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肥西县全民健身中心智能化建设
原项目编号:2021AEEHZ00022
原公告日期:2021年02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肥西县全民健身中心智能化建设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1AEEHZ00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肥西县全民健身中心智能化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2月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项目名称:“肥西县全民健身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编号:2021AEEHZ00022)招标文件中,答疑如下:
问题1、屏显系统
2-1、室外P4全彩显示屏:21.★带有智能(黑屏)节电功能,开启智能节电功能比没有开启节能40%以上,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22.★蓝光安全,蓝光对皮肤和眼睛紫外线危害、宽波段的光源对视网膜危害、蓝光对皮肤表面及角膜和视网膜的曝辐射值检测,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23.★光生物安全符合IEC62471:2006标准的光生物安全要求,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2-10、室内P3全彩LED屏:★15.使用寿命≥200000H,支持7*24小时连续工作,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26.带有智能(黑屏)节电功能,开启智能节电功能比没有开启节能40%以上,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27.蓝光安全,蓝光对皮肤和眼睛紫外线危害、宽波段的光源对视网膜危害、蓝光对皮肤表面及角膜和视网膜的曝辐射值检测,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28.光生物安全符合IEC62471:2006标准的光生物安全要求,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事实依据:经过详细的市场调研和资料查证,现市场上主流商业显示屏设备品牌中能满足上述参数且能够在检测报告中有所体现的厂商几乎没有,上述参数应该是某些小众品牌为达到控标目的委托检测机构出具含有特殊参数的检测报告,具有严重的品牌倾向性。作为独立的公司,每一家企业都有自己独立的企业标准,设备生产厂家没有理由遵照其他公司的企业标准来拟定自身的送检内容。上述参数具有唯一性,指向性,明显存在有排斥其他供应商的行为及情况。请贵方说明参数制定理由,举例不少于三家品牌可以完全响应上述参数,并附图片等举证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令第五十五条要求“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我司认为上述参数要求不合理,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
建议修改:直接删除
答复:经过市场调研和资料查证,满足上述参数且能够在检测报告中有所体现的主流显示屏厂商不少于三家,经核实,九州、恒曼、京东方等品牌均有满足以上参数产品。且对显示屏要求使用寿命、蓝光危害、智能节电都为目前显示屏刚需,故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一卡通系统
4-7、通道控制器:★17、识读距离:1)人脸:识别距离应保证在30~80cm之间;2)IC卡:识别距离应不小于4CM;3)手机NFC:感应识读距离应不大于1m。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事实依据:经过详细的市场调研和资料查证,现市场上主流商业通道系统设备品牌中能满足上述参数且能够在检测报告中有所体现的厂商几乎没有,上述参数应该是某些小众品牌为达到控标目的委托检测机构出具含有特殊参数的检测报告,具有严重的品牌倾向性。作为独立的公司,每一家企业都有自己独立的企业标准,设备生产厂家没有理由遵照其他公司的企业标准来拟定自身的送检内容。上述参数具有唯一性,指向性,明显存在有排斥其他供应商的行为及情况。请贵方说明参数制定理由,举例不少于三家品牌可以完全响应上述参数,并附图片等举证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令第五十五条要求“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我司认为上述参数要求不合理,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
建议修改:直接删除
答复:此参数并未具有唯一性及指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目前市场上达实、亚泰智慧、瑞立德等品牌均有产品能满足以上参数要求。
问题3、场馆扩声系统
1-2功率放大器
★7、三种连接模式可设置(立体声/桥接/并接),投标时提供投标产品实物功能图片;
★9、LCD 显示屏:散热器工作温度、音量、报障显示,投标时提供投标产品实物功能图片;
质疑:此参数具有倾向性
建议删除
1-6功率放大器
★2、具有立体声、桥接和并联三种功放输出模式选择开关;具有高通、低通和直通选择功能开关;具有“地”选择开关;具有信号压缩选择开关。投标时提供投标产品实物功能图片;
质疑:此参数具有倾向性
建议删除
1-30功率放大器
★7、三种连接模式可设置(立体声/桥接/并接),投标时提供投标产品实物功能图片;
★9、LCD 显示屏:散热器工作温度、音量、报障显示,投标时提供投标产品实物功能图片;
质疑:此参数具有倾向性
建议删除
答复:以上参数并不具有倾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在音频设备业界,上述带★项功能均为常规及实用性功能,并非专利技术或唯一性技术壁垒功能,各潜在投标人可选择优质品牌投标。能满足上述功能要求的品牌有:NEWRLL(尼沃)、SOUNORD(声曼)、FAMOUSOUND(蜚声)。
