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宜宾普拉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智慧工厂建设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0/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罗勇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四川省宜宾普拉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智慧工厂建设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慧工厂建设规划项目属四川省宜宾普拉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由四川省宜宾普拉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批准进行采购。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宜宾普拉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四川省宜宾普拉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完成项目详细调研;完成智慧工厂建设顶层规划、两大新基地智慧工厂建设专项规划、精益制造运营中心建设专项规划、智慧工厂示范区详细建设设计及建设督导、各项信息系统实施督导等工作。
(二)招标内容:
1.智慧工厂建设顶层规划
根据公司产品研发、生产、经营情况及各个生产基地建设需求,完成公司智慧工厂建设顶层规划,该规划将作为智慧工厂实施过程中信息系统投资和实施落地的第一技术依据。确保公司各个系统的投入时间、建设范围、管理边界满足公司业务需求并符合智慧工厂的建设要求。
2.新基地智慧工厂建设专项规划
根据公司顶层智慧工厂建设规划,为肇庆基地、双谊基地提供专项智慧工厂设计,为新基地信息系统投资提供详细技术方案并保证各基地的管控模式与总部一致,从系统上实现公司的集团化管理。
3.精益制造运营中心建设专项规划
基于公司顶层规划的信息系统,规划精益制造运营中心建设,以大屏幕和控制台的形式接入所需的数据并进行展示。对精益制造运营中心现阶段需接入的数据以及未来需接入的数据进行规划,设计好展示界面、工作流程、数据标准与接口,保证未来系统能够顺利接入。
4.智慧工厂示范区详细建设设计及建设督导
在MOM系统建设范围内(普拉斯公司本部及肇庆基地),对标先进智慧工厂建设案例,提出智慧工厂的详细工艺设计方案,具体包括以产品和工艺为依据,按照智慧工厂的设计理念,对智慧工厂工艺进行整体设计论证,完成智慧工厂详细工艺设计方案并提出技术要求和改造计划。在整个智慧工厂建设过程中,提供详细的实施过程管理方案和问题解决督导服务,并将成果和经验交付给公司智慧制造团队,确保公司智慧制造团队在项目实施后能独立运营智慧工厂。
5.信息系统实施督导
梳理公司管理现状和工艺特点,对标智慧工厂运行模式,对所有信息系统实施提供督导。以主数据系统为源头,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并确保其他各系统按照标准执行;以工艺为核心,梳理跨系统的核心业务流程,提出流程再造方案并推动落地实施,确保各信息系统按照智慧工厂整体规划的业务模式合理运行。
(三)项目实施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
(四)技术及质量要求:详见后文《技术及商务要求》。
(五)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24个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内容。
三、资格审查:资格预审。
招标人将组建资格预审小组对招标申请人资格进行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招标申请人才能成为合格的招标申请人。
四、投标人资质:
(一)本次公开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有效的生产经营资质证明,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2.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账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具备优质的售后服务团队。
8.以上要求提供的内容均需提供相关支撑证明材料,每份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以上资料均需以投标人为主体;与投标人相关联的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合作伙伴等为主体的资料,将不纳入投标人资格预审和招投标评审范围。
(二)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三)为确保建设督导的独立性,已经与普拉斯公司签订信息系统建设且没有验收的单位或相关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四)招标人将组建资格预审小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才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五、投标申请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资料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逾期不再接收。
(二)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资料
请供应商按照所列内容,以邮件形式发送完整资料的原件扫描件pushztb@163.com(我司邮箱附件只能接收20M以内的,若超出,请分开发送),如资料不全,我方将视为不合格,应提交的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企业工商资料: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1.2投标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备注:请注明被授权人联系电话、专用邮箱)
1.3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
1.4近一年财务报表资料
1.5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将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我司会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2.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费用缴纳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缴费供应商名称)。
3.投标保证金
3.1在获取采购文件(标书)后,还需缴纳人民币5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任何私人名义缴纳费用,报名单位缴纳费用时须注明项目名称、缴费供应商名称及‘投标保证金’字样,并将缴纳回执单装订到投标文件里面)。
3.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承诺,中途撤回投标、招标人告知中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的签订条件;招标人有权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重新寻找替代供应商支付的费用、替代供应商投标价格与投标人价格差价作为招标人的损失赔偿。
3.3中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最终验收后一并无息退还。
4.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邀请函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5.报名投标单位资格预审
5.1在购买公开招标文件前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电子版或书面文件均可)
5.2若各报名投标单位提供的预审资料文件不全或不实,未能通过我公司预审小组资格预审,将导致其本次公开招标报名投标人资格被取消。
六、交款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宜宾市工行五粮液支行
账号:231450630910000304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006783848532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省宜宾普拉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
邮编:644007
联系人:罗勇13568590180(非工作时间无人接听)
电话:0831-3566843
传真:0831-3511090
电子邮件:pushztb@163.com
八、投标须知
出现以下情况,将列入我司黑名单且永不启用
1.投标过程中贿赂我司人员,将处罚该供应商涉及金额的10倍作为违约金,同步取消合作且列入黑名单永不启用,并给与举报人员奖励。
2.供应商/个人在投标中,有恶意虚报、串标等保证金将不予以返还且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永不启用。
3.投标结果未公布前,禁止参标供应商向我司相关人员询问投标中标单品、价格等信息。
4.若中标后不能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不按双方达成一致的标准及合同条款执行等违约情况,将立刻停止合作,保证金将不予以返还且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永不启用。
5.产品资质证件、发票造假。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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