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藏阿里道路改造项目经理部矿粉、外加剂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1931.60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1101-xj-2024-350-2
预算金额1931.60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7
公告正文
询价编号:CR1101-XJ-2024-350-2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备注
1
减水剂
REL-HPC 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标准型)

398.52

2
矿粉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1931.6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符合现行GB8076《混凝土外加剂》标准GB50119-201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2、用于客运专线的还需符合铁道部《高性能混凝土施工技术指南》有关质量标准;
3、满足本项目业主、设计方面的相关要求(按照业主规定以及设计文件明确具体内容);
4、乙方送达现场的混凝土外加剂必须与原样品(甲方选定配合比时所送样品)一致;
5、乙方应根据气候条件的变化对外加剂的适应性和品质作适当调整,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混凝土的质量,同时保证提供的外加剂掺量不高于试配时的掺量;
6、产品保质期为产品交接之日起12个月;
7、矿粉质量要求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4.货物验收方式
(1)货物到工地后,需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计量:过磅数量计量。
(2)需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需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7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15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15日至当月16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供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依据供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1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75%,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75%;依次类推;原则上一年内支付比例不超过75%;
(3)供货后的12个月,开始支付第一月供货金额的20%,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供货金额的20%,依次类推;
(4)扣除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本项目工程全部验交完后一个月内无息一次性支付完。
(5)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原则上50%货款以现金支付,剩余50%货款可以采用银行承兑/E信通/云信支付,但银行承兑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票据贴现成本由乙方承担。
(6)若甲方出现逾期付款的,乙方同意按照起诉日当天甲方欠付乙方的最终货款金额,自起诉之日起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利息。甲方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乙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包含诉讼费)。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无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藏阿里道路改造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姜敏     联系电话:17871388985     邮箱:351165879@qq.com
到货地址: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革吉县盐湖乡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2024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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