问题4、屏显系统
2-1、室外P4全彩显示屏
21.★带有智能(黑屏)节电功能,开启智能节电功能比没有开启节能40%以上,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22.★蓝光安全,蓝光对皮肤和眼睛紫外线危害、宽波段的光源对视网膜危害、蓝光对皮肤表面及角膜和视网膜的曝辐射值检测,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23.★光生物安全符合IEC62471:2006标准的光生物安全要求,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质疑:各生产厂商的检测报告检测项均不一样,经查询《SJ/T11141-2017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通用规范》、《SJ/T11281-2017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测试方法》等通用规范和测试方法中均没有以上检测要求的描述,所以不能以某一家自有的试验方法作为衡量依据来要求其他潜在投标品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修改)》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删除
2-10、室内P3全彩LED屏
★15.使用寿命≥200000H,支持7*24小时连续工作,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17.色温、色域 2800K-15000K 连续可调,可设冷色、暖色、标准等多档白场调节。色域≥110%NTSC,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或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21.共阳产品:峰值功耗:≤452W/m2 ,平均功耗:≤142W/m2 ,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或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26.带有智能(黑屏)节电功能,开启智能节电功能比没有开启节能40%以上,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27.蓝光安全,蓝光对皮肤和眼睛紫外线危害、宽波段的光源对视网膜危害、蓝光对皮肤表面及角膜和视网膜的曝辐射值检测,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28.光生物安全符合IEC62471:2006标准的光生物安全要求,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质疑:各生产厂商的检测报告检测项均不一样,经查询《SJ/T11141-2017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通用规范》、《SJ/T11281-2017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测试方法》等通用规范和测试方法中均没有以上检测要求的描述,所以不能以某一家自有的试验方法作为衡量依据来要求其他潜在投标品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修改)》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建议删除
答复:现市场上满足上述参数且能够在检测报告中有所体现的主流显示屏厂商不少于三家。经核实,九州、恒曼、京东方等品牌均有满足以上参数产品。且对显示屏要求使用寿命、蓝光危害、智能节电都为目前显示屏刚需,故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一卡通系统
4-5单机芯摆闸
13.★闸机开、关时间:小于等于 0.8 秒,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或 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14.★闸机使用寿命:大于等于 800 万次,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或 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质疑:目前国家及行业针对一卡通系统的性能指标检测内容并无强制规定和统一要求,上述检测指标属于个别厂商的定制化委托检测内容,并不具备权威性和广泛性,存在一定的限制和排他性。
建议删除
4-6双机芯摆闸
13.★闸机开、关时间:小于等于 0.8 秒,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或 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14.★闸机使用寿命:大于等于 800 万次,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或 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质疑:目前国家及行业针对一卡通系统的性能指标检测内容并无强制规定和统一要求,上述检测指标属于个别厂商的定制化委托检测内容,并不具备权威性和广泛性,存在一定的限制和排他性。
建议删除
4-7、通道控制器
★17、识读距离:1)人脸:识别距离应保证在30~80cm之间;2)IC卡:识别距离应不小于4CM;3)手机NFC:感应识读距离应不大于1m。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18、存储容量:1)人脸识别:前端控制设备保存注册人数应≥10000 人,离线保存出入事件数应≥50000 条; 2)IC 感应卡:前端控制设备保存 IC 卡注册人数应≥10000 人,离线保存的出入事件数:50000 条。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或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质疑:目前国家及行业针对一卡通系统的性能指标检测内容并无强制规定和统一要求,上述检测指标属于个别厂商的定制化委托检测内容,并不具备权威性和广泛性,存在一定的限制和排他性。
