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终端威胁检测防护与管理系统及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金额
154.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000-45403
预算金额154.4万元
招标联系人-0415-6277078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武女士0415-311300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终端威胁检测防护与管理系统及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终端威胁检测防护与管理系统及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925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45403

项目名称终端威胁检测防护与管理系统及网络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544,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1,544,000.00

采购需求:一.防火墙;1.提供基础的网络访问控制和攻击防护能力。2.攻防演练或特殊时期将攻击IP加入黑名单进行攻击封堵的必要设备。二.防病毒网关;与杀毒软件配合,形成网络病毒防护、主机病毒防护的体系.三.入侵防护系统;1.提供各种类型网络攻击的识别和阻断。2.攻防演练或特殊时期做攻击IP封堵的备用设备。(攻防演练中仅靠防火墙将攻击IP加入黑名单,通常会出现由于攻击IP太多而达到防火墙封禁上限的情况,此时需要有备用的攻击IP加黑设备。四.超融合检测探针;1.通过此设备对互联网安全状态的主动监控能力。2.攻防演练中,互联网测进行事件定位、溯源的必要设备。五.安全管理平台;1.可提升安全可视化和集中管理水平,可以让安全运维工作标准化,减少安全运维人员能力不足、流程不规范、处置不及时等风险。2.可以与安全设备联动,自动识别攻击并自动封堵,极大的减少运维人员的压力(尤其是在攻防演练期间),一定程度的解决安全工作过于专业化与安全运维人员技术能力存在不足的矛盾。3.可视化的展示安全建设成果,可做为申报课题、先进案例等工作的基础支撑。六.漏洞扫描系统;1.部署在运维管理区,能快速发现网络资产,准确识别资产属性、全面扫描安全漏洞,清晰定性安全风险,给出修复建议和预防措施,并对风险控制策略进行有效审核。七.网络准入控制系统;1.违规外联管控:极大程度的在统一部署的违规外联监控软件发现违规外联行为并上报之前,及时切断违规外联行为,让违规外联监测软件无法监测。(需要部署客户端)2.终端接入网络的管控。未经认证、安全性不足的终端不允许接入网络。防止由于私自接入网络、攻防演练攻击方近源攻击带来的风险。八.上网行为管理;1.互联网链路使用,主要目的保证互联网的网络稳定。对终端设备做带宽控制、URL的限制等功能。具备上网行为进行行为审计功能。九.终端威胁检测防护与管理系统;1.包括资产管理、运维管理、外设管理、非法外联监控、网络管理、终端响应、日志管理、主机入侵检测、客户端身份鉴别、安全审计功能。包含400点,2台服务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履约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30号。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942024911,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3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925 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新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在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内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30号

联系方式:0415-6277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丹景俪城2-9

联系方式:0415-3113002

邮箱地址:283253662@qq.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0101910000476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女士

电 话:0415-311300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