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肃北县二道川疏勒河桥连接线道路硬化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5/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肃北县二道川疏勒河桥连接线道路硬化工程
招标公告
肃北县二道川疏勒河桥连接线道路硬化工程,经肃北县发展和改革局(肃发改批字〔2023〕66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招标申请。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建设地点:酒泉市肃北县鱼儿红乡
3.建设规模:该项目路线起点与玉鱼公路相接,路线由东北向西南方向行进,途径鱼儿红村二道川矿产管理站、二道川疏勒河桥,路线由东南向西北布设,终点与东湾村村道顺接,路线全长4.53Km。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6m,路面宽4.5m。
4.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7月0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11日
总工期:100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6.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内容的施工。
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的工程),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且有良好社会信誉。
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的工程),并在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
3.项目总工具有3 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的工程)。
4.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两个及两个以上同类工程(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
5.根据《酒泉市2021年度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定级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酒泉区域内公路项目投标活动;在本省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 级及以下对待。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其他要求:
6.1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本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6.2投标人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承诺书已挂载酒泉市市县两级人社门户网站下载专区,各招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编制进投标文件。若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在肃北县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本项目农民工保证金制度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24号令)》、《关于切实落实农民工工资管理五项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不允许分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标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6.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5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满足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活动。
三、投标人须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6月21日09时00分前按时网上投标,逾期不予受理。凡参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获取方法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企业报名成功后于2023年06月05日17:00之前,将投标备案登记表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一式四份,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疏勒家苑8号楼1-3铺),过期不予受理。递交方式如下:
(1)现场递交;
(2)邮寄(收件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疏勒家苑8号楼1-3铺,联系人:许佩,联系电话:15693735070,邮寄时须在投标信息登记表背面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1457658276 @qq.com,(邮箱发送快递单号时请备注企业名称)因快递导致投标信息登记表无法按时送达,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上投标备案表由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装入投标文件内。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http://61.178.200.57:13002/login.html)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24小时内登录系统,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固化完成的投标文件),若在开标截止时间没有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固化完成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实时观看本次开标活动,根据现场代理机构的提醒对文件进行解密,本次招标文件制作使用“公路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下载方式: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投标人-公路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13399401770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逾期将不再受理。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肃北县工程交易中心
开标形式: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开标须知: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有在建项目,且在中标后将各人员证书用邮寄方式交至招标人处以便于管理及核查,直至本项目完工。
六、投标人资质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说明
1.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2.资格证明材料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如有虚假,投标人将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招标人将在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核实,一经发现虚假,取消中标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党城湾镇呜呼图路1-9号
联系人:于智明
电 话:1879372706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正达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宝泉西路18号4-1-5号门店
联系人:许佩
电 话:15693735070
施工企业投标备案登记表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肆份,由投标企业填写,招标人、监督机构、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各存留一份。
2、本表为机打原样,手工填写、彩色扫描件、与本表不一致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
本人以(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 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 (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含社保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公告
肃北县二道川疏勒河桥连接线道路硬化工程,经肃北县发展和改革局(肃发改批字〔2023〕66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招标申请。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建设地点:酒泉市肃北县鱼儿红乡
3.建设规模:该项目路线起点与玉鱼公路相接,路线由东北向西南方向行进,途径鱼儿红村二道川矿产管理站、二道川疏勒河桥,路线由东南向西北布设,终点与东湾村村道顺接,路线全长4.53Km。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6m,路面宽4.5m。
4.建设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7月0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11日
总工期:100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6.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内容的施工。
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的工程),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且有良好社会信誉。
2.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 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的工程),并在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
3.项目总工具有3 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的工程)。
4.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两个及两个以上同类工程(同类工程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
5.根据《酒泉市2021年度公路工程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定级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酒泉区域内公路项目投标活动;在本省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 级及以下对待。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6.其他要求:
6.1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本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
6.2投标人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承诺书已挂载酒泉市市县两级人社门户网站下载专区,各招投标企业自行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后编制进投标文件。若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在肃北县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本项目农民工保证金制度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24号令)》、《关于切实落实农民工工资管理五项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不允许分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标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6.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5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满足本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活动。
三、投标人须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6月21日09时00分前按时网上投标,逾期不予受理。凡参加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获取方法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企业报名成功后于2023年06月05日17:00之前,将投标备案登记表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一式四份,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疏勒家苑8号楼1-3铺),过期不予受理。递交方式如下:
(1)现场递交;
(2)邮寄(收件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疏勒家苑8号楼1-3铺,联系人:许佩,联系电话:15693735070,邮寄时须在投标信息登记表背面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1457658276 @qq.com,(邮箱发送快递单号时请备注企业名称)因快递导致投标信息登记表无法按时送达,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上投标备案表由代理公司统一收取提交盖章后,各投标人领取装入投标文件内。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http://61.178.200.57:13002/login.html)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24小时内登录系统,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固化完成的投标文件),若在开标截止时间没有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固化完成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实时观看本次开标活动,根据现场代理机构的提醒对文件进行解密,本次招标文件制作使用“公路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下载方式: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投标人-公路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13399401770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逾期将不再受理。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1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肃北县工程交易中心
开标形式: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开标须知: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不得有在建项目,且在中标后将各人员证书用邮寄方式交至招标人处以便于管理及核查,直至本项目完工。
六、投标人资质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说明
1.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2.资格证明材料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如有虚假,投标人将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招标人将在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核实,一经发现虚假,取消中标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党城湾镇呜呼图路1-9号
联系人:于智明
电 话:1879372706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正达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宝泉西路18号4-1-5号门店
联系人:许佩
电 话:15693735070
施工企业投标备案登记表
年 月 日
投标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 |||||||||
企业地址 | | 联系人邮箱 | | 联系电话 | | |||||||
授权委托人 | | 职 称 | | 证书编号 | | |||||||
法定代表人 | | 职 务 | | 职 称 | | |||||||
资质证书编号 | | 企业级别 | | 核查登记结果 | | |||||||
营业执照号 | | 经济性质 | | 年检结果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 | 有效截止时间 | | |||||||||
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 | ||||||||||||
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 | | 专业类别 | | 级别 | | 注册编号 | | |||||
职称 | | 证书编号 | | 安考证 编号 | | |||||||
项目总工 (技术负责人) | | 职称 | | 证书编号 | | |||||||
质检负责人 | | 证书编号 | | 计划统计负责人 | | 证书编号 | | |||||
财务负责人 | | 证书编号 | | 道路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
合同管理负责人 | | 证书编号 | | 试验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 |||||
专职安全员 | | 证书编号 | | | | | | |||||
建 设 单 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招标 代理 机构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肆份,由投标企业填写,招标人、监督机构、投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各存留一份。
2、本表为机打原样,手工填写、彩色扫描件、与本表不一致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
本人以(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 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 (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含社保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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