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松阳县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净水消毒设备(PTFE膜)及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gchw2024-002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波军0578-215149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松阳县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净水消毒设备(PTFE膜)及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第二次)
招标序号:SGCHW2024-002
招标单位:松阳县乡村振兴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2月7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林波军、杜益龙、谢镔 0578-2151491
中标候选人:浙江钱江水利供水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叁拾叁万壹仟捌佰元整(¥13331800.00)
工  期:①设备采购与安装工期:满足项目进度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具体时间应服从并满足招标人安排。②后期运维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项目建设验收通过后至2025年1月1日的时间段内,运维工作也由中标人负责)。
 
公示时间: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18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办发[2019]6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8809026。
 
公示单位(盖章):松阳县乡村振兴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8日
备案单位(盖章):松阳县水利局
2024年2月8日
松阳县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净水消毒设备(PTFE膜)及配套设施采购与安装项目评标专家公示
日期:2024-02-08
序号 专家编号 抽取方式
1 10955368 【抽取】
2 11181780 【抽取】
3 46729146 【抽取】
4 14435018 【抽取】
5 06022327 【抽取】

定量评审结果
11181780 06022327 10955368 46729146 14435018
深圳市博辰智控有限公司 总分:63.06 总分:64.96 总分:61.46 总分:57.96 总分:61.56
浙江浙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分:71.15 总分:75.35 总分:70.25 总分:64.85 总分:64.55
南方智水科技有限公司 总分:70.12 总分:76.02 总分:72.32 总分:72.32 总分:73.52
浙江钱江水利供水有限公司 总分:76.46 总分:85.56 总分:82.56 总分:84.36 总分:84.16

附件下载: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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