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光华路办公区数据中心4K和总台业务系统适配(四)——私有云信息安全相关组件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光华路办公区数据中心4K和总台业务系统适配(四)——私有云信息安全相关组件
项目编号:2019H104/C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佳伟
项目联系电话:0108505266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央电视台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中央电视台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506626)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中央电视台私有云第二可用区采购运维审计设备、云堡垒机组件、云漏洞扫描组件、云数据库审计、云WAF组件等货物。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2019年3月华为公司中标中央电视台数据中心私有云第二可用区设备项目,私有云为新闻云、云媒资等多个媒体融合应用系统提供虚拟机、存储等IT基础资源服务。为保障私有云第二可用区信息安全并符合国家相关信息安全法规,须扩充采购运维审计设备、云堡垒机组件、云漏洞扫描组件、云数据库审计、云WAF组件。
私有云第二可用区采用的云平台软件为华为公司的FusionShpere虚拟化软件及ManageOne云管软件,因此,上述安全设备及安全组件须与现有的华为云平台软件和SDN网络环境完全兼容,并与现有华为云管理平台进行接口级别对接,通过现有云管理平台快速、自动下发安全功能模块,实现安全能力的自动化发放和秒级部署。此外,本次采购的安全组件须实现通过云管平台统一管理和运维,云安全产品的用户、授权等体系应与现有云管平台一致。以上要求仅华为公司的安全产品可以满足,实现以上功能的技术为华为独有。因此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为本采购项目唯一供应商。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本项目拟采用的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供应商名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深圳坂田华为基地拟采用的代理商名称及其地址:代理商名称:北京意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 金源时代购物中心 B区2#B座1705室
五、其它补充事宜
光华路办公区数据中心4K和总台业务系统适配(四)——私有云信息安全相关组件项目(2019H104/C1)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中央电视台技术管理中心工程管理部申请基础资源部光华路办公区数据中心4K和总台业务系统适配(四)私有云信息安全相关组件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10月29日起至2019年11月5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中央电视台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506626)和工程管理部(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1号中央电视台工程管理部,联系人:李佳伟,联系电话:01085052662)。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情况:
为中央电视台私有云第二可用区采购运维审计设备、云堡垒机组件、云漏洞扫描组件、云数据库审计、云WAF组件等货物。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不少于200字):
2019年3月华为公司中标中央电视台数据中心私有云第二可用区设备项目,私有云为新闻云、云媒资等多个媒体融合应用系统提供虚拟机、存储等IT基础资源服务。为保障私有云第二可用区信息安全并符合国家相关信息安全法规,须扩充采购运维审计设备、云堡垒机组件、云漏洞扫描组件、云数据库审计、云WAF组件。
私有云第二可用区采用的云平台软件为华为公司的FusionShpere虚拟化软件及ManageOne云管软件,因此,上述安全设备及安全组件须与现有的华为云平台软件和SDN网络环境完全兼容,并与现有华为云管理平台进行接口级别对接,通过现有云管理平台快速、自动下发安全功能模块,实现安全能力的自动化发放和秒级部署。此外,本次采购的安全组件须实现通过云管平台统一管理和运维,云安全产品的用户、授权等体系应与现有云管平台一致。以上要求仅华为公司的安全产品可以满足,实现以上功能的技术为华为独有。因此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为本采购项目唯一供应商。
本项目拟采用的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供应商名称: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深圳坂田华为基地
拟采用的代理商名称及其地址:
代理商名称:北京意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 金源时代购物中心 B区2#B座1705室
附:《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及《非公开招标方式会商意见表》公示电子版
工程管理部
2019年10月29日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及《非公开招标方式会商意见表》公示电子版
时间:2019年10月29日
单位名称 |
中央电视台 |
采购部门 |
财产物资处 |
使用部门 |
基础资源部 |
项目名称 |
光华路办公区数据中心4K和总台业务系统适配(四)——私有云信息安全相关组件 |
项目金额 |
人民币209万元 |
专业人员1 论证意见 |
本项目为扩充私有云信息安全组件中的运维审计设备、云堡垒机组件、云漏洞扫描组件、云数据库审计、云WAF组件采购项目。由于现有私有云采用的软件产品是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FusionShpere 6.3.1虚拟化软件及ManageOne 6.3.1云管软件等产品,本次采购的信息安全组件必须与现有的华为Fusionsphere6.3.1云平台软件及现网华为SDN网络环境完全兼容,并与华为云管理平台ManageOne6.3.1进行接口级别对接。同时须实现通过云管平台统一管理和运维,云安全产品的用户、授权等体系应与现网云管平台一致,实现通过云管进行包括租户用户、角色、权限,统一登录认证、统一服务目录入口、计量管理,以上功能的技术仅为华为独有。因此只有华为的信息安全组件产品才能完全满足本项目的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处采购。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
姓名:张林泉 工作单位:火箭军工程设计研究院 职称: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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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2 论证意见 |
央视光华路办公区数据中心搭建了基于华为产品的私有云第二可用区,按国家相关信息安全法规,需满足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要求,为此,须扩充适配审计设备,云堡垒机组件,云漏洞扫描组件,云数据库审计、云WAF组件。上述设备及安全组件须与现网的华为软件和网络环境完全兼容,并与华为云管理平台进行接口级别对接,实现通过云管平台统一管理和运维。以上要求仅华为安全产品满足,实现以上功能的技术为华为独有,因此,本项目只能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采购。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
姓名:莫晓俊 工作单位:广电总局监管中心 职称: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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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3 论证意见 |
中央电视台光华路办公区数据中心搭建了基于华为产品的私有云第二可用区,实现了资源的按需分配、按需调整,以及快速故障恢复等高可用保障。为保障私有云第二可用区信息安全,满足等保三级认证要求,须扩充运维审计设备、云堡垒机组件、云漏洞扫描组件、云数据库审计、云WAF组件。以上安全设备及安全组件须与现网的华为fusionsphere6.3.1云平台软件和现网华为SDN网络环境完全兼容,并与现网华为云管理平台ManageOne6.3.1进行接口级别对接,通过现网云管理平台快速、自动下发安全功能模块,实现通过云管进行包括用户、角色、权限,统一登录认证、统一服务目录入口、计量管理。实现以上功能仅华为产品满足要求。因此,本次采购的安全组件及相关设备只能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处采购。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
姓名:马明成 工作单位:广电总局监管中心 职称: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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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 会商意见 |
根据《中央电视台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补充规定》的要求,由基础资源部、财产物资处、财务管理处组成的会商小组对本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事项进行了集体会商,经过讨论一致认为:本项目所采购的设备须与现有云平台完全兼容,须实现通过云管平台统一管理和运维,唯有华为公司的产品满足需求。采购方式申请理由充分详实,同意申请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09.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