参数 | 80 | 设备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技术响应偏离表中逐条响应的,计80分;一般技术参数(非标“★”参数)有负偏离的,每项扣16分,扣完为止。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公开发行的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使用说明书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如产品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使用说明书与检测报告不一致的,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并着重标记响应情况,未提供或者未准确标记的均视同为负偏离。 |
技术部分(F1、满分为100分) | 设备配置完善性 | 20 | 从投标设备配置、设备性能、设备功能描述等方面计分。投标设备配置及设备性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功能描述完整详细的计20分;投标设备配置及设备性能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功能描述较完整详细的计12分;投标设备配置及设备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功能描述缺漏、不详细的计4分;投标设备配置及设备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设备功能描述的计0分。 |
技术部分(F1、满分为100分)技术部分(F1、满分为100分)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加分): 所投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 | ||
技术部分(F1、满分为100分)技术部分(F1、满分为100分)技术部分(F1、满分为100分) | 两型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商务加分,并合计到商务最终得分。 | ||
商务部分(F2、满分为100分) | 两型产品加分 | 0 | 两型社会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商务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社会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商务加分,并合计到商务最终得分。 |
商务部分(F2、满分为100分) |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 10 |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每负偏离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一项(含一处格式错误)扣2分,扣完为止。 |
商务部分(F2、满分为100分) | 业绩 | 30 | 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所投产品同型号设备在国内的销售业绩,每提供1份销售合同扫描件的计6分,满分30分。 |
商务部分(F2、满分为100分) | 售后服务方案 | 30 | 根据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零配件的储备、安装验收计划、售后服务机构、维修响应时间、维修人员队伍、售后服务计划等内容进行比较计分:1、方案内容完整,安装验收及售后服务计划详细合理,有明确的售后服务机构及零配件储备地点,响应时间比招标文件要求时间短,维修人员安排合理的计30分;2、方案内容较完整,安装验收及售后服务计划较详细合理,有明确的售后服务机构及零配件储备地点,响应时间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维修人员安排较合理的计20分;3、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安装验收或售后服务计划不详细合理,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及零配件储备地点不清晰明确,响应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维修人员安排不合理的计10分;4、未提供方案不计分。 |
商务部分(F2、满分为100分) | 培训计划方案 | 30 | 根据培训计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培训时间地点、人员培训方式、培训内容、人员安排等内容进行比较计分:1、方案完整,培训地点明确,时间明确且间隔合理,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及人员安排详细合理的计30分;2、方案较完整,培训地点明确,时间明确且间隔较合理,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及人员安排较详细合理的计20分;3、方案基本完整,培训地点和时间不明确,时间间隔不合理,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及人员安排不详细合理的计10分;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商务部分(F2、满分为100分)商务部分(F2、满分为100分) | 两型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商务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商务加分,并合计到商务最终得分。 | ||
价格部分(F3) | 投标报价 | 100 | 1、投标报价调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如整包投标,整包某一品目为中小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只对其品目中小企业产品、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进行折扣,再合计到投标报价总价中。本项目的具体扣除比例详见第二章。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价格部分(F3)价格部分(F3)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不是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 | ||
价格部分(F3)价格部分(F3)价格部分(F3) | 两型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价格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项目总价格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商务加分,并合计到商务最终得分。 | ||
评委评分=F1×A1+F2×A2+……+Fn×An | |||
A1、A2......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值(A1+A2+......+An=1) |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 综合得分前3名。 | ||
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 | 以综合得分排名高低顺序,得分最高的为中标人。 | ||
说明 | 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是否接受进口设备 | 交货要求 | 备注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是否接受进口设备 | 方式 | 地点 | 备注 |
1 | 程序降温仪 | 是 | 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到货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本章第二节第1.1款 | 甲方名称、地址 | 名称: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湘春路53号 |
本章第二节第1.2(6)项 | 项目现场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本章第二节第5.1款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交货时间:详见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现场装卸、搬运、保管直至验收合格。 |
本章第二节第9.2(1)项 | 质量保证期 | 详见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本章第二节第9.2(3)项 | 响应时间 |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中标人必须立即响应,且在8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保证在响应后12小时内排除设备故障,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维修好,需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性能的代用配件或设备。 |
本章第二节第13.5款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1、支付方式:湖南省妇幼保健院2、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支付总金额的60%,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金额的35%。余款5%一年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一次性付清。 |
本章第二节第14.2(6)项 |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 详见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本章第二节第20.2款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诉讼,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 |
本章第二节第23.1款 | 合同未尽事项 | 双方友好协商处理。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资格审查标准 | 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
投标报价 | 其他内容 |
小写金额:(人民币元)大写金额:__ _______(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 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审查内容及标准 | 投标响应及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标标准 | 投标响应及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
分项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 | 品牌/产地 | 数量/单位 | 金额(元) | 备注 | ||
分项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 | 规格型号(或项目特征描述) | 品牌/产地 | 单价 | 小计 | 备注 |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投标报价(元): |
包号 | 包名称 | 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 | 数量(台套) | 交货 | 备注 | |
包号 | 包名称 | 分项项目名称(条目号/品目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 | 数量(台套)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的应答 | 响应/偏离 | 说明 |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应答 | 响应/偏离 | 说明 |
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享受价格评审优惠的货物,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1 | 2 | 3 | 4 | 5 | 6 | 7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价格(元)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货物制造商类型 | 商标名称 |
小计 | / | / | / | / |
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1 | 2 | 3 | 4 | 5 | 6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价格(元)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政策功能编码 |
节能产品 | |||||
小计 | / | / | / | ||
环境标志产品 | |||||
小计 | / | / | / | ||
两型产品 | |||||
小计 | / | / | / |
开具发票信息□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按照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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