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江宁区农村公路高质量提档升级工程质量检测JC4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韩工025-521067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3年江宁区农村公路高质量提档升级工程 质量检测JC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江宁区农村公路高质量提档升级工程 已由 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以江宁审批投字〔2024〕3号 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区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质量检测JC4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 即 质量检测JC4 标段
(1)项目概况 本次拟对2023年江宁区农村公路高质量提档升级工程中涉及江宁区麒麟街道、禄口街道、秣陵街道、湖熟街道、东山街道、淳化街道、汤山街道、横溪街道、谷里街道、江宁街道范围内约101.295公里的农村公路(县道和乡村道)进行养护大中修工程、农村公路(县道和乡村道)进行安防工程和34座桥梁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投标人须知附件1。 (2)招标范围 2023年江宁区农村公路高质量提档升级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共划分为八个标段,即质量检测JC1~质量检测JC8标段。本次招标为质量检测JC4标段,管理主体为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输局。 质量检测JC4标段:主要对县道和乡村道危桥改造工程进行质量检测。 招标内容:为以上标段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工程实体质量的检测;承担必要的测量以及现场检测工作、对质量检测数据进行分析等;并配合招标人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上述标段中路段的划分为暂定,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有所调整,对此检测单位应无条件服从,结算时费率不调整。 质量检测的对象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抽检频率根据委托人要求。 (3)服务期 预计自2024年08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133日历天。检测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的需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但不限于该时间段内完成整个工程各阶段检测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已完类似工程的质量检测。

3.3 企业信誉要求: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 (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BB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4 企业财务要求:
/

3.5 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已完类似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

3.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为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如果投标人中标,后期也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施工或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分包工作。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12 18:00  至  2024-07-19 23:59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6.34:15194/OP/Login.aspx)预约并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标段,交易系统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投标工具技术服务费最高0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不组织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06 10:3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南京智能开标大厅”入口登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其他

(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数字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5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所携带数字证书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数字证书)。 (2)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注册过程遇到问题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咨询(电话:025-52853032)。 (3)由于本次不接受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企业资质、人员情况、企业财务、业绩、在建项目等原始书面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因此尚未注册或需更新材料的请各投标人抓紧注册或更新内容,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或更新。 (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5)各申请人自2018年10月1日起,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投标单位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http://njjtxypj.cn/)进行评级申请、合同上传、评级结果查询及评级申诉等操作。信用报告出具后经系统备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具体操作详见“相关下载”中的“名录库操作手册--受评单位”文件。咨询电话:025-83194125。 (6)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3-l号南京交通大厦10楼,联系电话:025-83194125。 (7)2023年江宁区农村公路高质量提档升级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共分为八个标段,分别为:质量检测JC1~质量检测JC8标段。其中质量检测JC1~质量检测JC4标段为一个评审批次,质量检测JC5~质量检测JC8标段为一个评审批次。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上述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评标办法补充条款。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南京市江宁区科宁路779号
联 系  人: 韩工  
电     话: 025-52106771
招标代理: 南京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8楼G座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 025-83194237
传     真: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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