建议删除
4-9人脸识别设备
★14、所投产品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或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质疑:目前国家及行业针对一卡通系统的性能指标检测内容并无强制规定和统一要求,上述检测指标属于个别厂商的定制化委托检测内容,并不具备权威性和广泛性,存在一定的限制和排他性。
建议删除
答复:这些参数并未具有唯一性及指向性,按招标文件执行;例如达实、亚泰智慧、瑞立德等品牌均有单机芯摆闸、双机芯摆闸、通道控制器、人脸识别设备满足以上对应产品参数要求。为保证此次招标产品质量及性能,要求所投产品需要满足以上要求。
问题6、场馆运营管理系统
5-1场馆运营平台
★25、所投产品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或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质疑:目前国家及行业针对场馆运营管理系统的性能指标检测内容并无强制规定和统一要求,上述检测指标属于个别厂商的定制化委托检测内容,并不具备权威性和广泛性,存在一定的限制和排他性。
建议删除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据了解场馆智能化项目,其中包含场馆运营管理系统,属于智能化系统,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及产品的稳定性,目前产品检测报告是可以了解产品质量及稳定性的重要条件。经市场调研和资料查证,国内可以满足此次招标参数的厂家有很多,例如:北京中意明安、思波茨盖、华亿创新等厂家均有产品可满足此招标参数。
问题7、我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三、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数量”中设备主要技术参数找相关产品厂家进行产品选型时,发现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内容,建议进行修改,修改意见如下:
1、2-1、室外P4全彩显示屏:
21.★带有智能(黑屏)节电功能,开启智能节电功能比没有开启节能40%以上,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22.★蓝光安全,蓝光对皮肤和眼睛紫外线危害、宽波段的光源对视网膜危害、蓝光对皮肤表面及角膜和视网膜的曝辐射值检测,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23.★光生物安全符合IEC62471:2006标准的光生物安全要求,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2、2-10、室内P3全彩LED屏:
★15.使用寿命≥200000H,支持7*24小时连续工作,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17.色温、色域 2800K-15000K 连续可调,可设冷色、暖色、标准等多档白场调节。色域≥110%NTSC,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或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21.共阳产品:峰值功耗:≤452W/㎡,平均功耗:≤142W/㎡,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或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26.带有智能(黑屏)节电功能,开启智能节电功能比没有开启节能40%以上,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27.蓝光安全,蓝光对皮肤和眼睛紫外线危害、宽波段的光源对视网膜危害、蓝光对皮肤表面及角膜和视网膜的曝辐射值检测,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28.光生物安全符合IEC62471:2006标准的光生物安全要求,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3、4-5单机芯摆闸
13.★闸机开、关时间:小于等于 0.8 秒,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或 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14.★闸机使用寿命:大于等于 800 万次,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或 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4、4-6双机芯摆闸
13.★闸机开、关时间:小于等于 0.8 秒,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或 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14.★闸机使用寿命:大于等于 800 万次,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或 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5、4-7、通道控制器:
★17、识读距离:1)人脸:识别距离应保证在30~80cm 之间;2)IC 卡:识别距离应不小于 4CM;3)手机 NFC:感应识读距离应不大于 1m。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或 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18、存储容量:1)人脸识别:前端控制设备保存注册人数应≥10000 人,离线保存出入事件数应≥50000 条; 2)IC 感应卡:前端控制设备保存 IC 卡注册人数应≥10000 人,离线保存的出入事件数:50000 条。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或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6、4-9人脸识别设备
