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采购人于2024年7月11日取得蕲春县五岳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许可证,并已完成 蕲春县彭思五岳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及蕲春县彭思五岳廊道工程项目 立项备案,现已具备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条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确保合法合规手续完备,决定对 蕲春县彭思五岳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及蕲春县彭思五岳廊道工程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技术服务 进行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蕲春县五岳山建筑用花岗岩项目 。
建设地点: 湖北省蕲春县彭思镇 。
其他: / 。
2.2 采购范围
采购范围:根据《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第2492号)、《湖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鄂办发〔2013〕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采购人要求,完成蕲春县彭思五岳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及蕲春县彭思五岳廊道工程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及审查备案 。
2.3 进度要求
技术服务进度要求: 2025年1月31日前完成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编制,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专家评审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
2.4 其他要求: 以满足技术服务进度要求为准 。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3.2 业绩最低要求:响应人近1年完成过 1 项 类似项目的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技术服务 的业绩。
3.3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严重违约导致委托方对公司严重追责;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响应单位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26日17时至2024年12月31日18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谈判采购文件。本次不收取谈判采购文件费用。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中的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与上述时间不一致的,以“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时间为准。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8日9时整,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系统自动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中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上述时间不一致的,以“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中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