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瑞土告字〔2023〕59号
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瑞安市北部组团鲍田片B6-3-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组织公开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总用地 面积(㎡) | 出让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起始地价 (万元) | ||
瑞安市北部组团鲍田片B6-3-1地块 | 330381101243GB00006W00000000 | 瑞安市塘下镇,塘下大道以东,前池路以南,地块编号B6-3-1 | 48968.34 | 48968.34 | 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商业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52109.9 |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建筑面积(㎡) | |||||
10422 | ≤2.2且>1.0 | ≤40% | ≥28% | ≤54m | 48968.34㎡<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107730㎡,商业及相关配套用房≤2000㎡,其余建筑面积为住宅及相关配套用房; |
备注:1.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瑞规条字〔2023〕74号)。
2. 住宅按照《温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试行)》(温民养〔2020〕73号)设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养老服务设施套内面积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0.2%且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并按每处不少于300平方米集中配套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无偿移交塘下镇人民政府。按住宅设施用地供地,出让年限70年。
3. 根据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相关规定,该项目须配建人防工程,依法结建的人防工程及独享的口部建筑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指定单位,产权归国家所有。具体以温州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温政办〔2021〕71号文件)相关规定为准。
4. 该地块设置5G移动通信基站一处,建筑面积≥20㎡,用电负荷≥20KW,具体位置根据实施情况在建筑方案中进行布局,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政府相关部门。
5. 该项目取消装配式建筑要求。
6. 该项目取消本地块内的配建幼儿园
7. 在水平面上垂直投影占地范围、起止深度、规划用途、建筑面积在下一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确定,若利用地下空间作为经营用房,具体按《瑞安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登记规定(试行)的通知》(瑞政办〔2010〕161号)有关规定执行。该地块低容积率高密度区块地下空间可设置住宅其他功能用房,建筑面积≤28000 m²,具体相关要求按照温州市规委会会议纪要 (2023)3号文件执行。
8. 该地块建筑密度、绿地率还需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规范要求,下一步地块进行高低配分区排布时,各区块的建筑密度、绿地率需各自满足该规范要求。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瑞安的,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瑞安市内登记成立由竞得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新公司(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申请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独立法人新公司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有相应开发资格。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办理新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竞得人对新公司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特殊要求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带签章),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9时至2023年11月29日16时。
七、本次挂牌时间:2023年11月21日9时至2023年12月1日9时1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16时。
九、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2、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竞得人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义务。项目如需要单独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竞得人应委托具有灾评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灾评,并应自觉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十一、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交易科(瑞安市安阳街道阳光路155号国投大厦北首421室)、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科(瑞安市瑞祥新区文庄路77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H区H11号)
联系电话:0577-65879516(交易中心),0577-66618578(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