★14、所投产品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或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7、5-1场馆运营平台
★25、所投产品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 CMA 或 CNAS 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质疑: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其中对招标文件中“三、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数量”要求为:1.投标文件中★条款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2.若投标文件中非★条款(包括已提供商务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 条及以上,将导致投标无效;
以上列举的是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二章、三、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数量”中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且一项不满足将导致废标,经我们调研了解,每个产品仅有一家能全部满足要求并体现在其检测报告中。就智能化系统中任何单一产品而言,技术参数尤为繁多,除却国标强制行检测标准项目,其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方式均为制造商委托检验,即各个主流厂商对其送检产品的检测内容各有定义或者侧重,不可能做到每家送检内容都一样,导致的结果就是同一个产品,各个厂家经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所涉及的检测内容各不相同,针对本项目而言,我司在通过与主流制造商调研后发现,即使他们的产品具备招标要求的相应功能,但限于产品检测报告的差异性,完全不能做到公平公正参与项目投标。显然招标文件中对于需要提供检测报告的技术参数规定作为无效标审查条件,是及其不合理的,着实是在变相排斥其他主流产品公平参与投标,以特定检测内容实行差异化的评标办法,完全是给特定投标人为谋取不当利益,通过串通某些厂家配合,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创造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请招标人在编制招标需求时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充分调研行业内主流产品是否均能满足本项目需求,尤其是招标文件中针对同一产品列举的三个参考品牌!
建议修改:取消招标文件中上述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要求。
答复:上述参数要求为目前显示屏刚需,多数显示屏生产厂家具备以上要求,上述参数要求不具有唯一性;现市场上满足参数要求且能够在检测报告中有所体现的主流显示屏厂商不少于三家。经核实,九州、恒曼、京东方等品牌均有满足参数产品。
经过市场调研和资料查证,例如达实、亚泰智慧、瑞立德等品牌均有单机芯摆闸、双机芯摆闸、通道控制器、人脸识别设备满足对应产品参数要求,且能够在检测报告中有所体现。为保证此次招标产品质量及性能,要求所投产品需要满足以上要求。
据了解场馆智能化项目,其中包含场馆运营管理系统,属于智能化系统,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及产品的稳定性,目前产品检测报告是可以了解产品质量及稳定性的重要条件。经市场调研和资料查证,国内可以满足此次招标参数的厂家有很多,例如:北京中意明安、思波茨盖、华亿创新等厂家均有产品可满足此招标参数,并不存在排他性。
综上所述,招标文件上述功能要求不予删除,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8、《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数量》P81“1.投标文件中★条款须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条款中部分《检测报告》为某些生产厂商独有,带有明显的排他性、倾向性、指向性,具有明显的控标锁标目的。我司在产品询价过程中发现有潜在工程商控制产品供应商,对相关投标人不提供产品资料及报价,有极大的围标串标的可能性,具体问题如下:
1、4-5单机芯摆闸:13.★闸机开、关时间:小于等于0.8秒,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14.★闸机使用寿命:大于等于800万次,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2、4-6双机芯摆闸:13.★闸机开、关时间:小于等于0.8秒,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14.★闸机使用寿命:大于等于800万次,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3、4-7通道控制器:★17、识读距离:1)人脸:识别距离应保证在30~80cm之间;2)IC卡:识别距离应不小于4CM;3)手机NFC:感应识读距离应不大于1m。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18、存储容量:1)人脸识别:前端控制设备保存注册人数应≥10000人,离线保存出入事件数应≥50000条;2)IC感应卡:前端控制设备保存 IC卡注册人数应≥10000人,离线保存的出入事件数:50000条。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质疑:由于各个厂家《检测报告》的检测重点不一样,我方了解到满足以上参数为“达实”品牌的《检测报告》独有。因此以上参数设置完全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和《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分(评审)办法及导则>》合公业【2020】116号文中,规定的属于“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的情形。综上所述,以上产品《检测报告》存在一定的限制性和排他性,为保证各投标人之间的公平、公正竞争,降低产品厂商对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结果的影响,建议招标人将以上证明材料调整为中标后提供,投标时提供承诺即可,承诺在供货前向招标人提供。
