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0.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0875-21476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5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保山市工贸园区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保山市工贸园区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保山市工贸园区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181f316c-e9d2-4170-be64-d2b2c1438976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181f316c-e9d2-4170-be64-d2b2c1438976
建设规模: 保山市工贸园区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约167.91亩,主要建设标准化厂房、配套服务用房以及设备用房、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其中:(1)标准化丙类厂房:总建筑面积约58319.28平方米;(2)配套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约8405.60平方米;(3)附属设施工程:新建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新建停车位91个。配套建设绿化、给排水、电气、道路等附属设施。建安投资约28400.00万元,实际投资以建设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核定的结算价为准。本次招标金额约170.40万元。181f316c-e9d2-4170-be64-d2b2c1438976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9-27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保山市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5-3067246)
备注: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1报名时间: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09日(五个工作日),报名时段以交易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1.2网上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段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对应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对应电子认证版块完成注册通过后,网上报名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9973557)。 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0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网上递交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2网上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远程网上开标解密),参加远程开标解密文件的各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及其他材料,应按开标现场要求时限参加远程解密,否则,产生的风险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提前熟悉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有关操作事项,由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咨询服务。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南万国科技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先生
办公电话: 13887812977
招标代理机构: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先生
办公电话: 0875-2147689 移动电话: 1502505902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500202300390001001
标段名称: 保山市工贸园区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0-09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0-25 15:00
开标地点: 保山2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70.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工程规模:保山市工贸园区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约167.91亩,主要建设标准化厂房、配套服务用房以及设备用房、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其中:(1)标准化丙类厂房:总建筑面积约58319.28平方米;(2)配套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约8405.60平方米;(3)附属设施工程:新建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新建停车位91个。配套建设绿化、给排水、电气、道路等附属设施。建安投资约28400.00万元,实际投资以建设方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核定的结算价为准。本次招标金额约170.40万元。 2.招标范围:保山市工贸园区绿色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设规模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全过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造价控制及跟踪管理咨询服务。具体包括: A、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阶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审核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并按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及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约定计量计价依据条款确定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款。 B、施工阶段:协助施工合同商务谈判及造价条款的拟定,设计增减变更的造价审查和施工方案优化及经济比选,包括但不限于新增工程的组价计价、单价控制价的审核,工程计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图审的施工图纸及新增工程的计量)、工程签证及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控制、本工程全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价款支付审核控制及工程索赔的处理。 C、竣工阶段:工程结算审核、工程数量台账的审核、工程索赔资料准备、编制咨询报告、内部跟踪审计等工程造价跟踪咨询服务,并配合各级政府部门对本工程的审计检查等相关工作。 D、其他:完成委托人交予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保山市隆阳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业绩要求: 投标人企业自2018年1月至今,承揽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或总投资20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至今至少承揽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或总投资20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其他: 1.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市场行为记录,并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表或第三方机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2.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团队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团队人员至少5人,拟派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0-25 15: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备案表.pdf2023-09-26 10:58:36
2招标公告.pdf2023-09-26 10:58:31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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