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海宁市人民法院财产评估摇号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1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海宁市人民法院财产评估摇号结果公示
|
![]() |
2021年11月17日 15:48
|
|
本院2021年第24期执行财产评估摇号活动已结束,结果公布如下: 1、(2021)浙0481执2023号执行案件所涉财产-被执行人沈利平持有的“黄金”、“银”饰品,钱币的真伪予以鉴定、价值予以评估。 2、(2021)浙0481执2023号执行案件所涉财产-登记于被执行人沈利平之子沈奕杰名下坐落于海盐县武原街道城东路1号上城艺墅76幢01室的房产(注:包括地下车库和地下贮藏室)的价值。 3、(2021)浙0481执3023号执行案件所涉财产-被执行人海宁京泰制鞋有限公司所有的生产机器设备、办公用品、辅料等财产。 4、(2020)浙0481执1091号执行案件所涉财产-被执行人赵久洲所有的坐落于北京长阳天地一期01-12-02地块03号商务办公楼2单元-304房产、登记在案外人许微名下的坐落于北京市房山区怡和路8号院3号楼10层1单元1002房产及登记在案外人吴桂春名下的坐落于北京市房山区阜盛东街51号院1号楼9层二单元901房产共三套。 1号标的的评估机构为浙江省古今艺术品评估与鉴定技术研究中心。 2、3号标的的评估机构为浙江正泰联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号标的的评估机构为浙江众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
海宁市人民法院 二 0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
|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