答复:以上产品所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并不存在限制性和排他性,只要是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均可以,故按招标要求执行。例如达实、瑞立德、亚泰智慧等品牌均有单机芯摆闸、双机芯摆闸、通道控制器满足对应产品参数要求,且能够在检测报告中有所体现。为保证此次招标产品质量及性能,要求所投产品需要满足以上要求。
问题9、《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数量》P70-74,5-1场馆运营平台:★25、所投产品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质疑:《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数量》中所列场馆运营平台需求为软件功能需求,有大量的子系统模块需要进行集成,定制化、个性化程度较高,而CMA认证是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及可靠性进行的一种全面的认证及评价,CNAS认证属于对软件的报测运行环境、报测功能及报测软件性能的认证。所以在主要技术参数中约定对场馆运营平台软件投标时需具有CMA或CNAS认证,带有明显的排他性、倾向性、指向性,具有明显的控标锁标目的。因此此项设置完全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中华人民共和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和《关于印发<合肥市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分(评审)办法及导则>》合公业【2020】116号文中,规定的属于“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的情形。综上所述,场馆运营平台提供《检测报告》存在一定的限制性和排他性,为保证各投标人之间的公平、公正竞争,降低产品厂商对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结果的影响,建议招标人将以上证明材料调整为中标后提供,投标时提供承诺即可,承诺在供货前向招标人提供。
答复:据了解场馆智能化项目,其中包含场馆运营管理系统,属于智能化系统,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及产品的稳定性,目前产品检测报告是可以了解产品质量及稳定性的重要条件。经市场调研和资料查证,国内可以满足此次招标参数的厂家有很多,例如:北京中意明安、思波茨盖、华亿创新等厂家均有产品可满足此招标参数,且有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并不存在排他性,故按招标要求执行。
问题10、我公司自行研读了“肥西县全民健身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编号:2021AEEHZ00022)”的招标文件,根据参数要求,“场馆运营平台”的参数,只有“北京中意体育”能满足;LED屏的参数,国内主流品牌均不能完全满足。对采购需求重点提出以下质疑:
一、 场馆运营平台
根据招标要求,该参数只有“北京中意明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系统可以满足,官网链接如下:
http://www.joyi-sports.com/show-product-189.html
经过了解,参数符合要求并取得检验报告的,国内其余品牌都不具备此参数;如果有其他品牌具备该参数,请业主列举三家及以上品牌。
二、招标需求数量不明确
“5-1 场馆运营平台”以及“5-2 预约平台”的数量各是多少?招标需求不明确。
三、 室内P3全彩LED屏
招标文件要求:
(1)“★15.使用寿命≥200000H,支持7*24小时连续工作,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2)“★17.色温、色域2800K-15000K连续可调,可设冷色、暖色、标准等多档白场调节。色域≥110%NTSC,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3)“★21.共阳产品:峰值功耗:≤452W/m2,平均功耗:≤142W/m2,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4)“★26.带有智能(黑屏)节电功能,开启智能节电功能比没有开启节能40%以上,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5)“★27.蓝光安全,蓝光对皮肤和眼睛紫外线危害、宽波段的光源对视网膜危害、蓝光对皮肤表面及角膜和视网膜的曝辐射值检测,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6)“★28.光生物安全符合IEC62471:2006标准的光生物安全要求,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疑问:
1、目前,LED的理论寿命是5-10万小时,没有哪家的产品能做到20万小时(约22年)的使用寿命,该参数是控标用的浮夸参数。
2、色温、色域,国内主流品牌洲明是1000K-10000K,强力巨彩是3000K-18000K,三思是2500K-10000K,均无法满足招标要求。
3、共阳产品,这只是产品的一种实现形式,LED可采用共阳或者共阴,是否可以不在检验报告上注明“共阳产品”字样?
