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市林业管理站邗江分站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wcgdlg-20230205号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公司扬州市林业管理站邗江分站
招标联系人李炎锴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玉君0514-8212912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3-03-22 截止时间:
采购商:
扬州市林业管理站邗江分站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扬州市林业管理站邗江分站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 年04月12日下午2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WCGDLG-20230205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林业管理站邗江分站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项目
预算金额:48万元
A包(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项目):28万元
B包(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20万元
最高限价:A包:28万元 B包:20万元
各包报价超过各包预算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本项目按A包→B包的顺序进行评审,各潜在投标人可兼投也可兼中。
注:请各投标人按所投标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注明标包名称以便区分,递交时分别密封递交。如不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投标人2021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1、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2、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2日 下午2: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2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林业管理站邗江分站
地址:扬州市兴城西路180号
联系方式:李炎锴 0514-87017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方式:0514-82129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玉君
电 话:0514-82129121
附件:
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项目公开招标文件.pdf
采购商:
扬州市林业管理站邗江分站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扬州市林业管理站邗江分站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 年04月12日下午2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WCGDLG-20230205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林业管理站邗江分站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项目
预算金额:48万元
A包(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项目):28万元
B包(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20万元
最高限价:A包:28万元 B包:20万元
各包报价超过各包预算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本项目按A包→B包的顺序进行评审,各潜在投标人可兼投也可兼中。
注:请各投标人按所投标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注明标包名称以便区分,递交时分别密封递交。如不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投标人2021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1、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2、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2日 下午2: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2日下午2:3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林业管理站邗江分站
地址:扬州市兴城西路180号
联系方式:李炎锴 0514-87017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方式:0514-82129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玉君
电 话:0514-82129121
附件:
2023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项目公开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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