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金沙县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编号:JSXNMJ20230028号
三、项目名称:按照《金沙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金农呈〔2023〕413号),金沙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1个省级基地,补助资金30万元)。基地建设按照“先建后补”模式,即:由基地建设主体垫资开展基地建设,基地年度建设计划任务完成,金沙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基地年度建设任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一次性兑付基地建设补助资金。现将申报条件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地建设围绕粮油生产和地方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重点开展粮油主导品种和农业主推技术的示范应用;绿色高质高效技术集成示范;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及展示;基地观摩实训等。省级基地须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及展示6项以上;县级基地须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及展示3项以上,并按统一式样制作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牌。
2、基地产业:粮油、蔬菜、茶叶。
3、基地建设主体编制《贵州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展示基地课题建设协议书》、《贵州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展示基地年度建设计划书》,明确基地年度建设内容等,经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通过后,金沙县农业农村局与基地建设负责人签订基地建设合同。
4、年度内组织农技人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基地农户到基地开展观摩实训次数不少于3次,不少于100人。
5、评审方法: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省级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及展示6项计60分,每增1项加10分;县级基地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及展示3项计60分,每增1项加10分。
6、年度工作结束,基地负责人须向县级项目主管部门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报告。
五、采购方式:公开遴选。
六、项目预算金额:金沙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3个(省级基地1个,补助资金30万元。基地建设按照“先建后补”模式,即:由基地建设主体垫资开展基地建设,基地年度建设计划任务完成,金沙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基地年度建设任务进行验收(省级基地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验收),验收合格,一次性兑付基地建设补助资金。
七、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每日8:30至17:30时间。
八、报名地址:金沙县农业农村局。
九、采购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5日16时30分。
十、采购会议地点: 农业农村局会议室。
十一、联系人:朱永,联系电话:15085789533
十二、监督举报电话:0857-7225695(金沙县招标办)、0857-7227386(金沙县纪委监察局)、0857-7222919(金沙县财政局)
十三、本公告同时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金沙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