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3122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炭素煅烧焦装置等报废资产处置项目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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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GR2024LN1002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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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4)3122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炭素煅烧焦装置等报废资产处置项目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乌鲁木齐西峰合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挂牌价格 | 62.81万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11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4-09-11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拍卖 |
转让说明事项 | 1、竞买人应当对照标的物特性,自审自查自身资格条件,资格条件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开竞买本标的物的各项要求。买受人如有不满足公告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资格要求的情况出现,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如竞买人未勘验标的参加竞买,有资质不符等情况出现,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概不负责。 2、竞买人必须先在中拍平台报名登记参加出让方组织的标的物现场勘验,并填写《现场踏勘确认单》加盖公章,公章需为彩色鲜章,电子章无效,《现场踏勘确认单》于标的勘验时上交,否则视为未参加标的勘验。未参加出让方组织现场勘验的竞买人不允许参加该项目竞拍。竞买人应同时在沈交所网站和中拍平台报名,竞买人勘验过后,通过出让方资格审核的竞买人在沈交所报名时须上传《现场踏勘确认单》《拍卖确认书》并交纳竞拍保证金,方具备中拍平台竞拍资格。 3、本次转让的报废资产为机器设备类及建构筑物,主要有煅烧炉、锅炉、粉碎机、排料机、板式换热器、摆线轮减速机、额式破碎机、翻斗车、提升机、管式炉、纯净水灌装机、电动单梁桥架起重机、胶印机、各类机泵、仪器仪表类、打印机、电脑办公设备等,部分报废设备已经拆除存放于各单位废料场地,其他报废资产均存放于西峰公司的厂区内。本批报废资产部分资产设备尚未拆除,以现状进行转让,需要买受人组织拆除施工拉运。按现场踏勘指定范围内装置(建筑物)现状,整体拆除处置,拆除及回收范围其仅包括地面0米及以上的设备及相关构筑物,不包含地面以下处于埋地状态的管线、线缆、基础,拆除后需将地面修缮至平整状态。拆除范围及界限具体详见技术方案。 4、中拍后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签订合同后,买受人接收委托人通知,及时将标的物提货、外运,并清理现场。买受人须按照委托方的安排开展外运,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各项成本变化、未来市场行情波动、等风险后再参与本项目,拍卖成交后价格不再调整。 5、中拍后,30日内完成合同签订。签订合同后,买受人接收委托人通知,及时将标的物提货、外运,并清理现场。买受人须按照委托方的安排开展外运,竞买人应充分考虑各项成本变化、未来市场行情波动等风险后再参与本项目,拍卖成交后价格不再调整。 6、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受让方基本账户支付全额货款至沈阳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另支付合同全额货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至出让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可用于保证工期、拆除、清运过程中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拆除、清运中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和所造成的损失赔偿、罚款等。竞买人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严格按照委托人要求签订安全HSE协议,及根据技术方案编制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如买受人未按要求执行则按违约处理。履约保证金在按期完成拆除、清运,经西峰公司相关部门确认后,无息退还。 7、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5日内缴纳拍卖佣金至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拍卖佣金账户名称:吉林化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账号:080 2212 0092 00065682 开户银行:工行吉林市分行吉林大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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