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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中国电信抚顺分公司2021-2022年报纸媒体广告发布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采购公示编号: | LNDYLYCGGS2021111715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1-11-18 08:30:0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1-11-22 17:00:00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中国电信抚顺分公司2021-2022年报纸媒体广告发布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与抚顺日报社达成合作意向,签订2021年报纸媒体广告发布合同,发布电信广告。采购金额为180000元(含税)。 具体栏目内容如下: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纹解释的通知》(中国电信采购〔2019〕8号)文中“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主要情形包括:3.市场垄断或服务供应来源唯一。如:租赁办公场所统一配置的物业服务、有特定要求的广告投放、会展服务合作等。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抚顺日报社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2日,共5天。 五、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 电话:024-53882902 邮箱:liyuan.ln@chinatelecom.cn 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6号甲5楼 邮编:113006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 日 期:2021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