4、光生物安全,主流厂家的产品都做了光生物安全检测,但是不一定在检验报告上注明符合IEC62471:2006标准。
综上所述,该参数组合是某品牌独有的控标参数,国内其他品牌(例如强力巨彩、利亚德、三思、洲明)都不完全具备带★的参数;如果有其他品牌完全具备该参数,请业主列举三家及以上品牌。
四、室外P4全彩显示屏
招标文件要求:
“21.★带有智能(黑屏)节电功能,开启智能节电功能比没有开启节能40%以上,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22.★蓝光安全,蓝光对皮肤和眼睛紫外线危害、宽波段的光源对视网膜危害、蓝光对皮肤表面及角膜和视网膜的曝辐射值检测,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23.★光生物安全符合IEC62471:2006标准的光生物安全要求,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影印件;”
经过市场了解,该参数组合是某品牌独有的控标参数,国内其他品牌(例如强力巨彩、利亚德、三思、洲明)都不完全具备带★的参数;如果有其他品牌完全具备该参数,请业主列举三家及以上品牌。
五、功率放大器
根据招标文件第30页,“1-2 功率放大器”的要求:
(1)“★7、三种连接模式可设置(立体声/桥接/并接),投标时提供投标产品实物功能图片”;
(2)“★9、 LCD 显示屏:散热器工作温度、音量、报障显示,投标时提供投标产品实物功能图片;”。
经过了解市场上常用品牌,例如ITC、BGM等,各厂家的产品都具备“立体声/桥接/并接”工作模式 ,可以通过设备后面不同的接线方式来实现;关于产品的故障,一般厂家都做了保护措施,不会导致设备损坏,或者以指示灯的形式告知用户故障情况,不一定完全需要在LCD显示屏显示。
经过市场了解,该参数组合是某品牌独有的控标参数,国内其他品牌(例如ITC、BGM、C-Mark)都不完全具备带★的参数;如果有其他品牌完全具备该参数,请业主列举三家及以上品牌具备该组合参数。
综上所述,以上参数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向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我司认为,作为一次面向全国的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以某家企业的特定产品参数设置招标技术要求来强制性限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是不合理的。参数限制在指定于某个品牌,违背了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建议重新制定参数,在满足实际需求的前提下,招标参数要求适用于各主流品牌参与投标。
另外,根据招标文件第81页的要求:“2.若投标文件中非★条款(包括已提供商务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 条及以上,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果不选择上述参数特指的产品品牌,那么肯定废标;如果选择以上品牌,因为“有人报备”的原因,厂家不提供资料,导致其他潜在投标人无法获取足够的资料参与投标,严重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
答复:一、据了解场馆智能化项目,其中包含场馆运营管理系统,属于智能化系统,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及产品的稳定性,目前产品检测报告是可以了解产品质量及稳定性的重要条件。经市场调研和资料查证,国内可以满足此次招标参数的厂家有很多,例如:北京中意明安、思波茨盖、华亿创新等厂家均有产品可满足此招标参数,且有第三方有权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故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场馆运营平台、预约平台各按1套配置。
三、按招标文件执行;各个厂家产品均有不同系列,经核实,九州、恒曼、京东方等品牌均有满足参数产品。
四、按招标文件执行;各个厂家产品均有不同系列,经核实,九州、恒曼、京东方等品牌均有满足参数产品。
五、按招标文件执行;LCD显示屏显示的设计不仅是保障显示,整机增益、温度、状态等功能均能一览无遗直观呈现。能满足功能要求的品牌有:NEWRLL(尼沃)、SOUNORD(声曼)、FAMOUSOUND(蜚声)。
综上所述,以上参数并不具有唯一性。
更正日期:2021年2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肥西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宝成路4号楼
联 系 方 式:68850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肥西县上派镇天海路与宝成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联系方式:0551-6882507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符媛媛
电 话:0551-68825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