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仁西单元RHS-02-01-02A-1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仁西单元RHS-02-01-02A-1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服务类)【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项目仁西单元RHS-02-01-02A-1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已由南太湖新区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以赋码2111-330591-04-01-208323备案批准,招标人为湖州房总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招标设计费估价约 117.234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为 JF2023-004X-HS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地块位于仁皇山西片,行政范围位于龙溪街道,基地东侧和南侧为仁皇佳苑小区,西侧为群贤府小区,北侧隔规划道路为在建小区。
2.2工程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1940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06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500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积129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容积率1.01-1.1;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方案设计(包括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后期配合服务等全过程设计工作。
2.4设计范围及设计内容:中标单位实行设计总负责制,承担本项目各设计阶段过程中所有的专业设计工作。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建筑类设计:含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备设计、建筑电气设计等、以及与建筑单体关联的智能化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节能设计、幕墙及门窗深化设计、各设计阶段日照分析、公共区域室内设计、非机动车库或储藏室设计、基坑围护设计、雨棚及钢结构深化设计、建筑泛光照明设计、PC装配式方案及深化施工图设计、抗震支吊架设计、销售合同附建筑平面以及所有可能的专业设计。
2.其他专项设计:市政设计、景观设计、店招广告位规划设计、销售效果图制作等。
1)景观设计包含:设计范围(用地红线)内室外总平面设计、出入口、景观道路、硬质铺装及小品、城市家具、围墙、停车场、河岸、绿化、景观照明、标识标牌指引等;
2)市政设计包含:红线范围内、外道路、桥梁、给排水、照明设施及管线综合设计等;
3.其他:
1)公共区域室内设计:区域范围按工程设计及发包人要求,如门厅、电梯厅、架空层、公共部位及垃圾清运房等。
2)所有设计包括专项设计均为方案-施工图全过程设计,并应有相应的设计等级资质;房屋单体相关的专项设计施工图与房建施工图同时提交,并满足相应设计深度要求;
3)以上内容为招标人列出的主要设计内容(含设计顾问),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分项类目,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所列,如有遗漏,按工程需要和招标人要求提供,费用不另行计算。
4) 以上各设计工程需提供方案估算、初设概算、预算以及施工图设备材料详细清单和设备材料技术需求书。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
2.6设计周期:设计人应根据项目开工日期,有效衔接当地办证报批程序,编制项目总体设计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各项设计工作的起始时间,且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调整后续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各阶段设计文件提交要求如下:
1.确定中标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需满足相关政府部门的报批要求);
2.招标人明确启动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后45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3.其余:按招标人及项目进展要求提交。
注:以上设计工期不包含发包人确认时间及政府审批时间。
2.7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各专业设计内容和深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各审核、审批部门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提出的相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其中,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标准,并满足绿色建筑相关标准。
3.投标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2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具备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上3.1.1资质或者同时具备以上3.1.2、3.1.3和3.1.4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投标资料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协议须经联合体双方盖章)。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投标人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提供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投标人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
注:因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的相关要求。
3.3 其他要求:本工程拒绝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拒绝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参与本工程投标;
(1)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锁办理:http://ggzyjy.huzhou.gov.cn/art/2016/3/28/art_1229670676_1065.html。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1月29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7、评标、定标方式
根据《关于印发《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湖公管办【2022】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9. 软件技术支持
9.1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4009980000
9.2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10、其他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本项目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系统)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服务类)【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项目仁西单元RHS-02-01-02A-1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已由南太湖新区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以赋码2111-330591-04-01-208323备案批准,招标人为湖州房总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招标设计费估价约 117.234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为 JF2023-004X-HS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地块位于仁皇山西片,行政范围位于龙溪街道,基地东侧和南侧为仁皇佳苑小区,西侧为群贤府小区,北侧隔规划道路为在建小区。
2.2工程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1940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06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500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积129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容积率1.01-1.1;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方案设计(包括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后期配合服务等全过程设计工作。
2.4设计范围及设计内容:中标单位实行设计总负责制,承担本项目各设计阶段过程中所有的专业设计工作。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建筑类设计:含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空调设备设计、建筑电气设计等、以及与建筑单体关联的智能化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节能设计、幕墙及门窗深化设计、各设计阶段日照分析、公共区域室内设计、非机动车库或储藏室设计、基坑围护设计、雨棚及钢结构深化设计、建筑泛光照明设计、PC装配式方案及深化施工图设计、抗震支吊架设计、销售合同附建筑平面以及所有可能的专业设计。
2.其他专项设计:市政设计、景观设计、店招广告位规划设计、销售效果图制作等。
1)景观设计包含:设计范围(用地红线)内室外总平面设计、出入口、景观道路、硬质铺装及小品、城市家具、围墙、停车场、河岸、绿化、景观照明、标识标牌指引等;
2)市政设计包含:红线范围内、外道路、桥梁、给排水、照明设施及管线综合设计等;
3.其他:
1)公共区域室内设计:区域范围按工程设计及发包人要求,如门厅、电梯厅、架空层、公共部位及垃圾清运房等。
2)所有设计包括专项设计均为方案-施工图全过程设计,并应有相应的设计等级资质;房屋单体相关的专项设计施工图与房建施工图同时提交,并满足相应设计深度要求;
3)以上内容为招标人列出的主要设计内容(含设计顾问),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分项类目,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所列,如有遗漏,按工程需要和招标人要求提供,费用不另行计算。
4) 以上各设计工程需提供方案估算、初设概算、预算以及施工图设备材料详细清单和设备材料技术需求书。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
2.6设计周期:设计人应根据项目开工日期,有效衔接当地办证报批程序,编制项目总体设计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各项设计工作的起始时间,且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调整后续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各阶段设计文件提交要求如下:
1.确定中标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需满足相关政府部门的报批要求);
2.招标人明确启动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后45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3.其余:按招标人及项目进展要求提交。
注:以上设计工期不包含发包人确认时间及政府审批时间。
2.7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各专业设计内容和深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各审核、审批部门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提出的相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其中,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标准,并满足绿色建筑相关标准。
3.投标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2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具备风景园林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上3.1.1资质或者同时具备以上3.1.2、3.1.3和3.1.4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投标资料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协议须经联合体双方盖章)。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投标人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提供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投标人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
注:因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的相关要求。
3.3 其他要求:本工程拒绝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拒绝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参与本工程投标;
(1)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jy.huzhou.gov.cn/)—“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CA锁办理:http://ggzyjy.huzhou.gov.cn/art/2016/3/28/art_1229670676_1065.html。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1月29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7、评标、定标方式
根据《关于印发《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湖公管办【2022】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单位名称 | 湖州房总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南宁长巷160号 | 湖州市星洲国际10幢5楼 |
联系人 | 吴泽赟 、尹贞贞 | 邓旭 |
联系电话 | 0572-2392963 | 0572-2567837 |
9. 软件技术支持
9.1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服务热线:4009980000
9.2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
10、其他
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异议、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本项目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新系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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