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中铁2023-2024年度华东区域(山东、安徽、上海、江苏、浙江)框架协议(经销商)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4/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中铁2023-2024年度华东区域(山东、安徽、上海、江苏、浙江)框架协议(经销商)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WMSHJZZB-2023-04) 1.招标条件 1.1 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区域性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2020]429号)、《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2020]422号)、《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2020〕423号)、《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框架协议采购管理规定》(中铁物贸采〔2021〕109号)、《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铁物贸采〔2021〕110号)、《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铁物贸采〔2021〕79号)等文件要求,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区域集中采购主体,授权中铁物贸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华东区域(山东、安徽、上海、江苏、浙江)框架协议采购招标,以选择优质的供应厂商作为重要合作伙伴,签订框架协议。具体项目需进行采购时,中铁物贸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根据具体项目需求按照框架协议条款与经销商包件中标人签订和履行具体采购供应合同;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工业制造、房地产开发、资源矿产、金融投资和其他业务于一体的特大型企业集团,下属成员企业有中铁一至十局,中铁大桥、隧道、电气化、上海电气化、建工、北京、广州、上海、投资、国际、资源等20余家施工企业,总部设在中国北京。中国中铁在华东区域(山东、安徽、上海、江苏、浙江)集采项目涉及铁路项目,地铁项目,公路项目,以及市政、房建和其他各类工程施工项目。中铁物贸集团上海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华东区域框架协议预计建筑钢材需求量约23万吨。 2.2 招标内容 原则上采购合同按照一年签订或至下一批次华东区域(山东、安徽、上海、江苏、浙江)框架协议组织集采活动前。物资品种及包件划分见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 3.1 本次参加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 ②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至少1份近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的一般纳税人。 ③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提供的产品质量需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一个拟供应品牌的厂家资料(生产许可证)及2020-2023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热轧光圆钢筋或热轧带肋钢筋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扫描件至少一份。 ④供货业绩要求: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020至2023年至少有1份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⑤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投标人名单”、“不合格投标人名单”或“投标人黑名单”。 ⑥其他要求:参加招标的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经销商。参加招标的供应商必须承诺在每年12月份可以正常供应。(包件的划分见附件一)。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物资。 3.4 最高限价:GC-SH-02包件设置最高限价,综合到站调整价即调整幅度(P2)+运杂费(P3)之和≤-270元/吨(即西本新干线网价至少综合下浮270元/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作废标处理。 3.5 投标保证金:按文件要求向指定账户缴纳,中铁物贸集团战略合作供应商提供战略合作资料可不缴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认证通过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4月 27日至 2023年5 月6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所购买的招标文件售价汇入本项目专用交费账号(投标人在完成包件响应后,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在“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采购交易”处,点击“我的参与”—在对应项目点击“待交费用”-在“费用交纳”处,点击“电子支付”-勾选好需要交费的包件后点击“下一步”及“提交”-在“费用交纳”处,点击“我的交费单”-点击“交费账号”,查看本项目专用交费账号)。 潜在投标人汇款时,应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标书费”(例:ZTWMSHJZZB-2023-04 GC-AH标书费),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4.3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三)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的电子邮箱(15501093004@163.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人名称”。 4.4潜在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成功后,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应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4.5潜在投标人请于标书售卖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响应、汇入标书费、发送投标申请邮件、维护开票信息(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6 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特别提醒:请按实际金额汇款,如因多汇款或错误汇款导致的退款流程漫长,后果自负。(标书费发票只提供普通发票)。 4.7 答疑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7日12:00; 招标人答疑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7日17: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的方式。本次招标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内所投包件所有规格型号物资进行投标报价,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报价和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 11 日9时30分(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编辑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 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一至二天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从而导致投标无效。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遇到问题可参见附件三,也可联系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5.4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开标 6.1 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入线上开标大厅。(投标人不用到现场投标,具体操作见附件三)。 6.3 如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故障等原因,将在系统恢复后第一时间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中铁物贸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伟(山东)、董爱生(安徽)、郝靖晨(江苏)、叶和贵(浙江)、林生风(上海) 电 话:15155304676、18297401932、15317209060、15755083055、17621156211 邮 箱:644837569@qq.com 8.2 谈判组织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中铁鲁班招标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中铁西城南区中铁物贸大厦 邮 编:102300 联 系 人:李琛 电 话:15501093004 邮 箱:15501093004@163.com 8.3 招标监督单位: 中铁物贸区域纪检二组 举报电话:027-88229272 举报电子邮箱:ztwmjjez@163.com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6号汇通新长江大厦A座18楼中铁物贸集团纪检二组(收),邮编430062 中铁物贸上海公司纪委 举报电话:021-32514857 举报电子邮箱:jwjc@crec-sh.com 通信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C1座中铁物贸上海公司纪委(收),邮编200062 中铁物贸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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