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考断面总氮及污染源执法监测和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sy-20241105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丹东市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万先生0415-212892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平0415-21996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国考断面总氮及污染源执法监测和治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4110502
项目名称:国考断面总氮及污染源执法监测和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我市浑江口大桥、蒲石河大桥、爱河大桥、荒沟、厦子沟、大洋河桥等6个国考断面开展总氮污染源执法监测和溯源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从涉氮重点行业管控、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城市面源污染治理、河道治理、农村与农业面源治理等方面提出总氮治理与管控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30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电子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注:电子邮件方式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nsy9688@163.com)并致电0415-2199688,主题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资料审查通过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兴七路3号
联系方式:万先生、0415-2128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方式:吴平 0415-2199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平
电 话: 0415-2199688
国考断面总氮及污染源执法监测和治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4110502
项目名称:国考断面总氮及污染源执法监测和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我市浑江口大桥、蒲石河大桥、爱河大桥、荒沟、厦子沟、大洋河桥等6个国考断面开展总氮污染源执法监测和溯源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分别从涉氮重点行业管控、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城市面源污染治理、河道治理、农村与农业面源治理等方面提出总氮治理与管控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30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至 2024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电子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注:电子邮件方式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nsy9688@163.com)并致电0415-2199688,主题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资料审查通过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兴七路3号
联系方式:万先生、0415-2128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方式:吴平 0415-2199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平
电 话: 0415-219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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