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泾县新农合大病保险服务商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JX-CG-XJ-2019043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月4日
5、采购日期:2019年6月14日
6、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分公司
7、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鳌峰西路
8、成交金额:盈利率3.00%
9、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序号 |
主要成交标的名称 |
报价 |
服务要求 |
1 |
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服务 |
盈利率3.00%, 约30.36万元 |
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新农合大病保险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采购需求表 |
10、评审委员会名单:方月琴 徐海文 叶慧琴(采购人评委)
11、采购人名称:泾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地址:泾县乐业路卫计委大楼1-2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856352612
12、采购机构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项目负责人:杨彪
联系电话:15212707515
13、收费标准:详见询价文件 收费金额:详见询价文件
14、公告期限: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17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乐业路卫计委大楼1-2楼、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13856352612、1521270751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联系人:卫先生,联系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泾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